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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祸法律咨询在线

要由交警来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摩托车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可以向其生产商跟销售商要求赔偿
肇事车辆负主要责任,妈妈负次要责任

车祸法律咨询在线

2,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没责任,但要担点
你的责任很大!在车没办理过户前你还是车主,也就是说车是你的!所以你要负很大一部分责任
如果该车辆办理了交强险,事故在该交强险的期限内,你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应该还是张三的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3,法律咨询 车祸纠纷

如果你不是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可以要求双向赔偿。
先有交通强制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你这个属于工伤,劳动保险赔1部分。单位赔一部分然后你的单位和保险公司可以向肇事者追偿。如果你向肇事者追偿也可以。向肇事者追偿,不足部分照样可以向单位和保险公司要但是不能既向肇事者要足赔偿,又向单位和保险公司要足赔偿。只能由一份这些是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 车祸纠纷

4,车祸赔偿律师咨询

可以请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各省规定标准不一样,并且你出的车祸有没有造成残疾,要经过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你本人工资,你的户口是农村还是城镇,适用的标准都不一样。。
请详细陈述案情 纵横法律网-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曾庆鸿律师
你没说明你受伤的情况,在那个省区、年龄、伤残情况等等,没办法为你解答!

5,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1、如果不赔,肇事者可定还会被判刑。因为这种侵犯生命权,健康权的,不可协议免除责任。 也就是说这种协议条款从订立时就是无效的。法律不予保护。 2、就本案而言有积极退赔的前提,只要是适用第一档法定刑,判3年以下的话,有适用缓刑的可能。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应该是不会判刑的,民事部分双方已经签订协议,法院应该不会支持对方的诉请的
您可以咨询信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你朋友负全部还是主要责任?如果不是,则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判刑。

6,车祸致伤法律咨询

除手术费用外还要赔偿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护理人的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伤者本人的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该项是最大数额)、交通费等
按照你陈述的情况,当时发生交通事故时现场已破坏,如果不能搜集到充分的证据无法追究对方交通事故的责任。但对方将你亲威推倒在地致伤,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你准备走诉讼渠道一定要注意搜集好相关的证据,最大地保护你的利益。 至于可以得到什么赔偿,这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如果鉴定构成伤残的话,还应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对方需要负多少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予以判断。
你家的这个案例 对方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了。需要的材料有医疗鉴定 事故认定书 当时报警的话呢 有笔录作为证据 而且对方还是醉酒驾驶的 现在抓的好厉害 。如果打官司十有九可以赢,关于赔偿部分上面有人已经说过了和刑事书上是一样的。你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或是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前者是免费的或者可能需要费用。你先参考着看吧,最好去援助中心看或是律师事务所。费用较大的话最好打官司,对方愿意私了最好。
对方肇事致你亲戚伤害的,包括推到你亲戚造成伤害的都应该赔偿。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您说的是够上刑事案了,报案就可以了,派出所领您去鉴定,按鉴定级给您赔偿啊
该推倒你亲戚的人的行为有可能已构成刑事犯罪,应当先去报案,根据你亲戚的伤情来确认对方构成什么样的行为。如损害结果是由于该人的行为导致的,那么你的亲戚有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恩你好我哥哥是做司法的。你可以把你材料发给我。帮你分析下

7,车祸的法律咨询

您好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原168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此类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目前尚无定论。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这种情况的起算时间比较容易确定,也没有太多的争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争议也非常大。 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伤害明显的,起算时间是伤害之日;当时未曾发现的,起算时间是伤势确诊之日,看起来也非常明确,但在实践审理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严格按照法条的规定,自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第二种观点,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法院一般支持第二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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