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Ke撤销-3/When无效Ke撤销-3/Bei 3。无效-3/和撤销-3/索赔的追悼会期限不同:无效-3/,请求应在原因消除前随时公布婚姻 无效,而请求可在报名后一年内撤销婚姻提出,Can 撤销 婚姻和-1 婚姻有什么区别无效-3/和Can ,-1/与Bei 撤销、婚姻之间的关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无效-3/和撤销-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3.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父母子女法》的规定。

1、 无效 婚姻和可 撤销 婚姻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婚姻和撤销 婚姻的区别如下:1。结婚时缺乏结婚条件是不一样的。和无效 婚姻指当事人登记结婚时因违反禁止结婚的规定而缺乏结婚的实质条件;2.不同时效的申报无效 婚姻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公告的条件无效-3/,即无效:1,就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消灭;2.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起诉离婚时双方都在法定结婚年龄以内。

2、 撤销 婚姻和 无效 婚姻的区别

 撤销 婚姻和 无效 婚姻的区别

撤销婚姻和无效 婚姻的区别有五点,分别是:1。违反婚姻有效要素的情况不同。May 撤销 婚姻主要违反了当事人的实质要件,构成May 撤销 婚姻“胁迫结婚”的情形只有一种;2.申请人范围不同。只有受胁迫的一方有权提出撤销-3/;3.申请时限不同;4.不同的机关有权处理;5,效果不一样。有哪些情况属于Ke撤销-3/1。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3/;2.请求撤销-3/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 无效 婚姻和可 撤销 婚姻的区别是哪些

1,形成原因不同。无效 婚姻因违反禁止结婚条件而形成婚姻;但是撤销 婚姻只是违背当事人意愿形成的婚姻,即“被胁迫结婚。2.不同的索赔人。撤销 婚姻的请求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 婚姻的请求人可以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3.申请时限不一样。关于撤销-3/,受胁迫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者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 婚姻,具有申报无效权利的主体应当在法定无效情形消失前提出,否则人民*不予支持。

对于撤销-3/,申请人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撤销this婚姻;对于无效 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 无效。5,效果不一样。May 撤销 婚姻在撤销之前有效,自撤销起,申请人可行使-。无效 婚姻自*公告无效起,但法定无效情形已消失的,则婚姻将从属于。

4、可 撤销 婚姻和 无效 婚姻有什么区别

无效婚姻和Ke 撤销 婚姻有以下共同点:1。婚姻已公布。2.无效-3/和撤销-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3.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父母子女法》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或无效或撤销 婚姻第1054条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重婚引起的-1 婚姻的财产处置,不得侵害婚姻当事人合法的财产权益。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婚姻 无效或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基于目前的资料和我对法律的理解。请仔细参考!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有疑问,建议你整理相关资料,与专业人士详细沟通。

5、 无效 婚姻和可 撤销 婚姻的区别

无效尹正与Ke 撤销 婚姻的区别如下:1 .无效-3/和Ke。-3/是因为不符合婚姻的本质要件,违反了婚姻的禁止性条件婚姻而形成的,但撤销 婚姻仅指缺乏婚姻可取的要件/ 2。无效-3/的权利人不同于撤销-3/的权利人:-2婚姻的权利人。

3.无效-3/和撤销-3/索赔的追悼会期限不同:无效-3/。请求应在原因消除前随时公布婚姻 无效,而请求可在报名后一年内撤销婚姻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法定期限后,被请求人撤销-3/的请求消灭,不得再次提出撤销-3/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1条民法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无效:(一)重婚的;

6、 民法典 婚姻可 撤销的五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目前只有两种撤销-3/一种是当事人受胁迫结婚,受胁迫一方可以请求人民*-2,另一种是一方患有不适宜结婚的严重疾病,但未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3/。强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对对方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造成损害为威胁,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2条民法典,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撤销-3/。请求撤销-3/应在强制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3/,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第1053条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3/。

7、 民法典可 撤销 婚姻什么时候 无效

Ke撤销-3/Bei撤销Hou无效。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撤销-3/。请求撤销-3/应在强制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3/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未如实告知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3/。

民法典、无效或撤销 婚姻的第1054条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重婚引起的-1 婚姻的财产处置,不得侵害婚姻当事人合法的财产权益。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婚姻 无效或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文章TAG:民法典  婚姻  婚姻无效  无效  民法典婚姻无效与可撤销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