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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后尸体怎么处理

当然得火化了,然后入土为安了!!
人死后尸体怎么处理。是家属决定的..有火葬.. 埋葬.. 像中国的话.一般比较传统.埋葬..将尸体放进棺材.然后下葬.长埋地下.
火花了最好。。。眼不见为净
埋了

人死后尸体怎么处理

2,人死后尸体怎么处理

人死后尸体怎么处理。是家属决定的..有火葬.. 埋葬.. 像中国的话.一般比较传统.埋葬..将尸体放进棺材.然后下葬.长埋地下.
当然得火化了,然后入土为安了!!
火花了最好。。。眼不见为净
根据法制史的知识,戚夫人的尸体经过了防潮防腐处理,保存完好,号称中国木乃伊。

人死后尸体怎么处理

3,人死了以后尸体怎么解决

火化或是埋入地里,还或者送入海中
火化!!!!!!!!!!!1
被家人送去火葬场烧掉
家人舍不得的话,留在家里(不要让邻居知道)=。= 或者火化,海葬……
人死了以后、 会上天堂吧、 会做小精灵或天使吧、
脚上栓个百十斤的大石头,然后沉入水中!

人死了以后尸体怎么解决

4,被人体解剖后的尸体怎么处理

这个我问过解剖老师,有的可以做成局部解剖标本,有的解剖的比较彻底的会到郊区专门的地方处理,至于家属是不可能看到的,因为被解剖的尸体是经过三年左右福尔马林处理的,而且尸源也是要距学校一定的范围之外,捐献的尸体捐献之后大概家属看到这个样子。。。大部分还是从殡仪馆高价买来的,要珍惜尸体啊~~
缝起来的啊?内脏呢?吃了?头呢?这谁解剖的?太不专业了吧?
不会扔掉的。医学院里都设有解剖标本室的。标本都是经过药物消毒过的,上解剖课时,一般都是集中统一到标本室观看教学。
你不会想作案吧?
有多少算多少

