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律口头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1-11 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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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律口头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口头协议作为协议的一种形式受法律保护,但是发生纠纷时很难证明该口头协议的存在口头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举证比较困难,你需要举证口头协议的内容
2,口头合同能受法律保护吗
不受,除非双方承认。按照原则来说,口头协议的内容只要是合法的,就是有效的,就应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口头协议由于具有取证难的特点,所以很难进行诉讼,所以如果你能够搜集到有利的证据,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
答案补充 比如证人证言、定 口头协议时的录音等等。合同分了明式,默式明式包含口头和书面合同,所以,只要你满足了合同的生效要件,那么口头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口头合同遇到纠纷后一般取证困难。合同有效要件:有相应的民事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必须是当事人双方认可的,同时法律没有明确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我国承认口头合同,口头合同又称为不要式合同
只有法律明确规定要求使用书面方式的,该合同才必须使用书面形式才有效
3,口头劳动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有哪些
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但是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需要举证。劳动合同的主体有:1.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 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3.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4. 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是对于用工单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阅读有关的重要条款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5. 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对职工的试用期限、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合同要坚决要求改正。6. 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7. 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8. 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4,口头劳动合同是否具受法律保护
不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可以参考一下劳动合同法,这个是绝对的侵权,老板炒你的理由不能作为用工期间辞退你的合法理由,可以找劳动仲裁机构,先仲裁看看结果,不行再去起诉他。此外,还要有证据,具体内容在劳动合同法里有,可以在网上搜一下。保存与老板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证等。此外,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还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们之间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从你做工开始之日,你们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了的,如果是在08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事情,这适用新劳动法的规定,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从第二个月起主张双倍的工资,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未出现劳动法第39条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擅自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5,口头合同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缴押金应该有条子吧?凭条子问单位要。还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因为收押金是违法的。凭相应证据(如收据等)可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不满意结果可向法院诉讼。要劳动者缴纳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时,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单位除需支付双倍工资外,还应当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主张自己的权利首先要有证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关系,并不代表这家企业就可以不“认”你,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劳动法就可以约束,不签订合同是企业的过错为主你不必担心。关键是你说的押金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企业收了。如果没有证据,你是没有办法主张你的权利的。如果是在你去公司之前交的押金,企业不但要退还给你全部款项,还要被主管部分处罚。当然是在你的检举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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