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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业对推动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作用谢谢

提供了资金支持。没有金融,房地产应该寸步难行吧。

金融业对推动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作用谢谢

2,2013年房地产行业的金融政策有哪些

1、限购政策继续延续。2、不准房地产公司在国内上市,限制房地产的资金扩展能力;因此,现在很多房地产公司都被迫到香港或国外上市,或者发行债卷融资。3、四大国有银行的信托业务暂停,说明房地产现在的风险在加大。4、房地产信托的监管加强。5、对房地产卖房预收的资金监管更严格。

2013年房地产行业的金融政策有哪些

3,未来3到5年国家对房地产金融的调控政策有哪些

国务院17日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近期接二连三的调控政策打击力度大,针对性强,预计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相当大的影响。此次出台的“新国十条”主要有四大看点。看点一:停发第三套房贷款《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看点二:遏制外地炒房者《通知》要求,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看点三:物业税渐行渐近《通知》要求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21世纪不动产认为,房产税的作用是迫使原有的投资投机者将其房产抛售到市场。这是一种双向调控,威力不可小视。不少业内人士希望房产税暂缓出台,应该先观察现有调控政策的效果,否则有可能对楼市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看点四:问责制强化执行力《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有很多的新政策

未来3到5年国家对房地产金融的调控政策有哪些

4,圈定个人买房贷款新政实施对象

“语文没有学好。”10月28日,央行个人买房贷款新政发布后,由于规定较为原则,一家商业银行负责个贷的人士笑言,“我们一直在研究央行政策的具体落实问题。” 业内人士称,去年“9·27”个人买房贷款新政发布后,对于首套房、二套房的定义也是认真研究了几个月,后来央行、银监会的补充通知“明确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来认定房贷次数”。 “这次的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也遇到类似情况,我们一直在研究改善型到底是什么意思?为此,也跟央行、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专业人士有过沟通,以执行好央行的个人买房贷款新政。”前述上市银行零售信贷部门负责人表示,执行好国家政策,不是单方面说要放多少贷款,而是在支持居民购房、稳定房地产市场之外,还要确保商业银行个人买房贷款新政和资产质量,都要按照国家政策精神来执行。 对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银监会发出此项通知的主旨在于,进一步改进对个人住房有效需求的金融服务,科学控制银行住房信贷业务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区别于央行的宏观个人买房贷款新政方向,银监会的通知可视为一项更为具体的补充,给商业银行一个更为明确的操作方向。 10月28日下午,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对本报记者表示,银监会的上述规定,将之前的“改善型住房”这样一个定义不太明确的概念界定的更加清晰,也可以理解为是对之前地方上各种各样的救市政策的一种调整和规范,“是站在商业银行自己的角度作出的冷静、科学的分析和决策”。 “央行的个人买房贷款新政是出于稳定经济金融,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那么银监会的通知应该是个补充。”前述上市银行零售信贷部负责人表示。

5,房地产金融政策调控的措施有哪些

政策聚焦扩大“有效供给”,积极出台相关保障政策。5月份住建部明确要求一线、二线城市要在年底前编制完成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增加有效供给,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在新增住房用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融资层面,住房租赁市场融资渠道建设上半年进展明显,一是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条件和重点支持领域已得到政策的明确,二是险资也已允许进入长租公寓市场。大城市先后出台住房发展规划、土地供给中长期计划,落实“有效供给”。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在未来住房供给规划中扩大政策性支持住房、租赁住房的比重,住房供应基本体现为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租赁住房4:4:2的三分结构。同时,开拓渠道保证“有效供给”。一是供地端的保证(规定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占比;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二是开发端的转化(北京提出将限价房中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不高于85%的,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三是存量端的激活(包括集体性闲置资产的盘活、土地出让主体的扩充、各类闲置物业盘活等)。总体来看,与2017年相比,2018年上半年除在需求端进行重点调控外,也注重在“供给侧”解决供需结构不匹配问题。短期需求侧调控(抑制非理性需求)和中长期供给侧改革(保证有效供给)共同发力。我们认为,短期来看,本轮调控周期将拉长,因城施策也将更精准。在整体调控不放松的前提下,差别化调控保障合理购房需求将是主要的趋势,同时针对调控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微调;中长期来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政策性支持住房、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将同步加快。同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资产证券化、不动产登记联网、个税等方面的新一轮制度改革及创新都将快速推进、互相衔接,推动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
从地产商来看,金融调控,使得地产商融资比较困难,从银行贷不到款或者贷款审批严格,利率提高,增加了成本或者直接断掉了其资金链,运行公司艰难。从购房者来看,银行按揭利率升高,增加了购房成本,使得买房的需求下降。进一步降低了地产商投资的热情

