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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42163 这个问题写的明明白白 这个问题也需要提问吗???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没有规定生育一个孩子必须上环。第三十九条规定:“ 提倡公民以避孕为主实行计划生育。公民享有对避孕方法的知情权、选择权。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3,江苏省晚婚晚育的规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第三十条规定:“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男25周岁,女23周岁

江苏省晚婚晚育的规定

4,江苏计划生育条例

正常要一年以后。
1.顺产后90至150内,最为合适。 2..生产后一年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凭《医学出生证明》、结婚证、符合计划生育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可(到村、居委会办理)向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获得奖励金、向村镇结报手术费项目。 3.奖励金:江苏:结扎1000元、上环500、皮埋200。(每对夫妇可享受一次),不要错过机会哦 4.如果你参加了3.5—4.5个月内胎儿产前筛选检测(二级干预)、生育保险或农村、城镇合作医疗保密的,可以向医院申请办理免费生产(顺产在3000以上、剖腹产在4500左右),也就是说合法生育可以享受免费生产。

5,放开二孩后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条例再生一孩的条件是什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基本上没有限制,都是可以生二胎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江苏省二孩政策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确定,江苏省二胎生育政策如下: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双方中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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