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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区划内哪些财产属于业主共有

(一)建筑物区划内的2113道路,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5261除外; (二)建筑物区划内的绿地,但属于城镇公4102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1653 (三)建筑物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专房; (四)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属车位。

建筑物区划内哪些财产属于业主共有

2,物权法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共有范围有哪些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孩子你想多了,法律不是教条的理解,要联系实际生活,法律的根本是调解人民生活的要从人这个根源出发,你去问问你父母他们就能给你解释了,用不着法律

物权法规定的建筑区划内的共有范围有哪些

3,小区建筑区划的划分开发商在报批是时是如何报批的

《物权》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道路属于业主共属于城镇公共道路除外建筑区划内绿属于业主共属于城镇公共绿或者明示属于除外建筑区划内其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绿区公共部位属全体业主共发商权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发商公共绿擅自修筑建筑物由于部绿属于建筑区划内部所发商种行违由于区绿属于公摊面积业主购买房屋已经绿花钱绿所权归全体业主所所发商占用公共绿建造楼房等设施属于侵害业主合权益业主权要求发商建筑物改绿业主公共绿共权

小区建筑区划的划分开发商在报批是时是如何报批的

4,物权法中的建筑区划是什么意思

区划是指地区、区域的划分。建筑区划是指对按照统一的城市规划要求,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规划建设的,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聚集区进行的区域划分。  按照主要建筑物的功能可以划分为居住区、商业区、行政办公区等建筑区划。  划分建筑区划的依据主要是城市规划道路、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行政管理、物业管理等因素。  建筑区划一般与《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业管理区域相一致,以便于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管理。

5,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包括城镇公共道路属于业主共有这句话是对还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包括城镇公共道路,属于业主共有,这句话是错误的。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城镇公共道路:1、新建建筑区划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确定的道路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城镇公共道路;2、已建成或者已经部分实施建设的建筑区划内,除前述第1项规定外,历史上或者现状作为城镇公共道路使用的道路。

6,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一,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有权对专有部分予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第二,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即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如电梯、过道、楼梯、水箱、外墙面、水电气的主管线等享有共有的权利。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三,业主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制定或者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和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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