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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经济诉讼法

经济诉讼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因此,适用民事诉讼法。

2,经济诉讼多少年内有效

经济诉讼,亦即民事诉讼,其诉讼时效为2年。
二年

3,发生经济纠纷应向哪个*起诉

也就是说被告所在地的人民*、合同履行地的人们*都可以管辖并受理。但不能同时向两个*递交诉状,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发生了经济纠纷时,可以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向被告提起诉讼。
任何一家

发生经济纠纷应向哪个*起诉

4,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

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经济诉讼是指人民*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经济纠纷起诉流程: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换票;3、等待*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至15日可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

5,怎样写经济诉讼状

经济纠纷起诉状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 地址:× ×市× × ×路×号。  法定代表人:× × ×,院长。  委托代理人:×××,本院开发处处长。  委托代理人:×××,× ×市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市××制药厂。 地址:× ×市××区××路× ×号。  法定代表人:×××,厂长。  请求事项:  1.被告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原告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  2.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3.被告应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与被告××市× ×制药厂于l9× ×年×月就“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成果转让达成协议,并于同年×月×日在××市正式签订科技转让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市× ×制药厂)应向甲方(××市××工业研究院)支付实验室技术转让费用30万元。合同生效后,乙方先付甲方5万元。小试验开始时支付甲方5万元,试验结束后再支付给甲方5万元。之后,每个月支付5万元,3个月内付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依照合同规定先支付了5万元;原告也按规定,交给被告技术资料和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后来被告来原告处进行小实验复核,按合同规定应支付5万元,但被告未交付。当时原告虑及双方的友好关系,未再当面提出先交钱后实验的要求。被告派人进入实验室,连续进行了3次小试验验收工作。可是被告在实验开始时未付钱,实验结束后按规定应付的5万元也未交付。被告甚至在实验时还提出了一些合同上未曾列入的要求,原告稍有异议,被告便指责原告未履行合同。实际上,被告如此行事,正是为自己不履行合同在寻找借口。后来,为了妥善解决问题,原告特派有关处、室负责人赴京与被告磋商,希望双方原有的良好关系不要因此而受到伤害,要求被告按照合同办事,结果却未能得到解决。此后,原告又曾委托××律师事务所致函被告,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人员前来上海协商解决,而被告仍无诚意,竞采取拖延搪塞的办法,至今未作回应。为此,原告不得不向人民*起诉,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尚欠原告的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依法判决。  此致  ××市中级人民*  具状人:××市× ×工业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院长(签字)  20××年×月×日  附:  ·本起诉状副本6份  ·书证5份  ·物证4份

6,经济纠纷如何起诉

经济纠纷如何起诉可以参照下列内容:(一)经济诉讼的主体1、人民*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2、诉讼当事人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通知应诉的人。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即原、被告所争议的经济实体权利,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可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当事人作为经济诉讼的主体,其诉讼行为对经济诉讼有重大影响。3、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诉讼代理权,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经济诉讼的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被代理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4、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它们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受人民*裁判拘束,只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诉讼义务,协助人民*完成审判活动。(三)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民*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诉讼共同性的原则和特有的原则。就特有原则而言,主要有: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调解原则;3、处分原则;4、辩论原则;5、支持起诉原则;6、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7、检察监督原则。二、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经济纠纷案件由人民*受理。确定人民*对经济案件的收案范围可以明确人民*与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之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分工和权限。依照法律规定,人民*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发生的经济权益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各种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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