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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文书制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地保证法律的具体

法律文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1)法律文书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重要工具;(2)法律文书是维护社会稳定、惩罚犯罪的锐利武器;(3)法律文书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实现管理和调整的有力手段;(4)法律文书是教育公民、宣传法制的有效形式。

法律文书制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地保证法律的具体

2,公文为何必须遵守严格的范式

规定公文的统一规范格式,其目的在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 ,维护公文的权威性,维护公文的准确性。 之所以要求公文必须使用规范的格式:首先,肯定是由公文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公文是用于办理公务活动的文体,是具有法律效率的,自然要求严肃、庄重。其次,统一规范格式,有助于进行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再次,规范的格式,有利于提高形象。
我是来看评论的

公文为何必须遵守严格的范式

3,到目前为止仍有效适用的主要法律文书样式规范有哪些

到目前为止仍有效适用的主要法律文书样式规范有法律的文学知识书籍和常识解答
到目前为止,仍有效使用的主要法律文书怎样规范?有哪些怎样规范?有哪些有好几张呢?应该按照法律的办事,这样就可以了
到目前为止,仍有效使用的主要法律文书样式规范有哪些?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我只人有效适用的主要法律文书一样是规范,有哪些这个的话得去找一些律师问一下,看看有没有男朋友哦,律师的。

到目前为止仍有效适用的主要法律文书样式规范有哪些

4,谈谈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

我谈一些简单的看法,仅供你参考。 我们可以简单的把法律文书分为这么几类,法院的文书、检察院的文书、律师的文书(含非诉案件中的法律意见书) 法院的文书和检察院的文书,估计不是你关心的对象,事实上这些东西基本是约定成俗的。 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书,内容很多很杂,涉及到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和非诉案件。 这些文书,建议熟读文书写作类的资料,至少文书的格式要熟悉,这样你写的文书就有“形”了,但精彩的法律文书不是这么容易就可以模仿得到的。 如果想让你写的文书有“神”,我个人觉得至少应该具备下面几个要点: 1.对整个案件、事件的事实你应该非常清楚,没有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2.对这个案件、事件的法律关系分析要到位,只有法律关系定位准确才可能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这样,至少保证文书内容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3.注意自己身份的转换,很多时候,律师代当事人出具相关的文书,比如诉状等等,那么这个时候,你是当事人,在这些文书中不要大肆的引用法条宣讲法律,如果是代理词等,你的身份是律师,措辞要严谨、规范。 4.多读一些精彩的辩护词、代理词看看人家的思维逻辑和文字驾驭,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就是这个道理。 我常看京都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词、辩护词都是公开的、免费的。 个人看法,肤浅的很,希望能共勉。

