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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知道姓名能在北京朝阳区的律师网上查到他吗

可以试着搜一下我这边在朝阳区 法治中国律师网 不知道你是要找哪位律师
一般可以在本地律师协会网站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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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镇江律协官网叫什么

镇江市律师协会。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镇江律协官网叫镇江市律师协会。镇江是中国江苏省所辖地级市,位于江苏省西南部,中国东部沿海、江苏南部,古时称"润州",民国时期为江苏省省会。是长江三角洲北翼中心、南京都市圈核心层城市和国家级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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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方人才能否给开行政工资介绍信

应该能在北方人才开!先去总服务台,直接跟她说,把情况说明,她会告诉你去哪里办理相应的手续。
人才中心的业务范围是:1、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2、负责办理户口关系;3、负责办理户籍迁移、变更;4、办理接收、转出人事关系、人事档案手续;5、为存档人员保留原身份、转正定级、调整档案工资、连续计算工龄、认证身份、接转党、团组织关系;6、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公积金等);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8、研究生报考、婚育证明;9、及时补充档案材料等。这是他们的业务范围,只要你有接收单位,应该给开。
你在人才市场挂编,人才市场都是当地人事部门管理的,当然能开出行政工资介绍信
干部介绍信是组织部门调动干部出具的介绍信,你才毕业只能用学校的就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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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最好的律师事务所是哪个及联系电话

2013年度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排名(前30名)   以下资料依据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3年7月16日公告(律协官方网站 www.beijinglawyers.org.cn)  No.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813779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层  官网:www.dachenglaw.com  NO.2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9626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官网:www.yingkelawyer.com  No.3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86988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A座31层  官网:www.zhongyinlawyer.com  No.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878558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官网:www.kingandwood.com  No.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2682888  地址: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官网:www.dehenglaw.com  No.6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178353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  官网:www.zwlawyer.com  No.7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6552722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内南小楼  官网:www.kangdalawyers.com  No.8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626846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第三极写字楼A座16层  官网:www.whlaw.cn  No.9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519130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官网:www.junhe.com  No.10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9572288  地址: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官网:www.zhonglun.com  No.11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856937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5层  官网:www.haodonglaw.com  No.12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640938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2号楼民生大厦18层  官网:www.lglawyer.cn  No.13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225152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103室  官网:www.juntailaw.com  No.1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电话:010-658906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官网:www.grandall.com.cn  No.15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499130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宾大厦A座六层  官网:www.tchhf.com  No.16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06858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0层  官网:www.jtnfa.com  No.17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2287799  地址: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B-2903  官网:www.lantai.cn  No.18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6528888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三层  官网:www.splf.com.cn  No.19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6657806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7层  No.20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933611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官网:www.jurisino.com  No.21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870287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甲8号尚都国际中心511单元  官网:www.cnhtlf.com  No.2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76388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官网:www.tylaw.com.cn  No.23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201998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汉威大厦5A1  官网:www.hylandslaw.com  No.24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6609008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官网:www.grandwaylaw.com  No.25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809100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官网:www.jingtian.com  No.26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09600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大厦C座23层  官网:king-capital.com  No.27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64442365  地址:朝阳区仟村商务大楼A座1205室  官网:www.yixinglaw.com  No.28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6532558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188室  官网:www.longanlaw.com  No.29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8886278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金源时代购物中心B区2号楼B座6F  官网:www.brlf.com.cn  No.30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6569339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官网:www.tongshang.com 摘自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3年7月16日公告(www.beijinglawyers.org.cn)

5,除北京律师协会外北京哪几个区有律师协会

北京各区县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名单已经出炉,谁更有机会当选呢?大家一起来猜猜! 1.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郝惠珍(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光(北京兰台所主任),高子程(北京康达所高级合伙人); 2.东城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连艳 (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于萧峰(大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找不到,显示的是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 ; 3.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王立华(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晓斌(原宣武区会长); 4.海淀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张小炜(原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7.昌平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吴晓刚 以下区县已选律师协会班了 1.石景山区律师协会会长: 邵昊 (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2.房山区律师协会会长: 会长:刘德诸(北京市太行律师事务所主任) 3.丰台区律师协会会长: 于君(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4.大兴区律师协会会长:肖焕坤

6,外地人在北京如何申请实习律师

首先,如果你不辞职的话是不是就不能调档?因为申请实习要求你必须开具北京本地存档机构的存档证明,而且仅限于申请表前的填表说明中所列的那几家存档机构,如果你不辞职就不能调档,那么你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必须辞职。另外,刚才你复制的规定也说明了,如果你将你的档案存在你所要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的集体户头里也是可以的,但除了你要去的律师事务所的集体户口,其他任何单位机构的集体户头都不可以。其次,你对这条有误解,这条的意思是,你的存档证明必须能够证明:从你递交材料之日起,你的档案还可以在给你开具存档证明的机构存放一年或以上,不是你理解的存满一年才可以去申请。最后,现在审查很严格,没有别的办法。材料必须齐全。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基本上可操作性不大。因为外地人在北京做律师首先要把人事档案存在北京所属的人才机构(即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各区县人才市场),而北京所属的人才机构基本上只接受有北京户籍的人存档,正是基于此很多人无法将档案调入北京,因此也就无法在北京做律师。当然有特例,可能大所还可以接收外地人。

7,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排名

以下资料依据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3年7月16日公告   No.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层   NO.2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No.3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A座31层   No.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No.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No.6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   No.7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内南小楼   No.8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第三极写字楼A座16层   No.9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No.1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No.11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5层   No.12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2号楼民生大厦18层   No.13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103室   No.1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No.15 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宾大厦A座六层   No.16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0层   No.17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B-2903   No.18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三层   No.19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17层   No.20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No.21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甲8号尚都国际中心511单元   No.2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No.23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汉威大厦5A1   No.24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No.25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No.26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大厦C座23层   No.27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仟村商务大楼A座1205室   No.28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188室   No.29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金源时代购物中心B区2号楼B座6F   No.30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摘自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3年7月16日公告

8,抵押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抵押权的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1、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相对于主债权来说,抵押权又是一种从权利。抵押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予以转让,抵押权人也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被担保的债权。此时抵押权单独转让会因违反了抵押权从属性原则而无效。2、抵押权与债权一同转让时,须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抵押物一般为不动产,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这也是各国立法通例。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也应遵循物权公示原则。因此抵押权的转让(变动)也应履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权的转让将不能对抗第三人。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抵押担保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抵押权转让未作明确规定。抵押权虽然可以转让,但抵押权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均可转让。抵押权的转让应具备以下条件:1、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相对于主债权来说,抵押权又是一种从权利。抵押权不得与所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予以转让,抵押权人也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被担保的债权。此时抵押权单独转让会因违反了抵押权从属性原则而无效。2、抵押权与债权一同转让时,须办理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抵押物一般为不动产,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这也是各国立法通例。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也应遵循物权公示原则。因此抵押权的转让(变动)也应履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权的转让将不能对抗第三人。
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根据《物权法》第192条的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你好。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去访问与法律 平台 :律 @伴 * 去 请教与 法律专家律师啊。以下是法律规定只是参照的。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①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③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④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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