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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劳动法 辞退

我旷工半天该处罚多少钱
企业辞退员工,应该按照法定的程序,同时支付响应的经济补偿。

新劳动法 辞退

2,劳动法辞退员工

如果公司把你辞退了,你立刻就有权利离开,如果你是自动辞职,你需要等一个月才能走,但是不必非得等到公司有人交接。 如果满意,希望采纳!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因此,关于工作交接的时间是根据双方约定,没有法律规定,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完成。
随时都可以
你自己直接走就可以了,公司要辞退你让他把工资结清你就可以走了
什么原因辞退的

劳动法辞退员工

3,新劳动法 辞退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个人分析:如果公司没有明显过错的话(仅仅是经济性的裁员),应该给你半个月的经济赔偿。如果有明显的过错则应当向你支付赔偿金。不过从你的叙述中可以知道公司并没有过错,仅仅是经济上的裁员。综上所述,公司应当给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有奖金的话,以前没有给你的应当一并给你……谢谢
已经过了试用期,公司辞退你,按照你的状况,公司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并补偿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新劳动法 辞退

4,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规定

在不拖欠你工资的情况下,你只能主张自己半个月的工资,没有其他补偿。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新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补偿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原发布者:吉祥1224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单位解雇,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雇,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现在单位只是让你签协议,你不接受就不签。如果单位强行辞退你,那么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6,新劳动法关于解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楼主看来是真不了解劳动法规,最关键的问题是公司用什么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偏偏这个没说清楚。2、如果是引用劳动合同法39条,因劳动者严重过错而解除合同,并且劳动者确有39条的过错,那么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但如企业没找对借口,比如拿普通的违反规章制度当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那么就会被认为是非法解除,要承担87条规定的2倍赔偿金。3、如果是引用41条无过错解除,那么应支付年资补偿,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平均工资,不足半年算半个月,你工作了1年又1个月,可以补偿1.5个月工资。假如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还要再补偿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4、如果引用42条经济性裁员,也应支付年资补偿,计算方法同41条,但没有代通知金。5、合法解除合同但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6、如果毫无理由就辞退工人,或者引用前述39、40、41条规定却没有事实依据,那就是违法解除,原本你是1.5个月的补偿金,就双倍成3个月的补偿金了。注意违法解除下没有补偿金只有赔偿金。
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不能辞退你,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公司不支付上述费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4、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补偿是N+1,应该给你两个月补偿金。按照新劳动法规定,不足一年多于半年的按一年计算。应该给你2个月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标准主要有三类,在不同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分别适用不同的标准: 1、十二个月封顶标准,适用这个标准的时候,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即使工作年限超过12年,也只能得到12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主要适用两种情况: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不封顶标准,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做最高限额的规定。即工作了多少年,就可以得到多少个月工资的补偿。主要也适用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3、双标准,用人单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支付医疗补偿金。主要适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7,劳动法辞退

申请法律援助吧,这种私人企业最黑心了
需要看具体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父亲符合第五项的情况,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申请裁决,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
一、你们所受伤都应该是工伤,从法理上来讲,当时就应当按工伤处理,享受工伤待遇。 我们也知道,如今企业老板是强势,而打工者是弱势群体,一但发生劳资纠纷,吃亏的往往是打工者。 你们两人,从发生工伤至今,都已有半年以上,不知是否有工伤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你申请仲裁也是没有用的,如没有证据,劳动部门也不会受理。二、如果你们有工伤的证据,且够上伤残等级,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科),根据工伤伤残等级视情况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决定。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如果你们不符合以上条件,企业却符合减员的条件,老板在你们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老板没有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
易法通解答: 分两种情况处理: 1、首先向工伤鉴定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如果被确认为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该工厂是不能与你们接触劳动合同的,你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你们的伤害非到达工伤级别,工厂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你们已经在工厂工作了三年,按照上述规定中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你们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为你们各自三个月的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该工厂在辞退你们的时候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或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你自己控制的,根据这种情况,你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支付给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动关系(解雇),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你,没有任何理由,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你所规定的“劳动合同法”39,任何情况下,可以肯定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他们要你赔偿,即,每年支付你两个月,他的工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关系,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下,你应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年的薪酬我付你一个月; 3,你的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您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你不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已被证明不符合录用过程中试用期的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则和规例; (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危害的用人单位;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了完成任务的单位,由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 (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6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6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人员:(一)按照本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 ( b)在雇主对雇员在按照本法规定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共识;第36条的规定(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散的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按照第41条第一款的规定;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按照第44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 (f)在按照的四个“第44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五段; (七)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况。 第47条的工人在单位工作多年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少于6个月至一年,一年不到6个月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工人每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他们的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的每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给其最高多年的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超过12年。 本节中,术语“每月工资是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应支付的雇员在按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两倍的经济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期限,完成一定的任务的条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二)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的规则和法规的工人雇主;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的责任,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危害的用人单位;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严重影响了任务的完成单位,或由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 的劳动者(F)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违反(七)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H)的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他原来的工作,不能从事工作由用人单位安排; (九)员工是不称职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工作,工作;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环境的显著变化,导致在劳动合同中可以未能达成,雇主和工人,无法改变的就业合同约定的内容; (十一)用人单位改制的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十二)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仍需裁减人员;显著的变化(N)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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