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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1、适用范围。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至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可以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2,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成本法与权益法都是什么概念

银行存款 1000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00如甲公司支出200万购买乙公司10%的股权,或虽小于20%但有重大影响时采用,按投资所占被投资企业股权帐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借差记入“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逐年摊销,贷差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以后年度随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相应调整投资的帐面价值。如甲公司支出1000万购买乙公司50%的股权,或虽大于20%但无重大影响时采用,按实际投资成本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权益法,在占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大于20%成本法,在占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小于20%,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为2400万。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 1200贷

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成本法与权益法都是什么概念

3,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什么意思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成本法你就认准成本2字 即核算认投资成本 不确认被投资单位实现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权益法就要确认该部分权益 相应调整投资的数额
说简单一点就是适用范围不同,核算方法有些区别 成本法用于(1)控制 (2)无影响无控制无公允价值 权益法用于(1)共同控制 (2)有重大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什么意思

4,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与权益法怎样才能更好的理解

告诉你个简单方法,就是从投资份额来看。>50%或者在20%和50%之间的(包括20%和50%),就是权益法说白了,就是两头成本法,中间权益法
主要相同点和区别是: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 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如果是成本低,则高于成本的可享有的部分被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 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 不同点取得后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成本法应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则应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 三: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亏损则反之.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则是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另一方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五,处理的方式: 成本法是只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计入.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权益法则涉及到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另个还需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成本法,只有被投资单位分派股利才作处理。权益法,只要被投资单位权益结构变动,就要作会计处理。

5,怎么理解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

首先,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对象不同。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次,初始确认不同。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而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该项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而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合并成本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差值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合并成本大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反之则为营业外收入。再次,后续计量的不同。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时,投资方应该按其持股比例同时确认投资收益(需要按取得投资时点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并消除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才按收取的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最后,合并财务报表除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合并财务报表均按权益法编制。也就是说纳入合并范围的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需要调整为权益法。
以本人微薄的智商来理解: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控制和无重大影响两种情形,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原因是为了满足会计核算谨慎性的要求,因为控制的话,用权益法核算的话,很可能操纵利润。无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样可以防止资产的高估。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目的一样是为了满足会计核算谨慎性的要求,即防止资产的低估。
对被投资公司已经有了实际控制权,形成了母子公司关系,这时由于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关系紧密,如果使用权益法的话,母公司长投的账面价值要随子公司损益表来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也要相应随子公司的净利润来调整,这样非常容易造成利用调节子公司报表来操纵利润,于是新准则为了规避这种情况的发生,规定了要用成本法核算重要影响和合营,投资企业不编制合并报表,但由于在被投资企业中占有较大的份额,按照重要性原则,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客观反映投资状况它随被投资单位的所有权益变动而变动,所以用权益法
因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种方法转换为另外的方法。增资或者减资到一定量要转换的。其实很好理解,你看下这个:http://www.dongao.com/zjzcgl/zjkjsw/201404/154748.shtml

6,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异同点是什么

具体而言:对于被投资企业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会计处理,体现了收入和成本配比,在确认投资收益时的时限要求则体现了时间配比。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成本法核算主要在于合理确定投资后将来可能收回的投资成本,因此只设置一个科目核算其投资成本;权益法核算主要在于确定投资后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权益和责任,因而设置了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其投资成本和损益及变动。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会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见下表: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异同 账面价值成本法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价值,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追加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 权益法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会计事项成本法权益法取得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 不确认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低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调整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高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的差额,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营业外收入(上述差额)被投资单位权益 变动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按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或发生亏损时 不作账务处理 确认投资收益(亏损时作相反分录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作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理。且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若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利超过这个分配额的部分,应当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冲减投资成本) 投资企业按表决权投资本比例计算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成本)〔分得的股利高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的实现的净利润中投资单位所占的份额的部分〕收到现金股利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
其主要相同点和区别是: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  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  二: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  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  不同点:  成本法应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则应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  三: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亏损则反之.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则是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另一方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投资收益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独立的法人,两个会计主体。投资企业仅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只有当投资企业的成本变动时,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以,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时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属于投资时垫的,实质上是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始终反映的是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成本法就是重成本、轻权益,更好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和收付实现制原则。  权益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同一个整体,一个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始终站在整个集团的立场上,无论是初始投资时或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时、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均引起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权益变动,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始终能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权益,所以,权益法重权益、轻成本,更好地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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