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伤十级一共能赔多少钱,贵州十级工伤一般陪付多少钱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07 04: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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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十级工伤一般陪付多少钱
在贵州遵义九级工伤:鉴定伤残等级要去专门机构,九级伤残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和单位协商顺利那只要单位给钱就可以了!
2,贵州十节工伤补助费一共是多少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3,请问在贵州十级伤残赔偿多钱
你好,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当享受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7个月工资待遇;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一年度的3个月平均工资;3、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上一年度的3个月平均工资。
4,贵州农民工10级工伤赔偿金多少
朋友你好! 1,你可以得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X7= ,2、工伤以后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贵州省的标准,分别为4个月和4个月的本人工资。 计算:本人工资X(4+4)= 以上两部分就是10级工伤的赔偿金。不能。超过60岁,已到退休年龄,不能认定工伤,不能按工伤赔偿;只能到法院直接起诉工厂,进行人身伤害赔偿。
5,工伤十级伤残 一共可以拿多少补偿金
【工伤十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要看你的工资标准和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6,贵阳市工伤10级赔偿多少
1、10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离职的话,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你们省具体规定,可以查阅。2、仅供参考。一、《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六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三、贵阳市200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7,2016毕节市工伤鉴定十级一共能赔偿多少钱
毕节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毕节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和就业补助金1—3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贵州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毕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毕节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个月。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贵州省人社厅、财政厅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有关问题的意见》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36个月,六级伤残26个月,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9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3个月。 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五级伤残最高36个月,最低11个月;六级伤残最高26个月,最低8个月;七级伤残最高12个月,最低4个月;八级伤残最高9个月,最低3个月;九级伤残最高6个月,最低2个月;十级伤残最高3个月,最低1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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