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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班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对吗

用人单位应当从实际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从用工次月起至一年期限内,将受到双倍工资赔偿的惩罚。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班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对吗

2,没有签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如果工作超过30天,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公司到期不能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解决。
从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确定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只是对这种关系的确认。如果没有钱劳务合同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最好是签劳动合同,到时候在证明劳动关系是好省去很多麻烦,法律和现实毕竟有差距。
你去查查劳动法,按劳动法办事。

没有签劳务合同

3,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第一、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如果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4,毕业生工作没有签合同可以吗

实习期开始工作的话,正常来说还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而工作经验的计算时间应该从实习期开始。
1、工作经验是指你参加工作时积累的经验。主要是体现在工作过程中! 计算的话,一般都是以你到某单位参加工作之日,到离开该单位时之间的时间为计。 2、劳动合同。 到某一单位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自入职一个月内,单位必须要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给予你赔偿的。如果在一个月后,该单位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向单位要求赔偿。 如果单位不给予赔偿,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确定书面劳动合同。现实生活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较多。但如果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话,依然受劳动法的保护。

5,不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首先要告诉你的是:既然你公司已经给你交了"社会保险",这说明.在劳动部门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备案了.不然的话你的社会保险是交不上的.(也就是说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存在.)其次是:你公司既然工资每个月都按时发放`也交了各项的保险金.看来你应得到的保障也都已经实现了.所以最后建议先你去你们公司人事部门沟通一下.弄清事情原委.再做打算
是不是忘了啊。
一、合同是需要双方自愿才可以签订的,你不同意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你有权拒绝签订; 二、之前的工资,公司必须依法支付给你。一般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即可支付给你
这样的公司很多,建议收集证据。
不合理建议签合同你要什么赔偿?保险是公司给你买的!保险就会赔你你要审什么仲裁
每个公司都有专门负责这事的人,怎么会忘,再说你不会去问问呀.

6,没有签写劳动合同

单位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无故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赔偿,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可以主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建议按照下列步骤:第一、先看单位规章制度中,是否有旷工半小时予以辞退的规定。如果没有单位无权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如果单位的制度中有类似的规定,要看单位制定的制度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理。第二、如果你不想在单位做了,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会保险。
1,单位在你工作一个月以后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2,如果你已过试用期,酒店要辞退你,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并提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旷工半小时就要开除,过于严厉了吧。如果单位事先没有这样的规章制度,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单位作出合理、合法的处理。如果非要开除,你就要求后2个月的双倍工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在录用劳动者1个月后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7,没签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合同,其赔偿事宜如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6、你为单位工作,属于职务行为,出了点事故该保险公司的找保险公司,即使保险公司不赔,损失也应当有单位承担。
如果没有证据,只能按实得多少拿多少。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第一,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那么你试用期的工资应该是2800,可以要求补发。第二,双份工资是3500为准,从第二个月算起。也就是三个月的双倍工资。第三,提前一个月或者补发工资的情形是:(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时用人单位应该没权辞退你,只能协商。但是你可以当方面辞职,因为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并根据: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给你经济补偿,又因为: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只要补偿你半个月的工资,1750.第四,保险部分,应该是公司要交多少就交多少。
如果主张按3500元一个月计算你应当提拱证据证明,你与用人单位约定是3500 ,但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的证据是相当困难,所以一般情况是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来计算。对于一般采取用人直接将保险费按应缴数额直接支付劳动者,但是经常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很难拿到这笔费用。
鉴于这样的公司你还是早点离开。一个总监督可以随便的炒掉,何况是一个小小的职员或者员工了。也说明该公司的随意性比较大,管理漏洞很大。关于你的待遇问题,要是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些待遇要在合同中注明,但是没有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你自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和自入职起的社保费用补缴。说句实话,就算你去劳动仲裁去讨回公道,从时间上你也耗不起,你自己还是自己考虑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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