6,央行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明天(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起,对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两项调整,同时将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现行年利率百分之一点六二下调至百分之零点九九,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维持百分之一点八九不变。  第一项调整是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百分之二十提高到百分之三十。具体调整的城市或地区,可由商业银行法人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各地房地产价格涨幅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  第二项调整为将现行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零点九倍,商业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以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百分之六点一二的零点九倍(即百分之五点五一),比现行优惠利率百分之五点三一高出了零点二个百分点。  央行方面表示,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金融机构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次政策调整有利于从需求方对未来资金价格形成较合理预期,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纳入正常贷款利率管理,有利于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定价机制。  超额准备金存款是金融机构存放在央行、超出法定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  央行称,随着中国金融电子化程度和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结算系统效率的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明显改善。此番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不仅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流动性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还有利于理顺中央银行的利率关系,优化准备金存款利率结构,增强货币政策操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基准利率是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存款、贷款、贴现等业务的指导性利率,存款利率暂时不能上、下浮动,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至上浮70%。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 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

7,历次房地产调控政策有那些

我国历史上历次房地产调控政策一共有五次 历次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1)1993年至1996年:我国首次对房地产进行调控 1993年,我国首次出现房地产热,房地产开发公司急剧增加,房地产投资迅速增长,以炒地皮、炒钢材、炒项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出现了严重的房地产泡沫。此时经济出现了严重过热和通货膨胀。 1993年,国务出台了“国十六条”,在1994年又出台了年系列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房地产投资速度明显放缓,房价迅速回落。此时经济也又热转冷,通胀下降,经过3年的努力,经济成功的软着陆,房价得到有效控制。 这次调控使地产业受到重创,“国16条”出来后,大量开发商捐款逃离,海南等地房地产市场远元气大伤,地产业陷入了几年的低谷期。 (2)1998年至2002年:促进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核心是房改 1997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我国出现了“通货紧缩”,房地产市场随之进入低潮。为了拉动内需,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明确提出“促进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3号文件强调在“逐步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同时,建立以“经济适用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1999年开始全面停止福利分房制度,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 随着新的住房制度的落实,巨大的市场需求激活了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业开始进入发展新时期。这一时期存在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为房地产再次出现泡沫埋下了隐患。 (3)2003年至2004年:确认房地产业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2003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首次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且提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开发项目要加强信贷支持力度。 18号文件确立的“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对1998年23号文件确立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升级。并且将23号文件中确立的“经济适用房是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改变为“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通过对经济适用房的重新定性,意味着政府不再为70%以上的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大多数家庭不得不购买或者租赁商品房。1998年出台的23号文件和2003年出台的18号文件对住房供应体系的定性明显不同,说明了政府的态度由害怕住房投资和住房价格上升过快转变为希望地产业的高增长带动整个经济的高增长。2003年出台的18号文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控制房价和投资过热的措施。 (4)2005年至2007年:调控以稳定房价为主要诉求 2005年,房价快速上涨,房价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的焦点。为了抑制投资过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房地产价格,中央政府打出了地产调控组合拳。2005年,国务院颁布“国八条”,建立政府负责制,将房价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4月,为了进一步细化和延伸“国八条”,国务院又颁布了“新国八条”,随着又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操作层面的细化方案。2006年颁布“国六条”和对其进行细化的“九部委十五条”;2007年,土地、信贷、税收等为房地产降温的措施密集出台,从土地管理、房地产秩序、抑制投机(尤其是抑制外商投资房地产)、调整住房结构等多方面出击。 虽然投资开始平稳增长,住房结构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房价越调控越上涨。到2007年下半年,虽然房价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是房价依然不断上扬。 2006年出台的“国六条”将中等收入和高等收入人群一起推向市场,这意味着至2003年以来,保障房惠及的人群范围进一步缩小,供需关系更加紧张,势必推动房价上涨。 (5)2008年至2010年:房地产调控先扬后抑 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国内的货币政策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上半年货币政策由“适度从紧”改为“从紧”,下半年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扩大,货币政策开始由“从紧”转变为“适度宽松”。2008年,在前期调控政策和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下,房地产投资迅速减少,国际投资纷纷撤出,房地产市场进入观望状态,成交量日渐,房价也有所下降。然而在房价调控效果刚刚显现时,政策再次出现松动,最终导致前功尽弃。 2009年,在经济刺激计划和宽松货币政策背景下,房地产调控出现松动——银行推行优惠利率、降低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率等。2009年年初,房地产行业“试探性抄底”,到年中“放量大涨”,再到年底预期政策出现改变而“恐慌性抢购”。2009年,许多行业深受金融危机打击,但地产业在政策的刺激下逐渐复苏,并且引来爆发式增长的一年。为了遏制房价过快增长,2009年12月以来,中央连续释放房地产调控信号,取消了2008年年底出台的二手房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期限由2年恢复到5年,以遏制炒房现象。同年年底,中央出台了“国四条”结束地产刺激政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结束宽松的土地政策等。从09年末开始,调控政策开始逐渐加强。 2010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十条”,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但由于各部门落实问题和地产市场的复杂性,“国十条”的威力并无完全释放。加上前几次调控政府摇摆不定,购房者对政策调控信心不足,导致市场经过4个多月的僵持观望之后又出现大幅度上涨。 看着历次房地产调控政策,再看看现在的房地产行业,感觉国家发展的真快,相信房地产会越来越好。
有很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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