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是的 你可以随时离开,但是人是讲感情的最好跟上级商量下。 如果是你自己离开的,公司是不用补钱给你的(不关有无合同因为这是你主动解除劳务关系,雇主不用负责的)但是公司要抄你的话就要补钱给你了(一年补一个月,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算一年)只要你有证明(比如工资条啊)你们是雇佣关系就行了,不用合同也行的
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保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因此,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新的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任何的劳动者需要承担的责任(除了同业竞止),因此,你可以随时离开,不必承担任何责任。赔偿你的经济损失这方面,法律规定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没有签订,支付双倍工资。从这点来看,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你可以在拿到你工作时间减去一个月的劳动工资。
保留有关证据,主张自己的权利.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补偿11个月,并补签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3,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这样做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你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立即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如果单位不但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反而解雇你,那么你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发生争议,由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处理。单位不执行劳动部门监察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合法的

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4,2022年新劳动法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新 劳动法 未签 劳动合同 如何赔偿? 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 双倍工资 的赔偿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工资 。 2、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 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终止劳动合同 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工风险 1、会承担员工随时 解除劳动关系 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 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2、会承担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 知识产权 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 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 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 违约责任 ,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3、会承担成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的那位确定了 劳动关系 后,不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要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 ,在劳动合同中也是需 要约 定劳动关系的具体期限,如果在劳动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也是需要支付 赔偿金 ,当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也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金。

5,没有签劳动合同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应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劳动者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公司辞退你分两种情况,一是在试用期内,如果证明你不符合条件或有重大失误等,可以直接通知你辞退;二是正式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即可辞退,若不提前则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因为你没有说是否在试用期内,劳动约定时间多长等等,所以不好判断,但公司有义务与你签订合同,所以一般来说,会倾向于对公司不利的解释。4、劳动纠纷必须先裁后讼,先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你应提供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广东胡律师:违法,你能举证08年元旦后至09年6月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双倍工资赔偿,按下面去搜证:(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6,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对于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借款人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保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您所说的情况不是很明确,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予以判断。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没有签合同怎么办劳动法

应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就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因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3、“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没签劳动合同

1、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未续签,但是仍然在公司工作并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已经又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与上一次已经终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样。因此2009年7月份属于劳动合同期内。2、公司降低你的基本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争得你的同意,如不同意,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要么提前30日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额外支付给你一个月工资后,方能解除劳动合同。3、你可以得到的补偿:你与公司的第二次劳动关系建立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向你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即从2008年12月开始---2009年7月止,你单位应支付你每月二倍的工资,未支付的,公司需补给你未支付的部分。4、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给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及应支付二倍工资而未支付的部分;与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进行工作交接。关于举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公司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账单就是你的有利证据,你不用再考虑其他证据的收集。 -------elawyer律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的试用期不是一个月。因此,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首先告诉你,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又能证明劳动关系(有参加保险就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那你应该从2008年2月份开始,公司应支付你双倍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规定,超过一年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应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现在不能随便辞退你,也不能随意降工资的.你现在去告的话,你没有任何依据,你得有书面材料才行.所以建议你去上班,还有你得有工资单证明你以前的工资和现在的工资相差500元的.
1.告他的理由(你给一个)2.虽然没签合同但是有劳动关系确实存在(但是从你表达中未见 企业不履行相关责任)

9,劳动法 没签劳动合同

工作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不缴纳保险也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主张从第二个月起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要求单位补缴保险。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现在可以向公司交涉,无论您现在是被公司要求离职还是自动辞职,您在此公司工作时间是确定的。如果公司执意刁难,您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按劳动合同法,公司给您赔偿。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既然现在公司松了口风,建议您坚持订立劳动合同。哪怕公司不承认从08年10月份起的赔偿,至少从现在开始签订,有劳动合同就有很多保障。记住,订立合同时一定要载明你是什么时候进入公司开始工作的。这样万一之后公司刁难您,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条款,要求按工作时间给予经济补偿(具体为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内容太多我就不放了。)祝您顺利。
你最好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 我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1)第一年有11个月要支付给您双倍工资。并且要补缴社保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由于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必须给您经济补偿金,每年一个月,半年或不到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如果您是8月份干了几天,那么合计要补偿二个半月工资。由于用人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要双倍补偿,即:补偿五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于公司欠您的工资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以上向公司要求事项,公司不同意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建议您向县(区)级劳动局内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要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能够证明您在公司工作的必要证据(最起码的证据)。这样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您的申请,进入程序。(口头反映可能效果不理想)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格式: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被申请人:企业名称(名称要写准确,写明地址,便于仲裁机构联系);法定代表人(老板姓名) 请求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事实与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结束语)……“为此,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为盼!” “此致 ×××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姓名 年 月 日附:XX证据一份—————————— 由于《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合同问题做了许多具体规定,建议您抽空重点查阅《劳动合同法》,同时查阅《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问题,可以继续提问。
调换部门可以,也必须同你签合同,而且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也要补偿你之前未签劳动合同的费用,去仲裁它吧,在单位呆着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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