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合同成立的地点怎么确定

这好象是哪的一道题因为我国采取的是到达主义,所以承诺的生效地点就是合同的成立地点.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我成立地,没有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的成立地所以为C地

合同成立的地点怎么确定

2,合同中的签订地点有哪些规定

合同中的签订地点的规定: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中的签订地点有哪些规定

3,用传真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如何确定

根据(合bai同法)第34条的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du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zhi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dao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专约定。这表明以传真形式订立合同时,传真件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传属真合同成立的地点。

用传真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如何确定

4,合同签订地点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地是确定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的依据之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正确认定合同签订地,有利于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对及时处理合同纠纷意义重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5,签合同的地点怎么确定

合同的成立地点一般以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如果合同明确成立地点的就按照合同明确的地点为准。 《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6,要式合同成立地点一般是

主要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根据这一规定,一般来说,合同成立的地点有这样几种情形:一、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承诺的生效,承诺在哪个地方生效,该地就是合同成立地。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三、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某一地点为合同成立地,则按该约定处理。

8,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地点

根据合同法实际成立的解释:合同的实际成立是指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该合同即成立。第62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第一种情况甲已经签字,甲的意思表示即为接受,合同成立。成立地为乙方所在地,由乙方法院管辖。损失由甲承担第二种情况视甲的意思表示而定,如果甲不同意乙的发货行为,该合同即为无效,由被告所在地即甲方法院管辖。损失由乙承担。 如果甲同意乙的发货行为,同第一种情况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该属于具有具体说明的商业广告,属于要约。 乙公司在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间内作出了承诺,合同成立。 甲公司构成了违约。而非缔约过失,缔约过失只产生于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 就该案例:在甲可以出售的情况下,乙有权要求甲继续履行,同时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若甲不能履行,乙也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 有问题可以直接q我
上面两个行为,都是由乙作为承诺方;合同法规定,承诺成立地为合同订立地,因此,都是武汉

9,合同的签订地应该以什么为准

现实困惑服装经营者王某与服装生产厂家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将货款交付后厂家3日后交付货物。该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但约定了管辖法院为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该合同厂家的负责人签字之后,邮寄到王某处王某才签字,合同一式两份,每人保留一份。在销售过程中,王某发现厂家提供的服装有大量的瑕疵,顾客买后大部分都选择了退货,导致店内人气骤降。生气之余,王某决定起诉服装销售厂家,向哪个法院起诉取决于合同的签订地,王某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签订地,而双方签订的地点又不一致,该合同签订地是哪里呢?一般合同的签订地应该以什么为准呢?律师答疑该案中合同签订地点应为王某处,王某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即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王某与厂家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签订地,并且二者签订地点不在同一处,而王某是最后签字的一方,所以根据以上法律解释,签订地点应当在王某处。依据合同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王某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法理荟萃依据合同法自愿原则,合同签订地点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以最后签字地为准,不仅体现了约定优先和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还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司法活动。
两份合同都有效,后签的合同是前一个合同的补充合同。整个合同截止日,应该是2019年12月份。期间,如果要想终止合同,需向医院提出,并协商解决。

文章TAG:合同订立地点的规定合同  合同订立  地点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