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现法院已判决购房合同解除请问能否解除按

你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
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的,甲乙双方不再执行买卖合同。

现法院已判决购房合同解除请问能否解除按

2,法院已判再解除购房合同 还有效吗

法院已经判决解除合同,没有必要重新解除合同。
如果所购买的房子经过登记备案,就不属于破产财产,而属于已经售出的商品,最高法院有新的司法解释。
无效

法院已判再解除购房合同 还有效吗

3,按揭买的房现在开发商违约我申请仲裁解除合同胜诉现已申请

您好,按揭贷款买方,您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关系和与银行之间的接待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解除购房合同,银行按揭那边还是应当按时还款。您目前的这种状况建议您在收到开发生退还的房款以后将银行贷款一次性结清,免得不必要的纠纷。

按揭买的房现在开发商违约我申请仲裁解除合同胜诉现已申请

4,买房按揭 无力偿还了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解除购房合同 首付和一年的按

到执行局
找中介耍!让法院给你。: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一 换一家银行试试,外资银行也试试(不过希望渺茫)二 全款买房三 更换买受人以上都在合同里有体现,或者征求出卖人的同意,否则出卖人有理由以买受人违约为由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要求。

5,因退房解除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的诉讼咨询

判决生效,合同就已经解除了,至于解除后没有退款,那是解除后的清理结算尚未完成,不影响你起诉银行解除贷款合同。
延迟交房你可以看一下预售合同上的规定日期,上面是否有最后交房日期,如果有了,则按每天万份之几的赔偿条款获得赔偿.要退房基本很难...除了损失银行利息以外,还要按合同上的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因为没看过你的合同,具体多少,不清楚

6,贷款房被法院查封能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吗

就是没查封,也是解除不了合同的。这房与开发商已经没关系了。
你好!就你介绍的情况,首先看你们合同中有无约定开发商有协助你办理网签和贷款的义务,如有,则其应该在约定的时间内或合理时间内办理。另外,购买商铺当然是为了使用,过户是不言自明的。如果对方再约定时间内不能过户,经过你方催告,在合理期限仍然不能交房,那么就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另外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你所说的房产局答复该商铺没有预售证,如果能收集保全该证据,那么可以直接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因法律明确规定,没有预售证,就不得销售该房屋,在起诉到法院时,如果开发商仍然没有取得预售证,那么法院一般倾向于判决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有约定违约金的,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7,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对按揭贷款合同有何影响

  一、买卖合同与按揭借款合同的关系   根据民法基本原理,两个以上的合同相互关联时,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能够独立存在的称为从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称为主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之间属于联系紧密但又相互独立的关系,两者间并非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因为在买受人依照约定支付首期房价款并委托按揭银行将所贷款项支付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交房并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归于消灭,但借款合同并不因此消灭,可独立存在直到买受人还清贷款为止。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不是主从合同的关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不会导致按揭合同当然无效或被撤销。   在商品房按揭中,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因借款合同的变更、消灭而变更、消灭。担保合同是实务中最常见的从合同,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购房按揭贷款合同的特殊性   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不具有主从合同的关系,但却具有紧密的关系。有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按揭贷款合同得以签订的前提,同时银行在与买房人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会要求买房人将所购商品房或者买卖合同项下的合同权利作为担保物为按揭合同提供担保。按揭贷款合同的另外一个特点是贷款人贷款的目的单一且明确,就是为了买房。当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后,已确定无法再取得原想要的商品房,故应当承认买房人订立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   三、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对按揭贷款合同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该条即为基于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的特殊性,对《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扩大解释。需要注意的是,本条中对于“解除”没有指明是法定解除还是协议解除,应理解为包含两者。综合分析,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仅仅是赋予了买房人解除按揭合同的权利,银行同样也有这个权利,并且能妥善保护各方的利益。   实践中,商品房买受人解除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时,由于买受人已将所购房屋抵押给按揭银行,因而实践上是要求处理抵押物。买受人与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中,在可能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按揭银行参加诉讼,此时,按揭银行一般会参加诉讼主张权利,要求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因为如果按照银行此时仍不参加诉讼,由于法院已明确告知其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抵押物将被处置,不参加诉讼 主张权利,应视为同意抵押人处分抵押物。如果按揭银行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时候,可以一并解决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受人、按揭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或被认定无效时,买受人和按揭银行都有权请求解除借款合同。《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可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借款合同解除后,能够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文章TAG:法院判决解除按揭房购房合同法院  判决  解除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