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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历史上的刑法

前言 凌迟 车裂 斩首 腰斩 烹煮 剖腹 抽肠 射杀 沉河 绞缢 鸩毒 黥面 割鼻 截舌 挖眼 断手 刖足 宫刑 幽闭 枷项 笞杖 廷杖 鞭扑 人食 兽咬 拷讯 杂刑
那叫刑讯,不是刑法,也不是刑罚。
凌迟

中国历史上的刑法

2,唐宣宗大中刑律统类的详细介绍

没看懂什么意思?
唐宣宗大中七年(853年)五月,左卫率府仓曹参军张戣进《大中刑律统类》12卷, 分为121门,1250条,敕刑部详定颁行。与以前立法不同的是,《大中刑律统类》采用了一种全新的方法,即将律文分类 为门,附以相关的令、格、式和敕,从而开启了五代和宋朝制定“刑统”的先河。宣宗 以后,唐代再也没有进行过大的立法活动。

唐宣宗大中刑律统类的详细介绍

3,触犯刑法受到的处罚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些说,也就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该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嫌疑人 刑罚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合并适用。

触犯刑法受到的处罚

4,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的区别

刑法管的是社会危害大严重犯罪,民法管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刑事诉讼法管的是刑事案件审理上的法规。
刑法,是指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即什么行为是犯罪,犯罪了要负什么责任,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是刑事犯罪的实质法。 民法,是指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大白话:就是调整民与民之间一切不足构成犯罪的行为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是指涉及到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法律,是程序法。同样,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程序法。
刑法是实体法,主要是保障社会稳定惩罚犯罪,规定犯罪行为及法律后果。 民法是实体法,调整平等主体(人、单位、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主要规定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操作。
刑法和民法是实体法,讲的是权利义务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刑法、民法分别是刑事、民事的实体法,即该是何罪名,受何处罚,处罚幅度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分别是刑事、民事诉讼的程序法,即诉讼过程所必须遵循的程序。二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请采纳。
就是杀人了,适用刑法,但要用刑事诉讼法来诉讼;你和某人发生了纠纷,那最普遍的用民法

5,大清新刑律与以往的法典相比在形式和内容上有什么不一样

(1)《大清新刑律》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惟一内容,因而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   (2)《大清新刑律》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的结构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3)《大清新刑律》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从刑包括剥夺公权和没收两种。  (4)《大清新刑律》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删除了旧律中八议、十恶等名目,增加了一些新的罪名。  总之,从单纯技术角度和形式上看,《大清新刑律》属于近现代意义上的新式刑法典,与中国传统法典在结构、体例及表现形式上均有较大不同。但是,《大清新刑律》对于传统旧律并没有作实质性的修改,特别是附录《暂行章程》依然存在于法典之中,依然保持着旧律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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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第一部近代刑法典。在沈家本的主持下,由日本法学家冈田朝太郎等人帮助起草,共两编五十三章四百一十一条;并附有《暂行章程》五条。于1908年完成,但由于守旧派的反对,直到1911年1月25日才颁布施行。《大清新刑律》采用资产阶级的刑法体例、刑罚制度和刑法原则。在刑法体例方面,分总则、分则两编。在刑罚制度方面分主刑、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从刑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在刑法原则方面,采用了资产阶级的“罪刑法定主义”

6,朝廷中央六部分别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哪位亲能

六部,从隋唐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曹渐变为部,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  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三省六部制  ﹔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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