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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可以在网上搜一下,找到范本可以自己参考使用。如果想要有针对性的文本,那只能与律师具体沟通后由律师起草、修改了。当然,那肯定是要收费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2,房地产公司不履行购房合同该提什么诉讼状

应该是合同违约责任的民事诉讼状。北京中银(上海)律师所吴滨律师
如果是房产交易中心提供的买卖契约,那就是买卖合同。

房地产公司不履行购房合同该提什么诉讼状

3,房地产纠纷起诉状请专家看一下有无不合理之处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第四条明显有问题。2、你不能一方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在诉讼过程中你只能做出一种选择。3、另外,无效的合同不需要你去提这方面的请求,法院自动会判令该合同无效。

房地产纠纷起诉状请专家看一下有无不合理之处

4,谁有房屋买卖合同上诉状的范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程

按先后顺序写两个原告的姓名、性别、住址等等。例如: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甲,男, 年 月 日出生, …… 原告:××乙,女, 年 月 日出生, ……

5,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在农村的房屋买卖纠纷中,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会引发很多纠纷,比如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交付房款、过户、交付等。另外还可能是因拆迁分配引起的纠纷,以及由于买家不属于本村村民,不具有购房资格,因此卖家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纠纷。在起诉书中一般要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如果一方是公司,要写明对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以及法定代表人所担任的职务。注明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然后需要写明诉讼请求,是要求对方履行合同、还是确认合同无效、支付房款,还是与对方解除合同等,最后再写明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要简单扼要,将主要的案件事实说明即可,不需要陈述过多与案件无关的事实。

6,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状原告:王xx,女,汉族,现就职于xxxx市劳教所第x大队,电话:xxxxxxxxxxx被告:河北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张xx,电话:xxxxx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剩余房款339500元整;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07年9月10日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购买被告拟建造的位于xx县xxx的一套面积为181.65平方米的商品房,该房屋为听枫苑T11号,交房日期为2008年5月1日之前。协议生效后,原告如约向被告一次性支付总房款389500元。但是,被告却迟迟没有建造该房屋,超过交房日期也未能向原告交付此房屋。直至今日,被告一直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交房义务,导致原告的入住权利无法实现。双方在合同第九条中约定:“出卖人逾期超过45日未能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尽管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但被告到目前为止只返还给原告房款50000元,迟迟不予返还剩余房款,未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现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如所求!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具状人:王xx二OO九年八月三十一日附:本诉状一式二份。

7,商品房购房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是必然的。在此不能单一的认定是单方违约,因为有可能存在合同因第三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等问题。如果是单方违约,看是否有定金,有定金的话可以采用定金罚则,但是在适用定金的时候不再适用违约金,另外滞纳金是没有可能的,但是可以主张该笔购房款相应的利息。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必然是无法主张到违约金的,但是根据最高院的一个司法解释,房屋买卖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无法实现,买受人可以主张返还购房款,并按同期银行利息主张购房款相应的利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开发商逾期未交房,业主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可以依照原合同约定结算和清理条款,包括原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可以主张:这几个月开发商延期退房款的滞纳金。
2007年10月,某女士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该女士购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门面一间,建筑面积90余平方,单价4000余元,总价40多万元,如果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实行多退少补引起的购房合同纠纷。 同时该合同还约定,开发公司应在交房后365天内将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的资料到房地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如果非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办好房屋权证,双方约定买受人退房,开发公司退返买受人已付全部款项,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合同签订后,该女士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并接受了该房屋,目前已经出租。 事过两年后发现,开发公司至今未就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局办理备案登记,并且房地局测量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0余平米,比合同约定少了10几个平方。由此可见,房产公司不仅多收了该女士4万元的房款至今未能退还,而且该房屋的产权也还没有一点着落,为此咨询,能否主张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误差超出3%的部分要求开发公司双倍返还?同时两年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答复:关于购房合同纠纷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如果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实行多退少补。那么该女士要求开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第二种方式要求对超出3%的部分双倍返还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至于第二个问题,因为合同约定如果未能及时办妥产权手续,双方约定第一种方式处理,即买受人退房,开发公司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所以该女士也不能要求赔偿损失,但是有权要求开发公司立即办理房屋产权手续。为此建议该女士直接与开发公司协商,最终开发公司同意在11月份之前退还多收房款并同意尽快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启示:避免购房合同纠纷1、买方在签订协议时应查阅房地局对该房屋的初步测量数据,以防此类似的开发公司恶意多收房款并不积极退还,同时要约定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条款第二条处理类似问题; 避免购房合同纠纷2、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未能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应当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明确要求开发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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