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有哪些

和解,调节,仲裁和诉讼,希望您可以采纳。
懂法律、可以解决民事纠纷的进,是不是要召开全国民事纠纷调解会议?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有哪些

2,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

法律分析: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1.当事人双方共同进行协商。 2.第三方进行调解;比如法院的庭前调解。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

3,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哪里找

1、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可到镇级司法所办理;2、如果需要上诉,可找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代理。
律所+法院。
双方提出离婚后,小孩还是夫妻的共同子女,男女双方对子女都有平等的抚养权,由夫妻共同抚养。至于小孩跟随谁生活、抚养费承担等问题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

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哪里找

4,欠债不还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欠债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1、协商方式,如果欠钱不还,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申请强制执行;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我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怎么弄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济纠纷方式就是向法院起诉。在向法院起诉时,应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诉状、有关双方纠纷的证据、双方当事情人的身份信息(如果当事人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中,诉讼和证据都应该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在法院受理后,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依法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不自觉履行的,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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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这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没有签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了工伤事故而导致死亡,用工单位没有买保险应由用工单位给与赔偿。如果用工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也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分手不构成法律事实,她根本不能起诉,你也可以不给她任何赔偿。
可以,完全可以。只要有证据证明,员工与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员工的工伤,应当由单位负责解决,进入工伤保险处理程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可以。支持你用法律手段解决。明显的是,你已经有被雇用的事实,而是老板没有按规定操作。你同样是受保护的。但还是希望双方协商解决。走上法庭获得索赔会很漫长。

7,民事纠纷怎么样用法律解决

循法律途径解决民事纠纷,主要有调解、仲裁、诉讼三种方式。调解又可以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其他组织主持的调解。人民调解是指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自己妥善解决,可要求村委会或居委会解决,村委会或居委会则可指派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在村委会或居委会中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解决纠纷的方式。行政调解是指公安机关等国家行政机关依职权主持的调解。其他组织如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消委会等依其他法律规定成立的组织所主持的调解。仲裁是指当事人依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纠纷进行裁决解决。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解决。诉讼就是当事人在发生民事纠纷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解决纠纷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司法解决方式,即起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纠纷主要是上述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引起的民事纠纷。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
1.居委会调解,在居委会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和解,此种情况下的调解结果不具有强制性;2.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这个属于民间+专业,对当事人而言具有很大任意性,不过调解结果具有一定强制性;3.如果涉及妇女或者儿童利益,则还可以向政府妇联等单位请求帮助,此种情况下强制力也比较大;4.最后一种就是诉讼了,此种方式耗时久,精力消耗大,不过也可以请求法院主持调解(对于家庭纠纷而言一把都不是什么大事情,法庭一般情况下都会先主张调解,如果确实调解不成或者无调解必要,才进入诉讼程序)。赞同2|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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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哪些矛盾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侵反了刑法保护的利益,犯罪,必须要通过法律解决。不受法律调整的关系,比如道德方面的问题,出现矛盾,法律是不调整的。举了例子,在公交车上,很拥挤,因为司机刹车很急,甲踩到了乙,乙只是被踩了一下,没有受伤,这时甲并没有向乙道歉,而乙很不高兴,希望甲向他道歉。 这是道德问题,法律不调整的。如果,甲把乙踩受伤了,那么甲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乙的治疗费用。
如果你父母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有备份,并取的了离婚证书,那么这个财产在他们取的离婚证书时就属于你的。他们的这个协议不能按照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你父母可以撤销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案男女双方的有关财产处理的离婚协议,不仅经双方签字同意,而且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女方向法院提的请求是给付之诉讼,而非确认之诉讼;男方应配合女方过户,而不能撤销该协议。  同时,该解释第九条也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条表明,人民法院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在正常情况下签订的,即只要双方不存在订立协议时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况下,就是认可其效力的。也就是说法院审理,只是审理有无欺诈、胁迫等等特定情形,而并不是要重新进行分割。 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其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育条款等均系出于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的动机,因此,你父母基于离婚事由将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处分给女方的行为,可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你父母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9,应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是伤者及其家属担心肇事者逃避法律责任,不承担赔偿义务,这也是法律特别加重逃逸者的法律责任的原因。然而,随着普法教育深入,驾车者交规的熟知,车辆保险的不断健全,事故后逃逸者在不断减少,尤其是在民事责任范围就能解决的事故,肇事车辆逃逸得不偿失。或许正是居然上述情形,因此实务中存在少数伤者不愿通过法律途经解决问题,尤其是无法够长伤残的伤者。此类交通事故纠纷通常出现以下两种极端的解决方式:一是双方自愿协商解决,肇事车主愿意承担一切医疗费,并给予适当的补偿;另一种是伤者迟迟拖延不解决,伤者既不愿意通过法律如诉讼途径来解决该纠纷,也不愿意接受有限费用补偿。第一种情形当然是我们乐于见到的,后一种情况肇事者有时候比伤者更加头疼,一方当事人想尽快解决问题,而另一方当事人就是不配合。那么交通事故中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该怎么处理?步骤/方法1从本质上讲,一部分交通事故的伤者之所以让案件久拖不决,其目的就是想获得更多的赔偿。特别是对于那些受伤看起来挺严重,但构不成伤残等级的,他们除依法获得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外,无法获得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等。这样一算下来,依法其所能获得的赔偿非常有限,因此他们打心里不乐意接受这么有限的赔偿,认为自己吃大亏了,但唯一能做的就是拖,让车主着急,拖得车主多掏点钱。2案件迟迟不能顺利解决,对车主来说心理着急是难免的,他们还担心自己已经为伤者垫付的费用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我们现行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的理赔时效是2年,人寿保险的理赔时效是5年,车险属于财产保险。况且,车主支付的费用到保险公司通常是要打折扣,车主自行认可的费用不等同保险公司也认可了。3当然,肇事车主一旦碰到此类事故,针对受害人的情况可选择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完全坐以待毙是不可取的:首先,首先与伤者沟通,清楚对方的要求,来源:网页链接如其要求的金额在保险范围之外增加的赔偿额度并不特别高,比如受伤较重的适当增加三五千元,肇事车主/驾驶员可考虑接受,花钱消灾、息事宁人也是一种方式;其次,伤者及其家属的要求超过合理的尺度,大有狮子大开口的架势,需要肇事车主付出较大的代价(如肇事车主经济富裕可接受除外),大可放话让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再次,伤者只是一味地拖延,仅找肇事车主本人要求补偿,但就是不去法院提起诉讼,针对只认肇事者不认保险公司等情形,如有必要,肇事车主可考虑主动提起诉讼等方式,以达到尽快解决纠纷的目的。注意事项当然,绝大部分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是值得同情的,他们在事故中人身受到了伤害,但只要不构成伤残等级,其能获得的赔偿都就非常有限,构成伤残者付出的代价更加沉重。这涉及到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总体标准问题,问题的彻底解决,亟待法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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