5,有关法律文书写作问题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微力课件库法律文书问题篇一:法律文书写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二)【前言】今天我受院里的委托来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法律文书写作当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谚语说“兵行诡道是正道,文走曲径是坦途”。那么对于我们的法律文书写作是不是也要走曲径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们法律文书的受众也就是读者想要看的重点在于结论以及结论所依据的理据,所以我们的法律文书要求的是严谨、平实和技术。法院法律文书写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20XX年10日上午9点,大审判庭讲稿)(二)(四)法律文书的表达法律文书的表达主要有叙述、议论和说明,一般禁用描写或抒情的表达方式。因为法律文书具有高度的严肃性,旨在以理服人,而非以情感人,这是法律文书表达的重要特点。1.叙述叙述一般用于人物的经历、行为或事件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的表述。法律文书中关于案情事实的叙述,最基本的方法是顺叙,即按照案件性质的要求,客观地将案情事实叙述清楚。对于案情复杂者也采用插叙或补叙;对于集团犯罪案件,也可根据不同案情,或以不同角度分叙,或以不同罪犯分叙,或以不同罪行分叙。总之,由于案情事实的特点、性质不同,文书主旨不同,从而形成了下面几种常用的法律文书叙述方式。叙述案情打破自然顺序,先详写主要犯罪事实,再略写次罪的事实。(3)其次,现场勘查笔录是典型的说明性文书,它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现场或物证进行勘验时所作的文字记录。主要应包括
法律文书写作的几点思考 一、综述法律文书是法律文书写作者法律思维、理念以及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体现,或者说们将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我们的法律思维和法学理念呈现的过程就是法律文书写。此外,还要注意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专门的文书尤其特殊的格式规定,这样便可以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提高司法效率以及促进司法的规范化运作。由此可见,法律文书写作不是一门单纯的技术,更准确的说法律文书只是一种表现形式而已,因此要想写好法律文书更关键的是在执笔写法律文书的背后下功夫,既要具备完善的法律知识体系,训练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方法和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在具备以上条件之后,遇到具体案件要写法律文书时再按照既定的格式进行就完全可以了。结合法律文书学课堂所学以及自己的思考,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谈一下法律文书的写作。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的准备(一)进行深入全面的法律调研此处所谈的法律调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在实际从事法律职业的过程中,遇到一个案子要确定所办理案子的案由,也即是明白所办理案件的法律关系的归属;其次,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整理该案的书面资料,并且将这些收集的资料进行编排,制作一个案件资料目录,该目录可包括序号、收集时间、资料来源、内容、证明目的或者说明对象、页码等项目;第三,提炼案件事实。通过对以上案件资料的全面深入的阅读,达到对案件事实有一个深入全面精准的把握,对案件事实客观真实全面把握也是后面写法律文书所要求的实质性的内容;第四、确认当事人的请求。对于当事人的请求必须经过我们法律人的思维进行重新梳理与确认,因为当事人可能不懂法律,对于他们提出的请求有的可能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也会出现在法律上应有的权利要求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提出请求等等,所以才需要我们法律职业人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确认;第五、进行法律检索。有了对案件事实的了解以及当事人的请求,就需要在法律上寻找支持当事人请求的依据,这就是法律检索。法律检索的途径可包括网络、专业的数据库、图书馆的书本文献,检索出来的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法规,甚至在某些时候当法律依据不足或者空白时还需要查询与所办理案件相关的案件信息以及与此相关的相关学说。第六、进行法律研究。通过对所办理案件法律法规的全面到位的检索,对所检索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研究,力求做到对法律依据的十分准确的理解,唯有这样才能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精准的选择和定位,提升后来的法律文书写作的质量和案件胜诉的可能性。第七、形成书面意见或者结论。当案件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锁定之后,就可以暂时写成一份书面的法律意见或者结论性的东西。这个书面的具有阶段性成果性的东西可以是法律调研报告、法律意见书、法律咨询书,如果要将这个阶段性的成果投入到法律事务中进行实际运用则最好以咨询书的形式呈现出来,这样不至于承担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二)制定成效明显务实的诉讼策略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文书也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工具,在司法实务中要想取得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不但要在实体上出谋划策,精打细算,而且也往往能在程序上出奇制胜,并且随着国家法治程序意识的增强,后者在实务办案中受重视的程度也在不断的提升。比如,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之间的转换,调节期间的灵活变动,举证期间的延长、申请案外人参加诉讼等等,运用得当就能很好地为当事人的利益服务。当然,不同的诉讼程序的选择也一定会在书写法律文书上得到体现,因此,在书写法律文书前确定所选的诉讼程序也是必要的准备。三、执笔书面法律文书当书写法律文书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之后,就可以动手写法律文书了,只是就如开始综述部分所讲的,法律文书作为一种特殊的司法文书,它不同于一般的书面材料,法律文书的书写要求按照不同的文书所要求的具体格式展开,讲求格式的规范,但这毕竟是一个形式要求,在形式上合乎规范之后,再将以上准备阶段已经准备好的事实部分,法律理由部分,恰当地运用在法律文书中,并且还要记住书写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不同于一般用语,法律文书的语言选择需要客观、中肯、准确,句式以叙述为主,我想将以上几点都注意到了,那么在实务中再不断地加以训练就能写出高档次的优秀的法律文书。
因时间关系,给你说下辩护的要点吧:1、先承认李某应该负刑事责任;(因为李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胡某虽只是怂恿、提供犯罪情报,但不因受教唆而免责、减责)2、认罪态度好;3、初犯、偶犯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参考;4、有立功行为。5、其他可以(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因为刑事辩护只有在全面了解案情的情况下作出,成功的辩护可以少坐几年牢、少罚点钱,甚至可以免刑。建议委托律师。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问题可再向我咨询。

6,论法律文书的特点和作用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5)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必须与法律的精神相一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提法相同。语言风格力求朴实简练,通俗易懂,不用或少用各种修辞手法,不能滥用文言文,造句多用肯定、陈述、判断句式,少用或不用反问、设问、疑问、感叹等加强语气和感情色彩的句式。 2.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之间是一种属种关系,法律文书的外延大,它包括立法文书、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 立法文书,即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以及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并正式公布施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司法文书,指司法机关(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诉讼文书,指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参加诉讼活动,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所制作的各类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3.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法律文书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重要工具; (2)法律文书是维护社会稳定、惩罚犯罪的锐利武器; (3)法律文书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实现管理和调整的有力手段; (4)法律文书是教育公民、宣传法制的有效形式。 4.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的学习;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写作原则; (3)认真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 (4)树立严谨朴实的文风,不作形容描绘,不搞形象刻画。 (二)起诉状的写作 1.起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起诉状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法律文书。公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起诉书或公诉书,指的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自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诉状、状子、状纸等,指的是公民个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起诉状依据起诉对象的不同,分为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三类。 刑事起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各类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基本相同,但因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公诉的起诉书和自诉的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略有差异。 (1)起诉书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和编号。标题由行文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序号组成。 第二、被告人基本情况。需写明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如有同案被告数人,需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分别写明。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案由和案件来源。写明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 第二、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必须是经过检察机关查证核实的事实。要如实记述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后果等。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犯罪证据需另起一段书写,要把案件查证属实的证据一一列举,同时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等明确态度。 第三、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哪一条哪一款,构成何罪,说明提起公诉的目的和建议。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格式与书信相同。 第二、落款。检察长或检察员署名,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第三、附件。包括卷宗的卷、册、页数目;证据名称和数量;被告人姓名,羁押处所,未在押的,写明其住址;证人职业及住址;附带民事诉讼书状的说明等。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状的写作格式请参考教材。起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如“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 第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栏和被告栏中要分别写明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内容。如原告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原告的关系。如果原告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原告无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要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代理权限。 有数个原告、被告,应按照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次说明其基本情况。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诉讼请求:主要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即起诉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第二、事实和理由:本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是请求人民法院解决原告一方诉讼请求的重要根据,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也可以用“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决”等。 第二、起诉人签名、签章、起诉时间。 第三、附件。包括起诉状副本、物证、书证的数量。 3.起诉状的写作要求 (1)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合理可行; (2)陈述事实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 (3)理由阐述要中肯,援引法律要准确。
一、主旨的鲜明性 二、材料的客观性 三、内容的法定性 四、形式的程序性 五、解释的单一性 六、使用的实效性。

