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积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依据什么而定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4-01-23 16: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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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依据什么而定
基本公资来定,一般是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几来定,不同地方,比例不同,一般在8-12之间海口市区附近 的有300多的 带独立卫生间啊 你最好找到大学的附近 那里生活设施齐全啊 出租的房子也多啊 而且大都是毕业了的学生啊 形成了蜗居
2,海南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2、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资料。 3、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5、办理抵(质)押手续。 6、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3,海口公积金账户如何查询
公积金查询方式是: 一、持卡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查询机查询。 二、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 三、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百度进入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官网,右边显示身份证号,输入便可查询。如果你没有登陆过原始密码是一二三四五六
4,海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海南省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取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电话:(0898)66531601 66531602 66531603 e-mail:gjj@hngjj.net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8号海口国际商业大厦g层公积金服务大厅
6,海南省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海南省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一、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2.偿还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省政府和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场所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各直属局办事大厅三、办理要件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基础性资料及资金用途证明材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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