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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什么是资本充足率

2,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都是什么意思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本办法中的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核心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但是巴塞尔协议与这个规定略有差别,说明银行抗风险的能力。

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都是什么意思

3,银行通常所指的资本充足率是什么

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资本充足率也称资本充实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 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 根据《巴塞尔协议》,我国规定商业银行必须达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是: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低于4%。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贷款呆账准备、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和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银行通常所指的资本充足率是什么

4,什么叫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多少

巴赛尔协议里的,不低于百分之八就行~!
是银行自有资本的一个比率,巴赛尔协议里的,不低于百分之八
就是银行吸收存款后 留存的金额多哦。 银行都是空架子的,他的放贷资金都是储户的存款, 放贷出去的少,就是资金充足率高哦。
说白了就是说你这个银行自有资金是多少(成立时候拿了多少钱来成立),资本充足率简单的说就是说你拿你的自有资金/你吸收的存款余额,比如你拿了100亿成立一个银行,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要求,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那么你最多能够吸纳100处以8%=大约1200亿的社会资金.
什么叫资本充足率?如何计算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2006-7-28 【大 中 小】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商业银行的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是指贷款准备金。在计算资本总额时,应以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再扣除以下部分:(1)购买外汇资本金之出:(2)不合并列帐的银行和财务附属公司资本中的投资;(3)在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4)呆帐损失尚未冲销的部分。商业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是根据风险权数(权重)计算出来的资产。1994年2月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的附件二《关于资本成分和资产风险权数的暂行规定》,把金融资产划分为现金、对中央政府和人民银行的授信、对公共企业的债权、对一般企业和个人的贷款、同业拆放和居住楼抵押贷款等六大类表内资产,按风险程度设定风险权数。风险权数划分为0%、10%、20%、50%和100%五类,以此来计算商业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 除了《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规定外,人民银行在其与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中更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即资本总额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之间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8%;核心资本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4%。

5,什么是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巴塞尔协议》把商业银行的资本区分为“核心资本”和“补充资本”。核心资本又称一级资本,具体包括实收资本和公开储备。核心资本至少应占全部资金的50% ;补充资本又称二级资本或附属资本,具体包括: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或普通呆帐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及长期债务。补充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最多不超过50%。 (二)协议中有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规定。1.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风险权数。将表内的不同资产分成五个风险级别:0%风险资产;10%风险资产;20%风险资产;50%风险资产;100%风险资产。 2.资产负债表外项目的风险权数。先确定表外项目的信用换算系数,再找出表内与该业务对应项目的风险权数,将二者相乘即得表外项目的风险权数。根据表外项目风险程度的不同,表外项目的信用换算系数有四级:0%、20%、50%、100%。 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巴塞尔协议》要求各签约国按统一标准计算资本充足率,其计算公式为: 《巴塞尔协议》认为,商业银行的全部资本占全部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应达到8%以上,其中核心资本占风险资产的比率应达到4%以上。只有这样,商业银行的资本才算是充足的。资本充足率: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
银行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资本总额与该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银行的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作为国际银行监督管理基础的《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率以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其目标标准比率为8%。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商业银行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资本投资的50%。

6,银行资本充足率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资本充足率?如何计算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2006-7-28 【大 中 小】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商业银行的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是指贷款准备金。在计算资本总额时,应以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再扣除以下部分:(1)购买外汇资本金之出:(2)不合并列帐的银行和财务附属公司资本中的投资;(3)在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4)呆帐损失尚未冲销的部分。商业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是根据风险权数(权重)计算出来的资产。1994年2月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的附件二《关于资本成分和资产风险权数的暂行规定》,把金融资产划分为现金、对中央政府和人民银行的授信、对公共企业的债权、对一般企业和个人的贷款、同业拆放和居住楼抵押贷款等六大类表内资产,按风险程度设定风险权数。风险权数划分为0%、10%、20%、50%和100%五类,以此来计算商业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 除了《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规定外,人民银行在其与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中更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即资本总额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之间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8%;核心资本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4%。
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 (CAR), 也被称为资本风险(加权)资产率,Capital to Risk (Weighted) Assets Ratio (CRAR) 是一个银行的资产对其风险的比率。国家调控者跟踪一个银行的CAR来保证银行可以化解吸收一定量的风险。 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作为国际银行监督管理基础的《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率以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其目标标准比率为8%。 商业很行的资本充足率 商业银行的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是指贷款准备金。在计算资本总额时,应以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再扣除以下部分: (1)购买外汇资本金支出; (2)不合并列帐的银行和财务附属公司资本中的投资; (3)在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资本中的投资; (4)呆帐损失尚未冲销的部分。 加权风险资产是根据风险权数(权重)计算出来的资产。1994年2月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的附件二《关于资本成分和资产风险权数的暂行规定》,把金融资产划分为现金、对中央政府和人民银行的授信、对公共企业的债权、对一般企业和个人的贷款、同业拆放和居住楼抵押贷款等六大类表内资产,按风险程度设定风险权数。风险权数划分为0%、10%、20%、50%和100%五类,以此来计算商业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 除了《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规定外,人民银行在其与发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中更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即资本总额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之间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8%;核心资本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4%。 计算公式 这一段有大量行话需要进一步的详细解释。 资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 CAR定义为: CAR=资产/风险 风险可以是加权资产风险(a),也可以是各自国家调控者规定的最小总资产要求。 如果使用加权资产风险,那么 CAR = {T1 + T2}/a ≥ 8%.[1] 后面那个不等号是国家调控者的标准要求。 T1 T2分别是两种类型的可以计入总量的资产:第一类资产(实际贡献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未分配利润),即银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和第二类资产(优先股加百分之50的附属债务),停业清理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对储户提供相对较少额度的保护。 举例 本地规定现金和政府债券没有风险,居民抵押贷款50%风险,其他所有类型资产100%风险。 银行A有100单位资产,组成如下: * 现金: 10 * 政府债券: 15 * 抵押贷款: 20 * 其他贷款: 50 * 其他资产: 5 又假设,银行A有95单位的存款。根据定义,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即5单位。 银行A的加权资产风险计算如下: 现金 10 * 0% = 0 政府债券 15 * 0% = 0 抵押贷款 20 * 50% = 10 其他贷款 50 * 100% = 50 其他资产 5 * 100% = 5 总加权资产风险 65 所有者权益 5 CAR (T1/加权资产风险) 7.69% 尽管银行A看似有着高达95:5的负债-所有者权益比率,或者说,95%的资产负债率,但它的CAR则充分的高。此银行风险较低,因为它的部分资产比其他资产风险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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