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贷款,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4-01-06 16: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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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实市值公积金要到公积金办公室去查下你能贷款若干钱啊啊我有9500精力 然则还有很多多少蓝装 蓝很不敷打个恐怖很吃力其余都还有半管蓝我都见底了治疗量还比SQXD低。。愁闷好斗BOSS都好分散不好加啊身份证和户口本和娶亲证或者未婚证实和收入证实未婚的还须要一个本地户口的年纪邻近的担保人担保人也须要供给收入证实和身份证已婚只需娶亲证即可
2,合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依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合积[2007]79号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五)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管理中心有按揭签约关系;(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七)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希望对您有帮助。
3,在合肥公积金贷款买房具体怎么弄啊
合肥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60%。
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4,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怎么样容易申请吗
2011-09-07 左段小怪兽 | 正班长 合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1)、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2)、对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5、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5,合肥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60%;
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贷款流程
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为开通激活后的徽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新设置过密码);
2、《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
3、夫妻双方身份证;
4、婚姻证明文书;
5、户口本;
6、开发商出具的预付款收据;
7、购房合同(含网上备案确认单);
8、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9、还贷储蓄存折(卡),办理组合贷款时,需以借款人名字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提供即可)
10、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配偶在合肥市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的需提供(如正常缴存可纳入可贷额度计算)。
6,合肥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利息是多少
您好,公积金基准年利率五年以上3.25%,五年以下2.75%。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首付款证明;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首先你有天津户口吗?要是没有就不可能用公积金贷款了.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五年以下3.33五年以上是3.87;商业贷款7折后是4.158(85折肯定能批,7折各银行规定不同总之符合条件不容易) 另外你要买的是什么房子?首付要求的不同,有优惠的是首付最少2成,一般的是3成(各售楼规定不同).不过天津原来有规定符合购90平米以下,容积率大于1的等等条件是2成,现在有松动(原因就不用具体了吧),是否可以减少由开发商告知(有的有,有的没).一般售楼处都给代办商业贷款(房价高的时候要代办费...),不过他们都特有经验,一般没有批不下来的(不过要是你的银行信誉不良那就难说了)。 主要说一下公积金,天津的公积金是和你的收入,公积金已经缴存的金额,可贷款的年限等多条条件来确定的(取各种计算方式的最少金额,个人不能超过40万,也不能超过房款首付后每个人所占房屋所有权份额的金额) 还有就是申请条件要交纳满一年并继续交纳的且单位没有拖欠的才有资格申请。 我告诉你天津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www.housefund.cn或www.zfgjj.cn)你可以查询到具体条款也可以在线咨询,并且有计算器填上你的具体情况就可以告诉你贷款的额度、每月还款金额等结果.如果公积金贷款不足30万还可以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它是专业的,你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就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 我把与你问题有关的条款摘录给你,你可以自己对照。 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七条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 第八条 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购房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九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三)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应未到65周岁); (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六)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七)已按本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八)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这条有具体的担保规定未摘录) 第十条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第十二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的,原则上不准予贷款: (一)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 (二)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未还; (三)准贷记卡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四)贷记卡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不含卡费、年费); (五)单笔贷款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六)近两年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七)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 (八)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三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按下列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一)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20%的首付款;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需费用30%的自筹资金。 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全部价款(私产住房为购房全部价款与住房评估价值两者中的低值)减除前款规定的首付款或自筹资金后的金额;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第十四条 贷款额度不高于职工(职工与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20倍,职工(职工与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第十五条 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职工(职工与配偶)还贷能力计算公式确定的金额,具体公式如下: [(月工资总额+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借款期数(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 第十六条 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使用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第十七条 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的最低值计算。 除符合前款规定外,非同一家庭共同购买商品住房、私产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按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比例计算的住房价款,未约定产权比例的,视为各购房人平均占有住房产权。按产权比例计算的住房价款=住房全部价款×与申请贷款职工同一家庭的购房人合计占有的产权比例。 第十八条 按照本办法计算出的可贷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则千位加1。 职工申请的贷款额度应为1千元的整数倍。 第十九条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职工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不超过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得超过70周岁)。 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及额度,按照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申请之日确定 。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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