本文目录一览

1,举报能保密吗

不能

举报能保密吗

2,向市长信箱举报后能不能得到保护

保护是需要条件的,就算你打110也是这样的,他们不立案,是没办法提供保护的,估计你这方式也不行
不会,还会告诉举报人信息

3,举报别人怎么能保密

保密的
举报别人不需要保密,因为被举报人不会知道是你举报的。比如,在百度知道里,你举报某人违规,只有百度官方才知道是你举报的,被举报人是不会知道的。

举报别人怎么能保密

4,可以异地举报吗关于环保问题异地怎么举报

向国家环保总局举报就可以了,举报电话你查环保总局网站,上面有还有一个途径,向央视反应,让央视进行曝光,但这个需要比较大的事情央视才会有兴趣
没有其他办法 只有过几天上让他自动解除 可以申诉 只要找多几个qq好友来申诉 很快就申诉成功了

5,什么是信访举报制度

我们可以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这是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信访举报制度第一条 为保持保护区管理局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保护区管理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自然保护区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报、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保护区管理局反映问题,举报违法行为,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保护区管理局处理的活动。第三条 信访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认真负责、详细办理;(二)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三)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第四条 信访人可以向保护区管理局提出下列信访事项:(一)反映自然保护区管理管护的有关问题(二)举报自然保护区管理管护违法行为(三)对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四)控告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五)对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要求(六)其他依法应当由保护区管理局办理的信访事项。第六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表明被反映者的基本情况和信访要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在管理局设立或者指定的场所提出。第七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需要走访的,由推选的代表提出,代表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
信访条例

6,如何举报环境污染事件

举报环境污染有两种渠道: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时,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安监、*)报告。二、在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时,须详尽提供污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状和责任单位,并留下本人的姓名与联系电话,以便于环保部门及时查处和向举报投诉人反馈情况。举报的流程如下: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证据。2、拨打12369。3、向接线员说清楚所举报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参考物或地理坐标)、排污情况描述(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描述周边有哪些生产企业,告知企业名称)。4、跟接线员确认举报污染信息。5、向接线员索要接收照片的电子邮箱或告诉接线员可以登录指定网络地址查看。6、向接线员提出希望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的要求。
举报流程: 1、环境监察人员接群众举报或现场检查中发现有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须立即组织初查并现场取证。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和有关责任人,预测污染事故危害程度及事故发展态势,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和对在场当事人的询问笔录,有关证据可能灭失的,还须进行当场取证。 违法行为仍在延续,且可能加剧污染危害的,监察人员须当场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污染与破坏危害扩大;对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应急避险,并与责任人、消防单位共同拟定防治措施,消减污染与破坏危害。 环境监察人员应随时向主管支队长、支队长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和处理情况。 2、监察人员初查结束,完成现场应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危害程度的初步情况向市环保局报告,及时按照市环保局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对市环保局初步认定的重大或特大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监察支队信访室应于发现事故后5小时速报省环境监察总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船舶造成污染事故的,由就近的航政机关调查处理。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调查处理。对于上述原因所致的水污染事故,环境监察人员必须依据履行法定职责正确履行监管职能,及时告知污染事故受害方委托具备污染事故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必要的鉴定工作,不得因消极等待而导致失去鉴定的客观环境或条件,不得超越法定职责进行有关鉴定。 3、监察支队信访室根据初查情况填报立案登记表,制作调查取证方案,送局法制科审查。 局法制科、监察支队、监测站派员组成调查组,依照市环保局批准的调查取证方案展开全面调查。进行取样监测、录像、拍照,掌握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与当事人就违法行为进行认定,了解在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制作询问笔录。 调查取证结束后,调查组将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报告书面报市局。对市局确认的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监察支队立即将调查报告上报省环境监察总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同时抄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 4、调查终结,调查组收集案件调查中形成的监测报告、勘查笔录、询问笔录、照片、录像带等制作调查终结报告,送局法制科审查。局法制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制作《告知申辩(听证)权利通知书》,根据相对人请求主持召开听证会和听取陈述和申辩;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报局执法领导小组审批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章TAG:举报保护  举报能保密吗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