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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新规定交多少年

男的一般来说是交够二十五年,女的一般来说是交够二十年,退休年龄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
从现行的医保规定看,至少交十五年才行。不过从最近的国家政策动向看,会以缴费基数和比例来决定今后的养老收入,也就是说 交得多得得多

医保新规定交多少年

2,2020医保新政策

1.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六统一”制度。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2.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报销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8万元,与城乡居民年度个人累计报销限额一致。 3.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由原来个人申报变为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初审申报材料,按月统一上报至县医保中心,由县级医疗专家组集中审核公示后发放慢病管理卡的模式,申请人无需再到县医保中心单独申办。 4.全面落实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报制度,所有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在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后,可以在各定点医院住院并直接报销,政策采用陇南市市级统筹政策,目录采用就医地目录。 5.住院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市外三级医院的100元、400元、700元、10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0元、500元、1000元和3000元。并同时取消所有特殊人群减免起付线的优惠政策。 6.住院报销比例除一级医院仍为80%外,其他二级、三级、市外三级医院统一提高5%,分别由原来70%、65%、55%提高到现在的75%、70%和60%。并继续保留建档立卡贫困户提高5%的优惠政策。 7.城乡居民个人门诊账户基金划拨由200元/每人每年调整为100元/每人每年,不再设单次刷卡限额,户内不通用,年度不结转。

2020医保新政策

3,医保政策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以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中断,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只要企业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且职工的缴费年限到达当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退休后可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各个地方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同,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25年或30年,具体的本地累计缴费年限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此外,招商信诺提醒您,部分地区规定了断缴一定时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清零。
我有个阿姨,1979年参加工作,2001年工厂破产,养老金断断续续累计缴纳11年,我想请问她2012年退休时,能否享受退休金。谢谢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养老保险只要满足最低15年的标准即可,针对你所提到的情况,你的阿姨需要继续交纳所欠剩余4年的费用,否则会影响将来的养老金领取.

医保政策缴费年限

4,石家庄医保报销新规定

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不属医保报销范围: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医保就医的新规定是什么呢

三、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各省要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建立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省内统筹地区之间就医人员信息、医疗服务数据以及费用结算数据等信息的交换,并通过平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的指导,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信息标准库,完善与异地就医相关的结算办法和经办流程。要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并维护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库。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应向社会公布。  四、完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政策   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各类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求,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当前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探索将其他长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以区县为统筹单位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包括可报销医院、报销比例等,都由各个区县的新农合办公室规划制定;农民异地就医前一定要事前咨询所在县区新农合办公室。”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开通了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尚未开通的地方仍需回当地报销。各地对于新农合异地就医如何报销的问题,在规定上差异较大。寿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林立勋在介绍相关政策时说:“寿光市新农合异地就医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转诊,比如在寿光定点医疗机构治不了的病人,可以向上级医院提出转诊,到新农合办公室审批后,可以到潍坊市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山东省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第二种是外地突发疾病,这种就不需要转诊证明了,只需出院后携带病历和外出证明就可以按转诊报销;第三种是长年在外地,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将医疗关系转至外地,这样,如果在外地就医,可以回当地按转诊报销。通过这三种途径,解决了农民在全国各地看病的报销问题。”

6,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哪些新规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哪些新规一、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期限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缴费年限是根据你缴费月数来计算的。缴费年限的设置是防止医保基金流失的一种手段。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只是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来说的,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疗缴费年限是根据你缴费月数来计算的。缴费年限的设置是防止医保基金流失的一种手段。因为退休人员是不缴纳医疗保险费,是直接享受医保待遇的。为了防止有些人钻政策的空子,例如:有些人年轻身体好的时候不缴纳医疗保险,到了快退休的时候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样到退休也缴纳不了几个月,这样就会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对于从年轻开始就缴纳医疗保险的人明显是不公平的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1、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2、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8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役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应予计算和不予计算的缴费年限。(四)职工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具体认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五)《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10%x[(1+8%)n-1]/8%。其中,n=30年(25年)--职工累计缴费年限,10%为缴费比例,8%为每年缴费递增率。缴费递增率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实施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后,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至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安排正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期间,职工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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