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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扣除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转让税金+加计扣除金额=3500+2500+(3500+2500)*10%+440+(3500+2500)*20%=8240万元 增值额=9000-8240=760元 增值率=760/7040=10.80% 按照现在的土地增值税政策,房地产企业开发普通住宅增值率小于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土地增值税为0

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2,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

转让土地使用权增税率的计算方法是应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原价)÷(15%)×5%。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转让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原价)÷(15%)×5%。

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

3,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土地增值税实行适用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含20%),免征土地增值税。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对其全部增值额计税,包括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部分。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因城市市政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4)为促进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鼓励个人买房,对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

土地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4,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适用的税率是四级

1、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2、具体规定如下: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不超过5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系数0;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超过50%-100%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超过100%-200%的部分,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超过200%的部分,税率60%,速算扣除系数35%。3、现行土地增值税按照速算扣除法计算=增值额X适用税率-扣除项目X速算扣除系数。
档次 级 距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税额计算公式 1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30% 0% 增值额30% 2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 40% 5% 增值额 40%-扣除项目金额5% 3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 50% 15%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60% 35% 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说 明 :扣除项目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5,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专家解答:目前,对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征收有三种方式:第一,凡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其扣除项目的金额将包括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等费用。第二,对于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其扣除项目的金额则包括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等费用。第三,对既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税务机关可采取核定征收办法,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1%征收土地增值税。专家认为,由于土地增值税采取的是累进制抵扣的征收方式,而且在进行具体抵扣项目计算时又较为复杂,因此,该税种在市场的执行过程中有可能会选择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1%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预缴率,各地是不一样的。具体的预缴税率要根据所在地的文件规定才能知道,最简单的办法,直接问你的专管员,其次打当地的12366咨询索要文件号。 1、预征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2、预征率: 国税发〔2010〕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6,土地增值税采取和何种税率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级 数 土地增值额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本表所称的土地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减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扣除项目的金额。 2、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应交税额=增值税×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2、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售新住房及配套设施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⑴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⑵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⑶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3、出售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 ⑴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⑵汇集扣除项目金额 ⑶计算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⑷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 ⑸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4、结合实际,我市统一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如下: 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开发项目竣工结算前取得的商品房销售收入,按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待其项目峻工办理结算时,再按项目增值情况,依表税率及上述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多退少补。预征率为1%~1.5%(各市、区局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预征率)。 ⑵销售除商品房以外的其他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征收率为1%。 ⑶转让工业用地的征收率为2%。 ⑷转让其他用地的征收率为3%。
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表楼上已有了.
土 地 增 值 税   1.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计税依据和税率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以后的余额,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级数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1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30% 2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 40% 3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 50% 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60%   3.计税方法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时,先用纳税人取得的房地产转让收入减除有关各项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得出增值额。再按照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分别确定增值额中各个部分的适用税率,依此计算各部分增值额的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各部分增值额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之和,即为纳税人应纳的全部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4.主要免税规定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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