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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后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中标后合同里明确规定20个日历日内完

您好: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后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中标后合同里明确规定20个日历日内完

2,中标后招标方不签合同怎么办

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合同和中标人的招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如果招标人拒不签订合同,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或请求其督促签订合同。如果招标人最终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按规定订立合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标后招标方不签合同怎么办

3,招标后招标人违反招标约定无理由中止履行招标合同怎么办

不知你的项目是否政府采购项目。个人认为,政府采购预算是按年编制,一般情况下应该一年一采。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不好妄断。

招标后招标人违反招标约定无理由中止履行招标合同怎么办

4,子公司招标后无能力履行母公司可以履行吗

这个问题很古怪。招标人在无力履行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将资产、权益转让给其他任何人。但需要征得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只要中标人同意,转给谁都行。

5,中标单位已签施工合同但是不履行了怎么办

中标单位(施工企业)如果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那施工单位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还要看你们在合同中的约定。对于发包方而言,需要的是尽快将工程做好,如果因为施工单位拒不履行合同,那就应尽快解决与该施工企业之间的问题。否则的话,想换一家施工单位都不容易,无论哪家施工企业,都不太愿意承接已经存有纠纷的工程项目。

6,工程已经中标了但是甲方不做了违约赔偿协议书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索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五条:”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的损失主要指购买招文件的各项费用、标书制作费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及投标人的差旅费用、误工费用等的损失。

7,在中标之后明确表示不履行并抢夺自已的押金应怎么样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据此,可以扣留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你好!恶意投标...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8,我公司在甲方公开招标中已中标但该项目已总包给了乙方现乙方

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如果甲方拒签合同,你们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去投诉,让他们帮你解决。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根据提问情况,回复如下:  1、招标项目的发起人(即招标人)为甲方,甲方应对招标项目及招标结果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甲方作为招标人在招标前,应当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按招标人结果签订和执行合同。乙方不按既定协议执行的,应当由甲方追究其责任。  中标人(即你公司)与乙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2、甲方一般处于强势地位,中标人一般不愿与甲方将关系搞僵,不得不自己直接与乙方进行沟通。但中标人实际收到的中标通知书为甲方发出的,甲方应当对此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当然,你提供的材料较少,可能实际情况不是这样)。你公司应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甲方,明示(或暗示)违约方为甲方,且违约方需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通过甲方施加压力,要求乙方执行中标内容和合同。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招投标管理办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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