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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性资金的区别是什么

社会保险基金,是专用资金,专门用于养老保险的支出,财政资金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资金,用于当地各项费用的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性资金的区别是什么

2,什么是财政性资金

凡是通过财政渠道形成的资金都属于财政性资金. 政策允许的收费不一定属于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财政性资金.

什么是财政性资金

3,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哪些

财政零余额账户。 是根据预算内的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的形式是通过零余额账户,给予一定的额度,等支付后,财政给予透支部分补为零。
一、不属于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是b: 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二、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①工资支出;②工程采购支出;③物品;④服务采购支出。三、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哪些

4,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如何设立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提出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特设专户银行账户的申请,财政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小额现金账户,但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需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小额现金账户。  预算单位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部直接申请支付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单位申请支付并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只有本单位开支,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

5,什么是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就是财政专项资金属于专款专用或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所谓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看,其含义又是基本一致的。
企业收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使用时: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 贷:银行存款(现金)如果用于工程项目,先在“在建工程”合算,最后再结转入“专项应付款-----项目名称”。年底如果项目全部完工后还有结余,就要转入“资本公积”这个科目。

6,财政性资金收入可以列支哪些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将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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