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合同一般是什么格式

那得具体到哪方面的合同 比如劳工合同 建筑合同 购销合同等
根据合同内容拟定,建议在网上搜索。

拟定合同一般是什么格式

2,合同的拟定的内容中通常要包含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这些是法定内容,也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范本

合同的拟定的内容中通常要包含

3,如何拟定合同

要签订买卖合同。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如何拟定合同

4,如何拟定合同

你好!涉及到相邻权问题,建议持材料到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书合同。
要签订买卖合同。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5,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条款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条款的解释。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3.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对此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重复使用而单方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格式条款的适用可以简化签约程序,加快交易速度,减少交易成本。因此并非格式条款就是不公平的。但是,由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拟定,且在合同谈判中不容对方协商修改,条款内容难免有不公平之处。所以《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效力及解释作有特别规定,以保证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排除或限制一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免责条款,尤其是事后订立的免责条款,法律原则上不加干涉。但如事先约定的免责条款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则法律规定其为无效。《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主要条款和应注意事项,主要有: ①合同标的。它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对象,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标的。另外在合同中必须对标的作出严格规定,且不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否则无效。 ②数量和质量。这是对标的的具体化。其中数量约定应当按国家所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质量的约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化要求。 ③价款或报酬。即指标的为货物的合同中,需方向供方所支付的货币,以及标的为劳务的合同中,接受劳务方对提供方支付的报酬。 ④履行期限。即合同当事人除遇不可抗力均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诺言,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履行期限越具体越好。 ⑤履行地点与方式。它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完成合同所规定义务的场所以及所采用的方式,一般来说履行的方式有运输、支付、结算、包装等,不同的合同其方式也不同。这两点也是合同纠纷时违约是否的证据,必须明确。 ⑥违约责任。它指的是一旦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相应的后果,一般来说它分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几种方式。 当然,以上条款并非缺一不可,但是创业者为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最好全面顾及,以防万一,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6,怎么拟定合同

你说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吧,这个护航法律文书网上就有,先给你提供个范本,你可先参考一下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一、租赁房屋  1.甲方将地址         房屋及空调、电视机、热水器、燃气灶、机顶盒等相关设备及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二、租赁期限和用途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租赁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或解除租赁关系通知对方。3.该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如果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三、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按 季度 支付,乙方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前五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时乙方如不再续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甲方将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3.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物管、水、电、气、闭路、网络、电话、垃圾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四、房屋安全管理1.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2.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如对甲方的房屋及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对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4.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和全部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人合营合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明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3.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4.合同终止后(含合同租赁期满或被解除等)10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腾空并恢复原状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六、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收到的当期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含租金、保证金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相关费用×1%×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相关费用超过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房屋若遇拆迁或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一个月后搬出,甲方将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并将乙方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5、房屋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其它约定内容:甲  方: 乙  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不知道你可以打电话来我110
百度上找就可以,合同都是建委制式的,看您想添加什么细节写在备注上就行
其实合同很简单,协商谁和谁,为了什么事儿要签这个合同,然后就是把你们之前所有达成一致的东西一条条列上就行了,搜一个合同范本套一下吧,,任何实际内容都有待你自己填的.

