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承认电话录音怎么办

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承认电话录音,可以进行音质鉴定。
可以去鉴定呀。

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承认电话录音怎么办

2,被告人不承认电话录音是他本人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民事诉讼,是被告,不能称为被告人。如果是被告人不承认录音,那么公诉机关会申请声波鉴定的。同样道理,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不承认是自己的声音,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做声波鉴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允许,并组织双方选择鉴定机构。

被告人不承认电话录音是他本人我该怎么办

3,在法庭上如果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证据怎么办

只要原告的证据真实、合法,被告不承认也没用,除非被告再举证推翻原告的证据。
由法庭来审理后决定采纳谁的证据

在法庭上如果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证据怎么办

4,有借条有录音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录音和录像可以清洗完整的反应债务的事实的话,打官司可能赢。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5,当时录音了在法庭上不承认怎么办

强制执行
录音只能作为辅助证据并不能证明事实,需要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可以证明事实。所以你必须收集其他的证据证明

6,请问原告采用录音材料作为证据被告在法庭上不认可如何处理 搜

对录音证据是否被采纳由法院进行判定,如对证据真实性存在异议可申请鉴定
可以做为证据,但不能做为定案的依据。需要其他证据支持

7,当事人不承认录音是他自己怎么鉴定

可以申请公安部门进行鉴定,省级公安部门专门有鉴定委员会,但是费用相对比较高。
进行声音的鉴定 费用较高、较麻烦
找专业的有资质的鉴定部门鉴定。

8,录音证据对方不承认如何处理

可以把证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判夺证据的可靠性。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录音内容的属于孤证,且录音证据效力较其他证据低,对方不承认时,只能由法院根据录音的真实程度、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采纳录音证据了,有一定的风险。

9,电话录音可以作为呈堂证据那法院会采纳吗被告不承认怎么办

你好!光有电话录音不行,还需要人证或物证;电话录音单独在法庭使用,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可以。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录像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录像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三是还要充分提供其他证据。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因此,为了提高胜诉率,除提供具有合法来源、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外,还要尽可能地提供其他证据材料,来增加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光有电话录音不行,还需要人证或物证;电话录音单独在法庭使用,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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