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楼下开饭店 政策

工商局先要这房子上面整个单元居民每一家的签字同意,有了这个别的都走正常程序

居民楼下开饭店 政策

2,住宅楼底层是否可以开饭店

一般讲是不允许的,这太影响居民了。原来看到过一个新闻也是关于这方面的,大意也就是说法律应该保护居民的居住环境!!

住宅楼底层是否可以开饭店

3,商品住宅楼底层可以开餐饮店吗

住宅房是不能开餐饮店的。
要楼上业主同意干嘛?只要不超标排放,他也是混口饭吃如果你认为超标,就打12345投诉!

商品住宅楼底层可以开餐饮店吗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居民楼下开饭店办营业执照有哪些条例我现在在

没有营业执照当然不可以开店营业,开饭店更要有一系列的执照。至于为什么不管别人家,去人家那里去看看聊聊,或许会有收获。
可以

5,请问住宅楼下的商铺能不能开餐馆有没有法律法规做依据谢谢

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物权法只是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6,居民楼下能否开餐饮

不能。各地的情况可能不同,一般由环保部门/建设部门在开发项目时会提出这一类的限制要求。国家环保部在2010年出台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居民住宅楼不宜新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的居民距离不应小于10米;饮食业单位所在的建筑物高度小于或等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米。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居民楼下能否开餐饮,各地的情况可能不同,一般由环保部门/建设部门在开发项目时会提出这一类的限制要求。国家环保部在2010年出台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明确规定:1、居民住宅楼不宜新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2、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3、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的居民距离不应小于10米。4、饮食业单位所在的建筑物高度小于或等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5、建筑物高度大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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