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监事会。上市公司监事会法律主体性:一般上市公司设立有监事会和监事会由若干监事组成,监事会至少几个人法律主体性:以监事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也可以不设监事会而只设监事。

1、监事是什么职位要承担什么责任

监事是低于股东、高于经理的公司经理。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的成员。监事的职责如下:1。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计和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2.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提出罢免建议;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提议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6.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法律诉讼;7.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五条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监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应当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公司监事是干什么的

1。公司的主管是什么?他是本公司常设监督机构的成员,亦称为“监事”,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在我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要的法定监督机构。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二。监事的职责根据现行《公司法》规定,监事的职责或监事会如下:请点击进入图片说明(最多18个字)(1)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五)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证监会职责和权限

法律主体性:监事会职责权限包括:1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力;2.董人事监督权、免职建议权、纠正和检举权;3.提议召开股东会;4.提议权;5.列席董事会的权限和质询权;6.其他章程规定的职权和权限。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无监事会向人民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提起诉讼。

4、公司 监事会的成立流程

法律主体性:1。谁需要通过请求建立监事会 1。监事会的设立请求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3.监事会是法律规定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和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组成的常设机构,对公司的法制教育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5、 监事会成员是什么人

法律主体性:1。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为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从其成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2.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三名监事。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股东人数和公司规模是相对的。如果有的公司股东人数少但相对规模大,就应该设立监事会,有的公司可以决定是否设立,但要以公司内的监督机制为依据。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二是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这两个人员分别代表股东和职工的利益。在这个机构中,要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包括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中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的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6、 监事会最少几个人

法律主体性:以监事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也可以不设监事会而只设监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且必须有职工代表。法律客观性:《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成员不足法定人数的,在改选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7、上市公司 监事会

法律主体性:一般上市公司都设立了监事会、监事会由若干监事组成。(2)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可以自主聘请中介提供专业意见。(三)上市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并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4)-0/的监管记录和财务或专项检查结果应当作为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

2.监事会 (1)监事的组成和议事规则应具备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2)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标准的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3) 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

8、公司法对 监事会或监事的规定

法律主体性:公司法对监事有哪些规定?监事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的成员,也称为“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在我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要的法定监督机构。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组成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监事的权利和责任及其产生办法作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2]: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以监事会设立,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适当比例的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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