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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需要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需要补偿

2,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有补偿吗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条件,你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有补偿吗

3,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没有的,下面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这个是有先决条件要求劳动者已经在该单位工作一定年限以上的,不然的话到时间劳动者走人,不是家家公司都要赔钱,那我们律所生意多得来不及做了,劳动法中很多条不能单看的,要和其他条约连起来看的!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原则上有经济补偿,除非是用人单位提高待遇而劳动者还不同意续签才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劳动合同到期)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4,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6项具体情形,其中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合同期满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分解开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应包括以下几种:(1)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2)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3)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同意续订的。很显然,你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情形,保安公司应依法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额为你5个月的工资共9000元。

5,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除了到退休年龄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待遇本人不续签,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需支付补偿金)(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需支付补偿金)(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需支付补偿金)(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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