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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承诺

承诺又称接受提议,是指受约人完全接受要约人要约中的全部条款,作出按要约签订经济合同的意思的表示。承诺是对应要约订立经济合同的又一重要程序。承诺有效,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法定条件:(1)必须是不附条件的完全同意要约人要约的各项条款,如对要约和条款存有异议,则不视为承诺;(2)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将承诺的意思表示送达要约人。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法定条件,承诺才能成立。

什么是承诺

2,承诺是什么

《合同法》第21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是一种意思表示,其表示方式同要约方式相同,原则上以通知(口头、书面)作出,例外情况下以行为(推定)作出,而沉默作为表示方式的一种受到了严格的限制。 承诺与要约相对,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生活中的讨价还价就是典型的要约与承诺的过程。 在合同中,承诺尽管在立法技术上有“一锤定音”的效果,但是具体合同订立过程中经常会在承诺之后另外约定合同成立的条件,使得承诺的理想状态与现实有所差距。但是通过要约与承诺一般仍然可以分析出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效果,解决纠纷。
承诺是与要约相对应的概念,是受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人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什么

3,承诺什么意思

当你有能力的时候才能许下并实现的东西
是一个人的人格
答应过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
跟对方许愿
答应的就要做到的
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承诺什么意思

4,什么叫承诺

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如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在商业交易中,与“发盘”、“发价”等相对称,承诺称作“接受”。在一般情况下,承诺作出生效后合同即告成立。 作为使合同得以成立生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必要条件是: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要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因此,第三人进行承诺不是承诺,只能视作对要约人发出了要约。如果订约的建议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并且如果该订约建议可以构成要约,则不特定人中的任何人均可以作出承诺。不过实际上,最后能够作出承诺的,只能是特定的人。比如悬赏广告。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是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当然要向要约人作出。如果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则作出的承诺不视为承诺,达不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这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人对要约简单地回答同意并不多见,因此,必须对受要约人的承诺进行分析。如果仅仅是表述的形式不同,而不是实质的不一致,则不应当否定承诺的效力。如果承诺中提出了一些新的条件,就要分析这些新的条件是否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如果没有从实质上改变要约则应当认为是对要约的承诺,如果从实质上改变了要约的内容,则不应认为是一项承诺,而应是对要约的拒绝并可能构成反要约。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的承诺期限已过,或者已超过一个合理的时期,则不应再作出承诺。如果承诺期限已不能视为是承诺,只能视为是一项要约。原来的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他可以不答应受要约人,当然也可以答应,如果答应,是作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的要约。

5,什么叫承诺

如果真的要说,承诺到底是什么,那么承诺就只是我们说过的话,谁也不应该记住曾经答应过什么。既然这样,那么是否还有必要给什么承诺,是否还要相信这世上还存有什么承诺?如果做不到,就不应该轻易答应什么不会忘记,也不要答应会一直不离不弃,而那个相信这些承诺的人,应该要好好想想世上是否还会有不变的承诺,不要傻傻地相信,一句话能够带给你什么。可以浏览:bbs.7gg.net这个论坛,上面有个体育交流专版,简单易懂,还有情感版块,生活版块。音乐版块。更可以接触到热爱传奇的朋友们
手拉手,背对背的对话,说着彼此要真心的过完一辈子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   二、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是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订立合同,当然要向要约人作出。如果承诺不是向要约人作出,则作出的承诺不视为承诺,达不到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三、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这是承诺最核心的要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完全的、单纯的同意。因为受要约人如果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必须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要约人就可能拒绝受要约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者变更,便不能构成承诺,而应当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认为同时提出了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变成了要约人,原来的要约人变成了受要约人。在实际的商事活动中,要讨价还价,一项交易可能要经过要约、反要约的反复多次才能成功。   四、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的承诺期限已过,或者已超过一个合理的时期,则不应再作出承诺。如果承诺期限已过而受要约人还想订立合同,当然也可以发出承诺,但此承诺已不能视为是承诺,只能视为是一项要约。原来的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他可以不答应受要约人,当然也可以答应,如果答应,是作为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的要约。   承诺应当以什么形式作出呢?对一项要约作出承诺即可使合同成立,因此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说来,法律并不对承诺必须采取的方式作规定,而只是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   所谓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一般说来,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当事人就可以口头形式表示承诺。所谓默示的方法,一般按照交易的习惯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要约人尽管没有通过书面或者口头方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如甲写信向乙借款,乙未写回信但直接将所借款如数寄来。   缄默是不作任何表示,即不行为,与默示不同。默示不是明示但仍然是表示的一种方法,而缄默与不行为是没有任何表示,所以不构成承诺。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或者按照当事人之间的习惯做法,承诺以缄默与不行为来表示,则缄默与不行为又成为一种表达承诺的方式。但是,如果没有事先的约定,也没有习惯做法,而仅仅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如果不答复就视为承诺是不行的。   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承诺需用特定方式的,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即使是这种要求的方式在一般人看来是很特别的,只要不为法律所禁止或者不属于在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受要约人都必须遵守。例如,要约人限定承诺应以电报回答,则受要约人纵以书面回答,不生承诺的效力。但如果要约人仅仅是希望以电报回复,受要约人则不必一定用电报回答。如果某些交易习惯上对承诺的方法有限定的,则一般遵守交易习惯的要求,但如果要约人明确反对或者规定特定方式的,受要约人应当尊重要约人的意思,并按照要约人要求的方式作出承诺。如果要约规定了一种承诺方式,但并没有规定这是唯一的承诺方式,则一般来说,受要约人可以比要约规定的方式更为迅捷的方式作出承诺。反之,受要约人如果使用比要约的规定更为迟缓的方式,则为无效。

