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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医保卡在哪里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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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安怎么查询自己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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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在网上查,在百度搜索你当地社保网站`“某某地方社保查”`查询条件就可以了`(社保跟医保都在一起的`) 2拨打你当地160信息台也可以查到基本信息` 3也可以直接拿上有效证件到社保窗口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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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西安自己交医疗保险怎么用

1、医保卡里每月定期有钱存入,可以到药店刷医保卡购药,或在定点医院挂号、购药使用,另外还有个蓝色的医保本,假如你生病需住院且病种属市医保范围的,可以在医院登记报销部分费用。人不在了就没了,道理很简单。 2、一部分划到你的医保卡里了,剩下顶搐侈诽侬赌畴涩川绩的进统筹了,通俗的讲,也就是给其他住院报销的人用了。 3、60岁的时候如果你养老交够年限,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养老金,人不在了就没了,道理很简单。 4、单位交的是“五险一金”,在基数差不多的情况下,有单位交个人承担的部分比你个人交要的少,个人划算,所以你有单位的话应让单位按规定给你交纳社保。
这位仁兄,这个问题你可以却问社保局啊。医疗保险就是你发生了医疗费用了,在可以报销的范围内可以报销。你如果去世了,钱你当然也就拿不回来了啊。因为你买的不是商业保险,社会性质的保险就是在你活着的时候可以享受的。正式单位给员工买的保险一般包括了五险一金(失业,生育,医疗,工伤,养老,公积金)你就是买了其中两种。

西安自己交医疗保险怎么用

4,西安市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一)、 申办参保(增员)须知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2、办理流程:经办部门: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具体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医保部门)。如有用,望采纳!
一、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方法:城镇居民需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属于西安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二、办理时需提供资料1、西安市城镇居民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学龄前儿童 提供母子或者父子同底照片)以及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保情况的有效证明(以医保部门核发的参保证件为准);2、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还需分别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4、长期随父母在西安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5,西安市医保报销目录有哪些

医保如何报销(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1.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2.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3.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4.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1.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2.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转诊转院结算:1.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2.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3.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6,西安医保细则

西安地区退休、退养、提前离岗职工反映,对参加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后如何进行门诊和住院治疗等提出的问题,现就基本情况作如下解答:  一、个人帐户  参加西安市医疗保险退休(经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以下同)、在职(含内部退休及退养人员,以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及个人帐户的计入。  (一)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缴费比例2%。在职人员工资收入低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在职人员工资收入高于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西安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基数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额医疗补助缴费: 参加了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含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缴1.6元。  (二)个人帐户的计入:在职人员按照不同年龄段,以本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含个人缴纳2%),40岁以下的按2.7%计入;41-50岁的按3%计入,51岁以上按3.6%计入。退休人员按经社会养老经办部门核准月养老金5%计入。  二、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审批  (一)门诊10种特检、特治  参保职工门诊需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检查的应持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及保险证到定点医院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具《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审批表》,到就医医院医保办公室审批盖章后,交纳该项目30%的费用后,即可进行检查。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项目如下  (1) CT和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SPECT)  (2) 核磁共振显影(MRI)  (3) 心脏彩色B超  (4) 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  (5) 电子胃镜  (6) 结肠镜  (7) 动态心电图  (8) 高压氧舱  (9) 体外振波碎石治疗泌尿系、胆道结石  (10) 体外射频治疗重度前列腺肥大  (二)门诊治疗特殊病种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肾移植用国产抗排斥药  (3)肿瘤放化疗  参保职工门诊需做以上特殊治疗的应持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及保险证到定点医院,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具《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审批表》和《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检查(治疗)项目费用明细表》,由医院医保办公室签署意见后,到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登记后,进行检查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及肾移植用国产抗排斥药个人支付10%费用。肿瘤放化疗个人支付30%的费用。  (三)门诊紧急抢救特殊病种的规定  (1)范围: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指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 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困难、肾功能衰竭等情况。  (2)费用结算:门诊紧急抢救危重病种未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按住院标准结算。门诊紧急抢救后转住院的患者,其在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并入住院费用中,按一次住院对待。未转住院治愈后直接出院的,按住院的办法结算。  三、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种类和规定  凡参加了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并患有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慢性病病种的人员均可申报慢性病补助。  (一)、慢性病的申报  1、申请人到所属的部门领取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  2、申请人选择一所就诊慢性病的定点医院。  3、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病程纪录等 ),并加盖医院公章。  4、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原件。抢救病历复印件。  5、医院诊断证明书加盖章。(主诊断必须符合八种慢性病之一)  6、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  7、凡提供的医疗资料必须是二级以上医院两年以内资料。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9、资料上交时间为每年1月5日前及3、6、9月底。  10、慢性病审批后的有效期暂定为2年,满2年后应重新申报。  (二)、慢性病的种类  根据西安市劳发 〔2002〕114号文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慢性病种范围为: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  2、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3、原发性高血压病(Ⅱ期以上高血压,限五十周岁以上人群)  4、脑血管病恢复期(含脑出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5、肝硬化失代偿期  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  7、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8、恶性肿瘤晚期  四、住院费用的结算办法  (1)就医程序  参保职工患有《住院病种目录》疾病时,门诊医生开具住院证后持专用病历、医疗证、住院证到所就诊医院的住院处办理挂帐手续并交付押金,经住院治疗达到出院指征后到住院处结算,交付个人自付部分后、即可出院。  (2)费用结算  患者出院时需支付以下几部分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门槛费); 部分特殊检查、治疗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需自付30%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封底线以下,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超出基本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和标准及《药品目录》外药品费用。  五、大额医疗补助  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超过当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后,定点医疗机构将通知患者本人,患者本人或亲属要提出使用大额医疗补助基金的申请,经就医医院同意后,携带专用病历及医疗证到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批准后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费用记帐。在大额医疗补助基金最高赔付标准以下的部分个人自付10%。(特检及一次性费用仍按30%自付)  六、有关规定  (1)在西安就医的参保职工只能到具备定点服务资格并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到非西安市基本医疗定点机构就诊(紧急抢救除外)的。费用自理。  (2)调出、死亡人员必须及时交回专用病历及医疗证。如未按规定交回,对发生的医疗费用要负全部责任。  (3)如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新的政策规定,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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