5,尸体应该怎么处理

怎样处理动物尸体?  对于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区养殖场(户)?养殖小区意外或病死的畜禽及家中饲养宠物,要及时对尸体进行掩埋处理。  (1)掩埋的位置:掩埋处必须远离水源、水井及水渠30米,远离堤坝4.5米,掩埋处的土壤渗透性要低。掩埋点不能设置在水沟、峡谷、下水道或排水口附近。掩埋坑的大小应根据死亡动物尸体的数量、死亡动物的类型和尸体的重量来定,一般不小于动物总体积的2倍。若因地质原因不能在一个坑中掩埋,可另外在相隔至少1米以外地方挖掘掩埋点。死亡动物必须掩埋在地面下1~2.5米的土层区域,覆盖的土层厚度不少于1米,并且高出周边地面0.5米左右,设置明确掩埋标识。  (2)掩埋的方式 :死亡动物视情况可进行单独掩埋、集中掩埋。  单独掩埋 死亡的宠物通常采取浅坑掩埋的方式,掩埋坑约1米的深度(参见图1),对于大型的死亡动物,如牛或马,掩埋时要挖2米宽,2.5米深的坑,进行深层掩埋(参见图2)。  集中掩埋 大量的动物尸体需要集中掩埋,掩埋坑底土壤的渗透性要低。掩埋坑的顶盖要用坚固的材料制作,以防止老鼠、昆虫或其他寄生虫的进入和腐臭气味的流出。掩埋坑掩埋后必须用含沙土或粘土封盖1米。  掩埋时,坑底铺垫生石灰(配制和使用参见附录),先用漂白粉(配制和使用参见附录B2)对尸体进行消毒,漂白粉按20~40克/平方米的量洒盖在动物尸体上,动物尸体分3~4层进行隔层掩埋,每掩埋一层,就铺上相同厚度的沙土,小动物(家禽、仔猪等)每层高约0.3米,掩埋后要铺上0.3米以上厚度的沙土层,大动物(成年猪和牛等)则单独放一层,至少铺0.5米厚的沙土层,掩埋坑总深度不超过2.5米(掩埋坑的结构图见图3和4)。  (3)尸体的除臭、包装和运输:对于不能于72小时内清理或需经过运输处理的尸体,尤其是在湿热天气情况下,为防止尸体腐败污染环境,应遵循以下除臭、包装及运输措施。  除臭 采用漂白粉、氢氧化钙和次氯酸钙(配制和使用参见附录)混合喷洒能够快速除臭和消毒。  包装 运输前将尸体用包装袋包扎两层使其密封,包装袋应能够防止散臭和渗漏。 运输 新鲜的动物尸体可直接装载运输,对于超过72小时未能及时运载的动物尸体应包装后再运输。考虑到可能存在患病动物的尸体而造成感染扩散的隐患,货车在每次装载前和卸载后应进行严格消毒。货车行车路线由专业人员确定,以防行车途中造成病原传播。  (4)尸体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在清理大量尸体时,可能接触多量的尸体腐败物质,需戴用活性炭过滤的防毒口罩。接触尸体的手要带手套,特别要注意防止手部外伤,以免沾有细菌毒素引起中毒。进行清理尸体操作后及饭前必须认真洗手。另外,进行尸体清理工作的人员,为防厌氧创伤感染(如破伤风、气性坏疽等),必要时可接种免疫血清。  在进行大量尸体掩埋时,若人员入坑进行尸体整理,须警惕坍塌危险。  A掩埋坑的结构示意图  图1小型深埋坑的深度及宽度,长度不限  图2 大型动物深埋坑的深度比例  图3大型深埋坑的深度和宽度,长度不限图4挖掘4~6英尺(1.22~1.83米)深,至少3英尺(0.92米)宽,长度不限的沟渠的模式图  B 常用消毒药品及其使用方法  1、生石灰  又称石灰、氧化钙,生石灰消毒通常用其10~20%乳剂,即石灰乳  10%石灰乳的配制方法是:取1公斤石灰加1升水消和(消和,是生石灰加水生熟,形成熟石灰的操作过程),将所得的熟石灰再加9升水即成。  注意事项:生石灰必须现配现用,使用操作过程时间越短越好,久置会变质而失去杀菌消毒作用,石灰中含有杂质,消和过程中可能引起燃烧和爆炸,生石灰遇水才会发生消毒作用,直接撒布于干燥地面不发生消毒作用,禁止食用,万一入口,大量喝水并立即求医。  2、漂白粉  漂白粉是一种白色颗粒状粉末,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钙,含有效氯25%左右。  使用方法和范围:用漂白粉配制水溶液时应先加少量水,调成糊状,然后边加水边搅拌成乳液,静置沉淀,取澄清液使用。漂白粉干粉可用于铺垫墓葬,地面和人、畜排泄物的消毒,其水溶液可用于餐具、饮水消毒,污水处理,粪便处理等。  安全使用:注意漂白粉对织物的漂白作用和对各类物品如金属制品的腐蚀作用,操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漂白粉应保存在密闭容器内,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3、漂粉精  漂粉精是白色粉末,比漂白粉易溶于水且稳定,成分为次氯酸钙,含杂质少,有效氯含量80-85%。使用方法范围、中毒表现和处理见漂白粉。
扔到垃圾桶里就行了
找个合适的地方埋了吧.....或者做成标本。
挖个坑,撒些石灰粉,把兔子放里面,埋土...插个木棍在上面.帮它做个小墓咯。挺和谐的

