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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非法人企业

广义非法人组织是指介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一切组织。狭义的非法人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的组织,如合伙组织、非法人私营企业、企业集团等
是不是组织机构在登记的时候写错了。一般企业非法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什么叫非法人企业

2,非法人组织是什么意思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非法人组织是指没有法人资格但是能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非法人组织具有以下特征:一是非法人组织是一种组织体,而不是自然人,这是非法人组织和法人的相同之处;二是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的最大区别在于,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最终是由设立人或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而法人的设立人或者出资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三是和法人一样,非法人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非法人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享有并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非法人组织是什么意思

3,什么叫做企业非法人

企业非法人  法人是相对于或区别于自然人而言的,如企业是应有法人的资格和地位、应受到法律承认和法律保护并依法行使决定权等权利义务的独立单位,而不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特征是: (1)非法人组织是组织体; (2)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 (3)非法人组织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那么,显然企业非法人就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企业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什么叫做企业非法人

4,非法人企业具体有哪些

非法人企业主要可以包括分公司、办事机构、办事处、代表处还包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于2006年已经颁布具体可以到我在百度空间的博客中留言,我们进行交流。
法人是相对于或区别于自然人而言的,如企业是应有法人的资格和地位、应受到法律承认和法律保护并依法行使决定权等权利义务的独立单位,而不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特征是:(1)非法人组织是组织体;(2)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3)非法人组织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那么,显然企业非法人就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企业;企业法人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5,非法人所有权的定义及内容

非法人组织能否成为民事权利主体?对此问题历来存有分歧。依照民事主体的基本理论,凡不具备法律人格的团体,当然不得具备主体资格。但鉴于实际生活中非法人组织需要以自己名义从事交易活动且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已被法律承认,故承认其民事主体地位渐成学界共识,而1999年3月颁布的《合同法》第2条有关“其他组织”亦得签订合同的规定,似乎也对之进行了实体法上的肯认。 但依笔者的观点,非法人组织能够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或者参加诉讼,并不等于其具有民事权利主体的地位:所谓“权利主体”,须为权利义务的独立承受者,而非法人组织不具有独立财产(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的组成部分,其财产为法人财产之一部;合伙财产则为合伙人共有),故其签订合同所获之债权、债务乃至责任以及因诉讼所获之权利义务实质上归属于他人(即归属于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或者合伙人),故合同主体或者诉讼主体并非必然为权利义务主体。因此,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权利能力,非为实质意义上的民事主体。[22] 就物权法的角度而言,依据一物一权原则,一物之上仅得设定一个所有权。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只能有一个所有人(或为法人分支机构,或为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或为合伙,或为合伙人)。但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既为法人财产之一部分,亦即其财产所有权属于法人,则法人分支机构便不可能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而合伙财产既为合伙人所共有,则不可能在确认合伙人对合伙财产享有共有权的同时,承认合伙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据此,非法人组织不得享有财产所有权,进而言之,亦不得在实质上享有任何他物权(现实中,非法人组织不能以自己名义登记设定于不动产的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虽其可能得以自己名义设定无须登记的动产担保物权,但因担保物权亦为“财产”之一种,而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拥有任何财产,故其仍非该种他物权之真正主体)。 结论就是,非法人组织的物权法主体地位问题,是其民事主体地位问题的派生,其模糊性完全源自对“权利主体”之实质内涵的一种广泛误解。 综上所述,物权法上的物权主体应为自然人与法人,国家作为具有公权性质的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在物权法上具有不同于自然人与法人的特殊主体地位。而集体与非法人组织,均非物权主体。
非法人团体尽管拥有一定财产,但其不能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原因在于,法律人格是享有所有权的前提,如无人格,则所有权必将无从归属。因此,就法人分支机构而言,其财产所有权属于其所属法人(否则,其就非为法人的“一部分”),其不过是在法人的授权之下行使财产之处分权而已;就合伙组织而言,其合伙财产所有权属合伙人共同共有,其以合伙名义对财产所有权的处分或者取得,实质上不过是合伙人的共同行为;就其他经营性组织以及非营利性组织而言,其拥有或者聚合的财产(开办人的出资、会员的会费或其他赞助经费等),因其不存在一个“人格”作为财产归属之主体,故其所有权或者属于开办人,或者应属于所谓“公同共有”(其与共同共有的区别在于:个别成员无持分权,退出时亦无财产分割请求权)。 所以非法人并无所有权。

6,什么是法人和非法人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法人:是与公民对称的另一类主体。《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义务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我先解释你第二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求有一个法人? 你的问题有误,大概你想问的是“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求有一个法人代表?” 比如广州XX公司,“广州XX公司”就是法人,然后这公司的股东选张三做广州XX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么张三就是广州XX公司的唯一法人代表了,这个公司法人代表只有一个。 那么当然,如果广州JJ公司又请张三做法人代表,那么张三既是广州XX公司的法人代表,又是广州JJ公司的法人代表。 你问法人是干什么的,那么你要了解什么是法人: 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我估计你的第一个问题“企业法人的具体任务是什么?”也是问“企业法人代表的具体任务是什么?” 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几是说,如果出现广州JJ公司壮告广州XX公司,那么张三作为法人代表,就要出庭。到出庭那天张三代表广州JJ公司和广州XX公司(现实不可能)当然,张三只是法人代表不是法人,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换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相反,不具备这些资格和条件的,就不能称为法人,也就是你所说的非法人。
虽然你没分 但是我来替你解答 法人是法国人 非法人就是 非法国人 行政机关 就是给那些法国人和非法国人 设机关的 老大我打那么多字 分就给我吧 采纳我咯 呵呵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我国民法对法人的分类我国《民法通则》根据法人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法人:是与公民对称的另一类主体。《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义务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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