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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珠安监管[2007]3号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2,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还有效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发布,2006年9月1日实行,目前继续有效。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还有效

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3条第1款第2项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二)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或者交通警察指挥行驶的;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3条第1款第2项

4,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17年进行了修正,最新条例于2017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具体第14条的规定如下: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适用于

适用于D、E(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应该选择D,E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什么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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