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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也是 已经干了3年了每年都签合同 是一年一签但是12月底应该签

由于你已经为单位工作了3年,正常情况下,如果单位不与你续签合同即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要补偿你3个月的工资。但是如果你不愿意续签合同,那就没有补助了。但是你可以申请社会社会保险。当然单位不与你签订合同了,你一样可以申请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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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一个公司工作7 年前两次签3年后1次签1年现在合同到期公司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已经超过一年时效期了,法律上不支持了,时效期是指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为时效期。
已经可以视为公司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至于降薪的问题,视你的工作岗位以及公司规章对你岗位的规定来确定他的降薪是否合理,如果没有相关降薪的规定那么他们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扣发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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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通知书2015年八月合同期是三年一年一签那么问题来了第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是这样规定的: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所以,关键是要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如果没有,才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这个不确定,签合同会给你们通知的,有时候会有一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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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维项目能否一次招标合同一次签定三年违规或未达要求终止下一

这个是可以的,比如中国电力招标网网站运维的标是这样做说明的:服务商报价价格为一年服务价格,要求所报单价三年内有效。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一年的年度合同。同时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三年协议。根据中标人的服务情况,中国电力招标网将根据自身的相关制度对供应商服务开展年度评价,根据年度评价的结果,中国电力招标网将在一年的年度合同到期前通知中标人是否由其继续提供下一年度的服务,如由中标人继续提供服务,将按照三年协议的约定的单价以及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你好!合同中直接将服务年限定位3年,相应的费用计入招标控制价内即可实现。结算时,按照每年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如有疑问,请追问。
完全可以。只是服务年限问题,三年、五年。。。主要看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年限由业主单位综合考量。

5,投标后1年了甲方不签合同怎么办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5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规定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按照招投标法相关法规规定,在宣布中标后30日内,甲方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逾期不签的,你可以要求甲方尽快签订,甲方不予理睬的到招投标监管部门去投诉,或者直接到招投标监管部门去投诉。

6,签三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问题

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4条第1项”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2)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从你的表述来看是公司不续签,可以找公司赔偿
合同即将到期的时候,公司应该提前发给你合同续签意向书征求你的意见是否续签,同时公司也会对你有个评价,看看公司是否打算与你续签,如果是你不续签,那就合同到期办理离职走人,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如果是你同意续签,但是公司不与你续签,公司需要根据劳动法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你的合同是3年,公司应该支付你3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签长期合同(若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双倍的赔偿金,公司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者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 双方签订2次固定期限后,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续签。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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