6,承诺的定义是什么

承诺定义为责任,一种带有方向性的责任好了!但谁也保证不了能履行这份责任!
您好! 朋友,很高兴为你解答真正的爱情并不一定是他人眼中的完美匹配 ?需要同时付出才会有意义,才会更加的完美?爱是缘份,爱是感动,爱是习惯,爱是宽容,爱是提升,爱是体谅,爱是一辈子的诚诺。 爱是愉快, 是难过, 是陶醉, 是情绪,是勇敢,是信赖,是诚意,是体贴,是相思,是怀念,是甜蜜,是醇酒,是甘泉,是沉醉,是幸福,是牺牲,是高尚,是奉献,是责任。爱就要相互信任,相互宽容,相互关心,相互尊敬,相互扶持,相互理解,相互照顾,相互爱戴,有情有义,彼此交心包容又没有排他性,只有这样的爱才是你一生中最大的资产! 爱是包容而不是放纵 爱是关怀而不是宠爱 爱是相互交融而不是单相思 爱是百味而不全是甜蜜 真爱就是无偿的付出,是心甘情愿的帮助,是彼此心灵的感应茫茫人海中两人从相遇,相识,相知,或是相亲相爱,这就是缘分,缘分无需等待 ,缘分是人争取的,是人创造的,只有懂得努力创造缘分的人,才是最理智的,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在缘分来的时候,抓得住它,珍惜它呢!缘分是美丽的,缘分和爱情一样,是个古老的话题,同时缘分也需要精心呵护的,缘分不是诗,但它比诗更美丽,缘分不是酒,但它比酒更香浓。爱是不分距离不分地域的,在缘分的天空里,缘分并不是永远都不会远逝的,珍惜你的缘分,善待你的爱情。莫等失去空遗恨真正的爱情,是在能爱的时候,懂得珍惜 真正的爱情,是在无法爱的时候,懂得放手 爱情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在相爱的时候...要学会珍惜...珍惜这段属于你们开心快乐的时光...用你的爱去包容他疼爱他...因为他属于你...在分手的时候...要懂得放弃...遗忘那段曾经开心快乐的历史...用你的爱去宽容他遗忘他...因为他不再属于你...当你经历过爱与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 也才会找到最适合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现实生活中, 由于种种原因真心相爱的人并不一定能在一起; 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 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 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的,也不是最爱你的。 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 才会真的和你永远在一起! 我们都知道,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不是不要回报,而爱的回报就是对方的永远快乐和幸福。而对方的快乐就是你的快乐,对方的幸福就是你的幸福,你应该快乐着她的快乐,幸福着她的幸福!如果你爱的人放弃了你,请放开自己,好让自己有机会爱别人! 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於你的,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的,人生中有许多种爱,但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都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爱他,用心去感受把!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聆听温馨的音乐,外出散心愉情,看看生活的风景,也是一种惬意快活的方式。多和朋友出去走走逛逛,交流交心交情。日子不可能总是阳光明媚的,有酸甜苦辣,有忧有愁,郁闷寂寞,人生才多姿多彩。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直快乐的,忘记烦恼忧愁、、忘记不开心的事情,和不愉快的、、忘记脆弱的情怀。因此不需太在意的。加油. 祝愿您在生命中获得幸福和愉悦,快乐开心(*^__^*) …`.愿您在2010年,天天开怀,时时快乐,分分精彩,秒秒幸福。呵呵``~☆⌒_⌒☆“I”-Inject   ----投入“L”-Loyal   ----忠诚“O”-Observant ----用心  “V”-Valiant  ----勇敢    ↓     ↓      ↓     ↓  ☆★☆   ☆★☆    ☆★☆   ☆★☆ ☆ 祝 ☆ ☆ 你 ☆  ☆ 幸 ☆ ☆ 福 ☆  ☆★☆   ☆★☆    ☆★☆   ☆★☆
因为爱过,所以不会成敌人;因为伤过,所以不会做朋友;只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关于爱的记忆,应该好好收藏,只是今后的幸福,要各自去寻找。爱是一种感觉,不爱也是一种感觉,而往往难以抉择的是心中的感觉到底是爱还是不爱。 原来握在手里的,不一定就是你们真正拥有的;你们所拥有的,也不一定就是你们真正铭刻在心的。人生很多时候需要自觉的放弃,因为拥有的时候,你们也许正在失去,而放弃的时候,你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明白的人懂得放弃,真情的人懂得牺牲,幸福的人懂得超脱。 对不爱自己的人,最需要的是理解、放弃和祝福。过多的自作多情是在乞求对方的施舍。爱与被爱,都是让人幸福的事情。不要让这些变成痛苦。既然你们已经经历了,多年以后,偶尔想起,希望都是美好的回忆。活的自信些,开心些,把最美的微笑留给伤你最深的人,聪明的人知道自己要快乐。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
承诺是什么、其实、承诺就是一个人许下的诺言,承诺代表着一个人的责任、一种义务、一份爱,承诺是无形的,是无声的,一诺值千金。。。。 而承诺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承诺时的心情,好好把握,让他这份心情不随时刻都在改变的万物而改变,诺言才会实现。。。我们不应等待承诺的实现,而要配合对方,帮助对方来实现承诺,不要让承诺成为对方的包袱。。。退一万步说,即便所有的承诺都可信,我们也不应守着承诺过日子,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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