6,无人认领的尸体怎么处理

无人认领的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部门公众网和殡仪馆对外公告栏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个自然日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遗体进行处理。无人认领遗体火化后,自火化之日起骨灰保留2年,骨灰保留期满仍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殡仪馆负责处理。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遗体由民政部门在本部门公众网和殡仪馆对外公告栏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个自然日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遗体进行处理。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十一条,无人认领遗体火化后,自火化之日起骨灰保留2年,在骨灰保留期间如有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认领的,殡殓处理费用由认领者负责;骨灰保留期满仍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殡仪馆负责处理。扩展资料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市范围内无人认领遗体的处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无人认领遗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两种情形,在公告期届满后仍无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为其办理殡殓手续的遗体:(一)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二)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在防腐期15个自然日届满后不为其办理殡殓手续的。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三条,在医疗机构内死亡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人员,由医疗机构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所在地的区*机关对下列遗体进行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备案,由*机关在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加注遗体处理意见。(一)在医疗机构范围内非正常死亡的;(二)医疗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正常死亡的;(三)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四)姓名清楚,但无法联系到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区域以外非正常死亡人员遗体,由*机关负责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和收集遗物,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加注遗体处理意见。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五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应当按规定填写,注明死者姓名、身份以及是否属于非正常死亡等情况。如属姓名不详、身份不明或虽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放弃现场认领的,应当予以注明。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六条,殡仪馆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收运遗体。参照《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第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无需公告,殡仪馆可以对遗体进行处理:(一)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书面表示放弃认领的;(二)正常死亡遗体已出现膨胀、腐臭气味、舌肿眼突等明显腐变症状的;(三)*机关签署意见确认为无人认领的;(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立即火化的。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 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
过了规定时间无人认领的尸体一般会由殡仪馆自行处理。各地规定不同。以广州市为例:广州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无人认领尸体的处理工作,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的以下两种情况,在公告期届满仍无家属、单位为其办理殡殓手续的:(一)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二)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防腐期15天届满不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的尸体。第三条 在医院正常死亡人员的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机关进行拍照、登记、备案;在医院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明确是否属正常死亡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机关进行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第四条 在医院以外死亡人员的尸体,由*机关负责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和收集遗物,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五条 《死亡医学证明书》应按规定填写,对死者姓名、身份以及是否属于非正常死亡等情况应填写清楚,如属姓名不详、身份不明或虽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放弃现场认领的,应予注明。第六条 殡仪馆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收运尸体。第七条 因案情需要保留的尸体,*机关应在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时注明防腐期,防腐期一般不超过15天。防腐期满后需要继续保留的,*机关应在防腐期满前办理延期手续。第八条 无人认领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部门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第九条 非正常死亡的无人认领尸体在防腐期或公告期内,如有家属或单位认领的,凭*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到殡仪馆办理认领手续;对有可能查清身份和通知家属认领的尸体,*机关应当调查核实并通知家属认领。扩展资料: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无需公告,殡仪馆可按规定将尸体处理:(一)家属书面表示放弃认领的;(二)尸体已出现膨胀、腐臭气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三)*机关签署意见确认为无人认领的;(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立即火化的。第十一条 无人认领尸体火化后,自火化之日起骨灰保留3个月,在骨灰保留期间如有家属、单位认领的,殡殓处理费由认领者负责。骨灰保留期满仍无人认领的,骨灰由殡仪馆负责处理。第十二条 对有土葬习俗的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柯尔克孜、撒拉、塔吉克、乌孜别克、保安、塔塔尔等10个少数民族的无人认领尸体,由民政部门会同民族宗教部门按有关民族政策处理。第十三条 涉外、涉港澳台的无人认领尸体,由民政部门会同外事、对台等部门按有关政策处理。第十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的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经公告后仍无人认领的,其殡殓费及公告费由各级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核拨。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死亡的无人认领尸体的处理费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无人认领尸体的处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民政、*、卫生、财政、民族宗教等部门在处理无人认领尸体工作中的职责,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无人认领尸体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的以下两种情况,在公告期届满仍无家属、单位为其办理殡殓手续的。  (一)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尸体;  (二)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在防腐期15天届满不到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的尸体。   第三条 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尸体,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分局进行拍照、登记、备案;在医院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明确是否属正常死亡的,由医院通知医院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分局进行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第四条 在医院以外死亡的尸体,由*部门负责检验、鉴定、拍照、登记和收集遗物,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
广州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第八条 无人认领尸体由民政部门在本单位公众服务网和殡仪馆公告栏进行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可以对尸体进行处理。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无需公告,殡仪馆可按规定将尸体处理。(一)家属书面表示放弃认领的;(二)经*部门鉴定为死亡24小时以上或者溺水死亡3.4小时以上的;(三) 尸体已经出现膨胀、臭味、舌肿眼突等症状的;(四)*部门签署意见确认为无人认领的;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立即火化的。四川省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无名尸体在*机关向社会公告后30日内仍无人认领的,殡仪馆(火葬场)向*机关备案后,可以火化。火化后的骨灰,30 日内无人认领的,由殡仪馆(火葬场)进行处理。爱情滚吧 - 试用期 一级 说的是交通事故中无名尸体的处理办法.*机关在进行法医检验后将尸体移交殡仪馆的做法是没错的,但在第二天就火化,要看你们当地对无名尸体的具体规定来判断是不是合法.一般来讲,找到尸体后第二天就被火化在大多地方是违反规定的.这里一要看是*还是殡仪馆的责任,如果你们当地有要求*机关向社会公告,而没有公告的,*机关负有责任.二要看*机关是要求殡仪馆保存尸体还是火化尸体.如果*机关只是移交尸体给殡仪馆,没要求殡仪馆火化,那么责任要由殡仪馆承担.
先登报纸,之后一周左右殡仪馆火化,要是重大的案件的无人认领尸体,那就会在殡仪馆存放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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