7,怎样制订合同

合同的引言 通常我们在合同中都会首先有这样的一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某某产品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这就是合同的引言。合同中的引言有以下作用: (1)它表明这是一份双方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双方都自愿的受其拘束。 (2)它表明了双方的交易性质,交易的核心。 (3)引言有时还可以表述合同订立的目的,合同订立的背景,谈判的过程,和一些当事人认为应当取得一致的程序性事实。 在订立合同中应当明确特殊的订立合同目的。 合同的订立目的是具有指针性的。有时可以在合同中专设条款说明产品的使用目的。这与合同的履行要求、合同解除的合同目的的认定、对方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的范围有重要意义。   合同条款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合同书是规范各方当事人如何进行交易,如何控制交易,分配和防范风险,保障权利和解决争议的纲领性文件。 合同条款的重要性   任何可能的细致都是必要的。 当然,任何一份合同都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应该做到的是——多想些问题,想到的都要进行规范。 如何来制定合同条款    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   (1)首先要确定交易或合作的主要内容。   (2)以时间发展为线索,确定双方交易或合作的过程。   (3)分析本单位和对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核心利益。   (4)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与规范方法。   (5)制作合同条款提纲。   (6)制作正式合同文本。   以买卖合同为例:   1.可以确定的双方合作的内容是;卖方及时提供保质保量的货物,提供使用指导、售后服务、维修、配件、保修。买方支付价款,接受对方履行。   2.从而列定:定质、定量、定时、预付、交付、验收、指导、售后、维修、配件、保修、付款等等,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本单位在本合同中的核心利益:保质、保量、保时、取得付款优惠条件。   4.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如:质量瑕疵、供量不足、交付迟延;考虑设置合同解除权及违约金条款、及赔偿责任条款、保证条款。   5.制作合同条款提纲,后制定正式的合同文本。   合同条款提纲,围绕前面已设计的合作内容、交易过程、核心利益与风险规范展开。 合同条款的表述的要求 1.意思准确、无歧义、无矛盾。 2.可操作、可执行。 3.各方权利义务、交易程序清晰明了。 4.主次分明、行文简洁、条理清晰。 合同条款条理和布局 有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习惯采用,甲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义务……这样的方式来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你会发现甲方的权利与乙方的义务多是对应的,而有些交易过程是相互交错的。采用这样的方法极极易造成混乱。使合同达不到明晰交易过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目的。 作者在拟订合同文本时,最多采用的是,以交易环节为主线,突出核心条款,加以有关条款。 当事人条款 对于合同的当事人要注意哪些问题? 单位的名称应当准确,一字不少,不多,不错。否则在对方当事人的确定方面,以及将来发生争议时责任主体等方面都可能发生问题。 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等单位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订立合同的主体,但与单位的内设机构订立合同,应有单位明确的书面授权。 对方订立合同的代表并非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应单位机构的负责人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单位的授权书,并要求加盖公章。但对方在合同书上签章的,可视情况而定。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 当事人条款在合同中的位置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在合同前言处,许多涉外合同多采用如此方式,或在合同第一条特立 合同双方。 2、在合同的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多采用此种方式; 3、在合同条款的第一条规定:合同之双方当事人; 具体的形式无关重要,但务必明确,完备。 合同当事人的地址 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很容易忽视合同当事人的地址,事实上合同当事人的地址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能约定了通知义务;或者以通知作为对方某一项义务履行期届至的条件;或者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的解除权,当解除权行使条件具备时,我国《合同法》规定解除权的行使应当以通知方式做出;当发生了不可抗力时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当发生了违约事实以后要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损失。如此我们发现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通知是经常发生的,且与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 通知不仅要作到实际到达,且要作到通知的可证明。通过对多种的通知手段比较,我们发现最有效的就是快递与电报。但上述方式均以地址正确并得到对方认可为必要。如此,足见其重要。 心存侥幸的人和不幸的事情总是一同存在的。当事情尚未发生时,有一些准备并不显的重要。重要的事情大多不是可以随时补救的。 合同当事人的住所 当事人的地址多半与其住所是同一的。但有时也会存在特殊情况。在我国住所是一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显与其通信地址常不相符。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住所是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主营业地,因单位的变更、分立等情形均可能出现住所与通信地址不符的情况,因此有必要时应明确住所地与通信地址。 明确住所地的法律意义在于确定案件的诉讼管辖或合同履行地点。 对于当事人的住所,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要时,可以双方互换。 较为复杂的合同可以由双方指定联络人。 定义条款 定义条款是对合同中较为复杂的,或可能发生歧义的、或有必要进行明确的用语进行定义,表述其在本合同中的涵义的条款。防止合同当事人因合同词语的涵义发生争议,导致合同履行困难。 定义条款在合同中的位置:定义条款有在合同条款的第一条;或在合同尾部;或专设合同定义附件。 一般的较为简单的合同,不一定需要特别对词语进行定义。但是合同中的用语应当严格的一致,切忌出现前后不一的情况,否则将会给合同内容的解释、理解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标的物条款 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对于合同条款的制定,首要的是要确定,尽可能的确定。 标的物条款,决定了你要买的是什么,你要租的是什么。如果约定的不明确,则可能有苦难言。 举例说明: 对于一个建筑料公司,其既生产又销售,并且销售不同的品牌,不同厂家的产品。某建筑公司与其订立买卖合同但对于产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未予约定。在交付时,厂家向其交付了其他厂家出产的产品,建筑公司则有苦难言。 因此,我们在制定标的物条款时一定要注意标的物是否可以确定,是否可以进一步的确定。 以下条款,并非对于所有的产品均适用,但我们在制定标的物条款时,可以一一对照,进行查验。在日常的工作和合同谈判中,我们发现类似的有价值的有关标的物条款的问题,应当记下来,进一步的补充。在制定合同时进行查验,比较。 货物名称、别称、品种、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厂家、原产地、等级、使用标准、花色、特定使用要求、配套等等。 例示如下: 2.产品 2.1名称:                      2.2品种: 2.3规格:   2.4型号: 2.5花色: (对颜色有较高要求的,最好保留双方签封的样品) 2.6商标:       2.7生产厂家: 2.8原产地: 2.9配套; 2.10其他指定要求: (对方提供的有关产品的说明、保证,应将其作为合同附件) 质量要求条款 在标的确定的情况下,最重要的便是质量条款了。对于质量条款而言其最核心的是--------明确、可操作。 对于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应在合同中直接引用完整的标准号。 国家标准及其他标准并非只得原本照用,对于特殊的使用要求可以提出特殊的更高的质量要求。但正如前所述,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化法》是不允许予以降低的,否则合同的有关质量条款将依法无效。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其标准与我单位使用要求有差异的。应明确约定质量要求,并提出特殊质量要求的理由。此目的在于表明对方当事人对此特殊要求的必要性是明知的。根本的原因在于我国审判中有种根深蒂固的过错责任观念。 有时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的质量要求,对方在生产中执行的一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在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质量材料里也出现了一些质量标准或要求。这时就有可能出现三种质量要求或标准。有时,如果谈判能力允许的话,完全可以将所有可能的质量要求全部作为其质量保证的内容。这样无疑可以主动一些,甚至可以说对自己的工作要求也会降低些。 但对于质量要求非常简单的产品,也不需要如此过于谨慎。明确具体,可以想到的质量问题予以预防即可。 例示如下: 第一种 对较为简单的质量要求,直接表述。 3.1质量要求: (1) (2) 第二种 选用特定的质量标准 3.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应当符合 GB——— 质量要求: 第三种 质量要求较为复杂 3.1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3.1.1合同及附件约定或引用的质量要求。 3.1.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说明中注明的质量要求。 3.1.3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
你要说明,你是买卖,还中租赁摊位,或是其他性质的合同,否则别人如何告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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