7,关于几种法律文书求格式

起诉状 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阶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案由: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_____份  注:本诉状格式亦可适用于公民提起经济诉讼  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研究,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一)民事调解书的含义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采取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后而写成的文书,称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应用文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它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予以批准的证明,也是当事人遵照执行的根据。因此,制作好调解书,对于及时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重要意义。民事调解书有一审、二审、再审调解书的不同。  (二)民事调解书的格式  民事调解书,有标题、编号、当事人、案由、事实、理由、协议、落款、日期、书记员等部分。格式与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可以参阅。  (三)具体写作方法  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与民事判决书有共同之处,下面介绍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以供参考。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法与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3、案由。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  4、事实。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院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它不像判决书那样把事实写得很详细,而是力求高度的概括和凝练,在简明上见功夫。  5、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  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或者调解理由从简,与事实写在一段里。但是,案情比较重大复杂的,当事人要求法院明辨是非的,以及经济纠纷案件,则应当另起一行写明调解的理由。  6、协议内容。这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有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诉讼费用的负担。  7、注明文书效力。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一行写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并加画人民法院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四)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首先,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民事调解书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协议的内容;民事判决书反映的则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的形式解决纠纷的内容。其次,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民事判决书则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国家的意志。再次,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只有在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可见两者的区别很大。尤其要注意的是法院调解不同于诉讼外调解,它具有诉讼的性质,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民事调解书的制作应与民事判决书的制作一样,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民事裁定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  2.编号  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年度〕×民×字第×号。”  3.当事人身份概况  写法与一、二、再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二)正文  由案由、事实、理由和裁定结果四项内容组成。  根据《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规定,对于不同内容的一审裁定,格式写法有所不同,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裁定写作格式:  1.不予受理起诉民事裁定书写为:  “××××年×月×日,本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写明起诉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2.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写为: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与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的根据与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若异议不成立的则写: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3.诉讼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写为: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写明请求具体内容)并已提供但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要采取保全的,不写× 告×××……一段,接写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依据。)  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保全的,则写本院为了……(写明需采取财产保全面的理由)〕。依照……(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  4.准许或不准许撤拆民事裁定书写为:  “本院在审理……(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原告×××于××××年×月×日向 本院提出撤拆申请。  本院认为,……(准许或不准许撤拆的理由)依照……(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拆(或不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继续审理。)”  5.中止或终结诉讼民事裁定书写为:  “本院在审理……(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中止或终结诉讼的事实根据)依照……(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或本案终结诉讼)。”  (三)尾部  1.交待有关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因此,对上述裁定,在尾部应写明:“本裁定书送达后,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对于不予受理或裁定、管辖权提出异议的裁定,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在尾部应写明:“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和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裁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于实行的是一审终审制,故上述裁定书的尾部应写明:“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准许或不准撤诉、中止或终结诉讼、补正裁判文书笔误的裁定,不存在有关事项的交待,故“准话撤诉”的或“终结诉讼”的只需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即可。  2.署名、日期与用印  审判庭人员署名、书记员署名、日期、用印等与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编辑本段]四、 范 文  ××省××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0〕港经初字第××号  原告:梁跃芳,女,52岁,汉族,原×××市新雅楼酒家承包 人(总经理),住×××市建筑设计院宿舍。  委托代理人:王鸿,×××市新浦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其付,×××市新浦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市新雅楼酒家董事会,地址在本市连云区墟沟镇海棠路54号。  法定代表人:罗祖耀,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梁跃芳与被告×××市新雅楼酒家董事会承包合同纠纷,愿意通过内部协调解决,要求撤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和第131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梁芳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00元及其他诉讼费2200元,共计440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2000年×月××日  书记员:×××  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职权。认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决确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予以纠正而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编辑本段]抗诉书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又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编辑本段]抗诉书的种类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按照诉讼种类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和行政诉讼中的抗诉书。其中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又分为二审程序抗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只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二审程序的抗诉书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抗诉书;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抗诉书法律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刑事判决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和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发现第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也应当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第二审刑事判决为终审判决,但二审判决确有错误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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