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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查询个人医保帐户

到你家附近找一个医保定点药店就可以查询了,很方便得,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网上搜 当地的社会保障网 就可以查询

如何查询个人医保帐户

2,怎样查询个人医疗保险账户

  查询方法如下:  1、你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单位所属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个人帐户缴费清单。  2、你可以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帐户社保缴费情况。  3、你可以用社保号或身份证号,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社保帐户缴费情况。

怎样查询个人医疗保险账户

3,个人医疗保险怎么查询

个人医保账户的查询:  1、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个人社保查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2、拨打社保电话12333查询;  3、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各社会保险服务网点,在窗口办理个人医保账户查询业务!  个人账户包括当年资金和历年资金。当年资金是指当年度内预设的个人账户资金,历年资金是指历年累计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含急诊,下同)医疗费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按规定应由个人自负或自理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自负是指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和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自理是指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可按规定使用其个人账户。在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暂停使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为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实际结余资金可按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继续使用。  在外地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驻外人员)较多的参保单位,其驻外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委托参保单位管理。参保单位在每年的12月份到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其驻外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其相关人员次年的个人账户资金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拨给参保单位。上述人员在办理驻外终止手续后,其个人账户停止拨付参保单位。
医疗保险不可以退,这是规定,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个人医疗保险怎么查询

4,医疗保险怎么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可以到本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以重庆为例,查询方法如下:一、打开百度搜索,在搜索栏输入”重庆社保“,搜索后找到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点击进入。二、进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后,找到”个人社保信息查询“一项,点击进入。三、进入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后,输入相应信息登录。四、登录成功后,找到”医疗信息“一项,点击进入。五、进入医疗信息后,即可查看到医疗保险的相应信息了。
应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七条 企业根据上年度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5%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中3%在企业福利费中列支,2%在劳动保险费中列支。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需要调整时,由市医改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不足支付时,财政给予适当补贴。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并接受审计、财政、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事业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不得从基金中提取。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医疗保险的查询方法具体来讲主要有四种:一是自己在网上搜寻当地社保官网登录查询;二是下载AP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查询;三是可以拨打统一查询电话进行咨询;四是前往社保中心窗口了解详情。网上查询节约时间,电话查询方便快捷,窗口查询详细直接,招商信诺建议大家可以选择一种对于自己来说最便捷也最稳妥的方式来进行个人医疗保险查询。
社保医疗保险怎么查询个人账户,可以直接去当地社保局查,或者直接去社保网查都可以,微信不光可以发红包、聊天,在微信城市服务里面还有很多生活中可以用到的应用,你都可以进去看看,可以帮你省下不少时间和路程。比如以前还要排队叫水电费,现在只要进入微信窗口轻敲几下屏幕分分钟就能搞定
职工中断缴费,帐户资金停止划入,但个人帐户可以保留,帐户储存额资金可以继续使 用。职工重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帐户可继续使用。 职工在市内调动,个人帐户继续使用;调出本市,个人帐户予以注销,帐户储存额随同 本人转移,储存额无法转移的,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职工、退休人员出国(境)定居,帐户储存额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给本 人。 职工、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予以注销,帐户储存额划入其合法继承人的个人帐户; 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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