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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搬迁怎么办

一般在同一城市的办公地址的搬迁,不属于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工厂搬迁怎么办

2,工厂搬迁大半还剩下一个部门不去的是否有赔偿

如果当时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相关规定的话可以不去,公司和员工协商解决,一般是赔偿一年最低工资
如果属于异地搬迁,可视同劳动合同变更,可以不去。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工厂搬迁大半还剩下一个部门不去的是否有赔偿

3,公司因为开了个分厂强制要求我们这几个部门搬走留一部分下来只能

不合法,你不打算在那工作就往相关部门反映,如果还要工作那最好就听领导安排吧
调离原有岗位可以,但是降薪是不正常的,妇女有保障权益的,人家有没有违反公司的纪律或规定,降薪不正常,但是最好看一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协议上面的条款规定是否有相关项,必要时可诉讼与法律。

公司因为开了个分厂强制要求我们这几个部门搬走留一部分下来只能

4,公司搬迁到外地怎么办

公司搬迁到外地,应同员工协商,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变更,员工去外地工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只能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其它办法。

5,工厂搬迁HR要怎么处理

企业搬迁原则上不涉及员工的劳动关系主体变化,即搬迁后双方原劳动合同的主体没有变更,所涉及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改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员工愿意去,企业可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操作中,一般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不变,企业为了鼓励员工继续工作,可能会提高相应待遇,吸引员工签约。但如果岗位变化或待遇下降,则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不能做单方面的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不涉及经济补偿的支付。 员工不愿意去,通常企业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无非就是协商经济补偿金额,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将受到认可,但任何一方强求另一方超过承受能力的要求,都是不恰当的,也是不会有结果的。 如果企业外省搬迁,仅凭通知员工到新址上班,不去就按旷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或者仅依据与员工协商解除,员工不同意,就直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都属于违法解除,企业将承担恢复劳动关系或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因为,企业外省搬迁势必影响员工原有的正常生活,责任在企业,员工不仅只能被动接受,员工应具选择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未能达成一致的,还必须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仍未达成协议的,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金并支付法定经济补偿。 企业搬迁涉及员工的劳动关系主体发生变化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三方协议,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看下员工肯不肯跟着走,不跟着走就有默认自己辞职。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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