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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开办费

开办费:就是指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按可以在当年一次全部摊销。

什么是开办费

2,开办费包括什么

开业前的,所有费用,都可以入开办费。
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开办费包括什么

3,什么是开办费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什么是开办费

4,企业开办费包括哪些开办费应该如何分摊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5,什么叫开办费

开费是尚未正式营业期间,筹建立时发生的费用归集。
楼上基本是的但是“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的当月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这是会计制度,税务制度仍然要做摊消,中国现在很多会计制度和税务制度是冲突的,企业在做会计处理时只能按照税务制度处理,而不能是会计制度处理。开办费一次记入年底所得税还要调出来,调出来部分以后年度还不能记入。开办费就是开办期间一切费用和试生产成本(记入固定资产的利息支出之类的开支不是费用)
"在开始经营活动前发生的费用,也就是说在取得收入时。开办费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6,开办费包括些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于新成立公司,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在筹建期一定会涉及到许多的开办费用,主要包括: 一部分是装修维修费、原材料等金额较大的费用支出,如果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并且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我们可以将该笔支出转入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支付开办费用时,以实际支付费用入账: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原材料 现金 银行存款等 2)每月摊销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一部分是筹建期的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用等金额较小的费用支出。如果我们直接将其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利润无重大影响的,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可将其余额直接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支付开办费用时,以实际支付费用入账: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2)2002年1月 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 1.开办费不包括:①应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②不属于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建所发生的支出③筹建期内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总损溢、利息支出。 2.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或者简单点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综上所述,对于开办费,纳税人在会计处理时可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但在当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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