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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新劳动法全文

不能,合同到期,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009年新劳动法全文

2,09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你好,我是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劳动合同终止时间,那么到了终止日期,单位确实不用办理什么手续,只是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但如果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或者是无效的,那么就得给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
如果公司效益不好 合同又到了 他不给你签 请问公司要不要陪钱
是否对于双方都有好处而不是只对于一方是平等的原则,无效的合同看双方在签定的时候是否有重大的误解,以及违规操作

09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3,2009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http://www.jincao.com/fa/12/law12.83.htm 字数太多,贴不上
2009年的,确实没听过,你所说的应该是08年1月1日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吧
www.gzinjob.com/show.php?contentid=53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法全文
到北京法院网 里面有个法律法规 你注册一下 然后搜合同法就出来了 还有合同法解释(一)和(二)希望可以帮到你

2009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4,2009年最新劳动法

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在用人单位上班的年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是照您的情况来看,您是不属于以上的情况的。不过还有一种情况,就算是您辞职的都可以得到补偿——如果被评为5~10级工伤的。
如果是因为公司拖欠你工资、没有给你办理社保、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的、以及公司违法并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等,你提出辞职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你的工资、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46条47条。
不叫最新劳动法,是一个特别法叫《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是两个不同法律。你提出辞职,按照规定没有任何补偿。除非你辞职是因为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条件之一,那才有。

5,2009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我国最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你的合同已经到期,并且你不愿再续签合同,公司不得要求你进行赔偿,你也无任何理由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除非是在公司有其他侵犯你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是时你才有权提起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单位不可以要求你离职.如果你不愿意继续做下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工龄归零是违法的。可以向提出用人单位补偿一般一年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赔偿金,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非用人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你不续签的。参见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之规定
不用
根本不用。

6,2009年最新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单位不可以要求你离职.如果你不愿意继续做下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合同还得支付相当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1、首先按照《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个人辞职是没有相关的经济补偿的,但是上述双倍工资还是有的。3、如果公司非法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你可以告公司,去当地劳动局低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告。5、协商得到补偿,仲裁胜诉要求单位进行补偿,或者单位不执行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1、合同终止补偿的前提条件是,合同期满,单位提出继续签合同,但降低了待遇标准,你不签的话,要给补偿。或者单位在合同期满直接说不签了,也要给补偿。补偿的标准是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是就一个月。2、合同终止给付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自适用于08年1月1日后终止合同的。所以,你的经济补偿就一个月。以前的期限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7,2009年劳动合同法

到期后你可以立即走人 如果公司拒签合同,你可以获得补偿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你是合同到期不是解除合同,不用提前一月通知单位。2、如果你自己不做的话,是没有补偿金的。3、如果要赔偿金的话,除非找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年假、加班费不给等)
我国最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你的合同已经到期,并且你不愿再续签合同,公司不得要求你进行赔偿,你也无任何理由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除非是在公司有其他侵犯你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是时你才有权提起相应的赔偿。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合同到期,单位通知不续约,则自08年开始,每满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作为的经济补偿金,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祝福!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应当在合同到前提前通知单位是否续签,那么你就不需要提前通知。到期后通知单位不续签,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有合同约定或者单位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你可以不需要提前,这个提前的问题属于单位如果到时候单位不续签,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你到时候也可以提前几天打招呼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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