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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和附加协议 员工离职是否要按协议赔偿 问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或员工无《劳动合同法》39条的内容,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补偿金的双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金无效,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内容。若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反馈到企业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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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合同可以添加附加条款吗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可以有附加协议的,可以对劳动者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应当遵照执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劳动合同才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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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

单位的解释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局不进行实质审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附加条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

4,劳动合同附加协议范本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会有附加条款,那么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范文1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如: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等)、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接触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原门诊(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范围内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 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在离职之前或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甲方客户,或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六、甲方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培训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培训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评算)。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期工资总额的30%。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范文2   甲方:   乙方: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工作任务和各项业绩指标的达成,根据甲乙双方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聘任乙方从事 部 岗位的工作。   聘任期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目标与计划制定绩效考核方案。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相关人事调整,包括:   1) 核发乙方绩效工资;   2) 调整乙方薪酬,包括调整薪资结构、加薪、降薪等;   3) 兑现奖惩,包括表彰、奖励、处罚、通告等;   4) 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包括晋升、调岗、降职等;   5) 调整劳动合同关系,包括续聘、终止、解聘等。   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4. 甲方有义务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确认对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该岗位工作职责已充分了解,并能正确履行权利与义务。(附:《岗位说明书》)   2. 乙方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制度,该岗位的岗位工资(含绩效工资),试用期为 (大写: ),转正后为 (大写: );   3. 乙方享有参加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 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的经营组织管理,遵守公司规定和劳动纪律,员工手则,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5.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6. 乙方有义务自觉提高工作技能,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参与甲方的各项工作培训;   第四条 当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五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劳动聘用合同的附件,本协议的修订、变更即视同为劳动聘用合同的修订、变更。本协议中的条款如与劳动聘用合同有悖,均以劳动聘用合同的约定为准,且本协议条款的失效、无效均不影响甲乙双方劳动聘用合同的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范文3   1、部门效率提升5%以上,分3个月和6个月两个阶段考评;   2、部门成本控制下降10%,包括人工、物料、库存;   3、产品质量提升,客诉每月递减   4、部门工作环境改善,精益生产、5s推动结果,改善前后对比。   劳动合同附加条款约定:   1、乙方实行岗位责任制,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达成目标的,其应自行安排时间完成 其月工资中已包含有自行工作时间应支付的工资;乙方承诺不会提出相关加班费支付的申诉。   2、下列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依法颁布的《雇员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聘用通知》、《培训协议》、《保密协议》、《雇员商业行为廉洁声明》、《薪金调整通知单》。   3、因乙方能力或工作绩效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者因甲方经营方式变化、组织结果调整等原因,乙方需接受甲方提出的岗位变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5,关于劳动合同附加的保密协议

协议签过了,就没有必要申请撤销了,除非你不想干了。没有竞业禁止也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好像有点高,你可以咨询一下劳动保障部门,如果不合法,就是无效协议,你就不用管它了,即使有效,也没多大效力,因为你离职后,公司不可能知道你有没有泄露他的秘密,除非你是李彦宏这样的名人。
新劳动法规定,就职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工作半年以下,可以不签订,工期超过一年的,一定要签定期劳动合同,一年内没有签订的,按双倍工资支付/你可以离开,并要求支付工资。
合同签完应该是公司一份个人一份,且有单位盖章,不过这个条款确实有很不合理

6,附加协议是否侵害劳动者权益是否违法

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首先要有培训才能定服务期,而且违约金不能超过培训费用。你根本未接受培训,不能限定服务期,更无权要求赔偿那么多的违约金。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只要发生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的约束,劳动者就受劳动法的保护。

7,我与公司签劳动合同时有签一个附加协议规定公司只给固定的加班

加班费标准属于法定标准,而不能以约定标准支付。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这个附加协议实际上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据此,你可以要求获得加班费和赔偿金。

8,劳动合同附加协议

新劳动法规定,就职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工作半年以下,可以不签订,工期超过一年的,一定要签定期劳动合同,一年内没有签订的,按双倍工资支付/你可以离开,并要求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谓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语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合同都没有,拿啥罚你钱?骗小孩呢.

9,劳动合同 附加协议的问题急在线等

广州梁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谓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语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由此可知,你们单位为你所做的所谓培训,并非劳动合同法约定的培训费,而且约定的违约金额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力,你可以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你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向单位提前30天告知即可,不需要其他特别的流程,但应尽量配合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直接向你要违约金,你可以拒绝。如果公司通过克扣你工资的方式收取违约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投诉。如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在线咨询。
首先对培训的认定。如果公司提供了非公共学习资料(不是任何人在网上都能随意下载的资料)、提供了上班时间且发给你工资,那么,这样可以认定是进行了培训。其次,培训的费用额,这个很难界定,尤其是将培训费用和违约费用合计在一起,而且这种培训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很难界定。所以,只要你签了,就说明你认可这个费用了,除非你证明这个培训其实很普通很一般,而且对企业的经营没有什么影响。第三,这个补充协议双方一旦签了,则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如果你现在一定要辞职,你还是应该按程序办,同时多打感情牌,不要和单位硬来。补充一点,第三条中打错了两个字,应该是“运作”而不是“动作”
如果这些资料和技术是你在进入公司以前没有的,而且给了你时间进行学习,也算是培训; 假如你在公司中学到的技术和相关的秘密会对公司的竞争带来影响,那么你的转业是受到限制的,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该公司有竞争的行业; 你现在辞职就是终止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没有这些情形而终止合同是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进行赔偿的~~ 如果你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特殊的保护,同时对用人单位进行了相关的限制,也是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
简而言之:1.劳动合同里规定的培训是指经由区、市、省级以上组织培训并需要颁发相应毕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之类的培训,如果参加培训人员在协议期内离职时需要赔偿相应违约金是合法的。2.赔偿金和罚款是两回事,赔偿金金额是有法律效益的协议中规定数额,而罚款是不能超过本人应得工资的20%。3.最关键的是你自己要弄清楚哪些条款是符合法律规定,这要求你自己心中有数,别人给你的意见都不具有实际性(确切的说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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