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违约条款有效吗,合同意向书中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2-06 11: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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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意向书中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从你说的看,我觉得不算违约!你具体看看合同吧。 另外你是免费师范生吗?如果是可能不行。
2,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是合同双方约定的,且违反了合同约定才要赔付违约金,合同约定无效,那么,违反了无效的约定自然也就不用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条款也就无效。违约金条款虽然无效,但我们可以追究过错责任。但是,凡事都有例外,违约金条款也是一样,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无效但违约金条款仍然有效的条款,那么,基于尊重意思表示自由的原则,即使合同无效了违约金条款仍然有效,这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签约时合同上规定的违约金是否无效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可以在两种情况下约定违约金:一是双方签订保密协议而劳... 除去上述两种情形,违约金条款系无效条款,因此您不需要赔偿一分钱给单位。:无效合同一旦认定,自始无效,不存在违约问题,自然不能追究违约责任;只有有效合同有违约行为问题,追究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4,违约责任合同有效吗
没有违约责任 的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并不会影响 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无效合同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继续有效。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违约条款属于上述第一项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即使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继续适用。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责任。
6,合同无效合同里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一是,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二是,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三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仍可以适用。理由是:《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清算条款所以仍然有效。另外,《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也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7,在法定解除合同场合违约金条款是否持续有效
司法实践中,对于解除合同能否适用违约金责任的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是合同自始失去效力,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 司法实践中,对于解除合同能否适用违约金责任的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是合同自始失去效力,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被违约方不能提出给付违约金的要求。另一种意见则持截然不同的观点,认为被违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违约金。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因此,在合同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被违约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违约金之给付。 2、不支持要求给付违约金与合同法立法目的不符。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显然是鼓励交易,鼓励甚至奖励守约,而不是鼓励违约。在因违约导致一方行使解除权的纠纷中,常常存在非违约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或者损失过小的情况。如果非违约方不能主张违约金给付请求权,合同就容易出现随时终止的危险。此时,违约方往往就会规避3、民法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支持被违约方解除合同后可请求违约金。许多合同在诸如"如付款方无故解除合同,价款不退;收款方解除合同则应返还价款",或者"如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应给予对方违约金X元"等约定。按照意思自治的基本民法原则,只要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都可以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如果我们否决非违约方在此种纠纷中要求对方给付违约金的权利,显然妨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与民法的基本精神是不相符合的。 4、我国的违约金制度是一种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制度。在本质上,合同当事人在多数场合里约定的违约金是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填补。因此,非违约方向违约方主张的违约金并不是可期待利益,而只是待弥补的损失。
8,合同违约金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备注:(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该贵公司做法是合法有效的。08年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08年以前签订的合同延续到现在的,对违约金的约定新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中,只有两种情况能够设置违约金的条款:一种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第二十三条和二十四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当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时,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况,企业不得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即使约定了,也可认定无效。即便符合违约金约定条件,违约金总额也偏高,超出了你工资的总额,明显有失公平,可以申请劳动部门认定无效。合同期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而且试用期工资应为同岗位正式工工资的80%,你至少应该获得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以上项目该公司也存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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