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有隐瞒乙方的内容在法律上是否构

一方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导致另一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是欺诈
他隐瞒这是实情是你签合同以前知道么,还是签完合同后知道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如果隐瞒的内容是会导致该协议目的是否能够达成的,那么应该是构成欺诈的

甲乙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有隐瞒乙方的内容在法律上是否构

2,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是合同诈骗罪的特征吗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是合同诈骗罪的特征。
合同诈骗罪主要不是强调“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主要是在普通诈骗罪体现。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在刑法理论称谓法条竞合,认定犯罪基本都是一样,主要区别就是法定的条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一般理解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不存在的事实或者隐瞒重要的真相,骗取当事人的信任或造成重大误解,使对方当事人自愿交付财产的。合同诈骗在实践中认定比较难,主要是和民事的合同欺诈比较相像,认定合同诈骗主要还是按照法定的5个条件套用。但是主观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好认定。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是合同诈骗罪的特征吗

3,求问如何认定合同欺诈行为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合同欺诈是指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之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显然,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两重性:一方面,表面上行为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因为其订立、成立、履行合同的程序是合法的;另一方面,本质上行为人的行为是非法的,因为其行为破坏了合同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相对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五方面: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故意。这种故意反映在行为人在要约或承诺的过程中,要约邀请中的故意则不属于合同欺诈行为。第二,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即行为人要约或承诺表达的意思是虚假信息,且在合同履行中未对虚假信息予以更正。第三,合同相对人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的认识。第四,合同相对人在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行为人订立、履行合同。第五,行为人因欺诈订立合同,获取了非法的、不正当的或若不实施欺诈行为就不能实现的利益。□新疆玛纳斯县工商局申克新 严维正

求问如何认定合同欺诈行为

4,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界限  1、《民通意见》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我国民法上所界定的欺诈行为主要采取了描述性的定义方法,强调客观行为的方式和性质。  2、刑法上对合同诈骗罪的描述性强调的是“非法占有目的”与后果,强调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性有机统一。  欺诈的外延应当大于诈骗,诈骗是一般民事欺诈行为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转化的内因来自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后果的进一步增强,以至于大到法律所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程度。  一、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相同点:  (1)两者都发生在经济交往活动中,都有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存在,都属于无效合同;  (2)两者在客观上都采用了欺骗方法,包括捏造事实、歪曲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等,意图使对方陷入错误;  (3)两者都处于不法占有状态下,即非法占有对方按合同规定能交付的“标的物”。  二、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点: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旨在使相对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然后通过双方履行该法律行为,谋取一定的“非法利益”,其实质是牟利;而合同诈骗罪虽然客观上可引起他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但行为人并没有承担约定民事义务的任何诚意,而是只想使对方履行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单方义务”,直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合同诈骗罪是以直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故意内容,而民事欺诈是通过双方履约来间接获取非法财产利益。   2.客观方面不同。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从意愿上根本就不具有真正履行合同的任何诚意,所以,一定会采取积极的行为方式来实现自己非法占有目的;在欺骗手段上,通常采用虚构主体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单据、凭证或明知不符合担保法定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作为证明或担保,隐瞒自己的实际履约能力,以先履行部分小额合同诱使对方,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款后逃匿等一切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的欺骗手段。而民事欺诈则是:“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旨在使相对人作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即发生、变更、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然后通过双方履行这个法律行为谋取一定的非法利益,其实质是谋利”。   3.侵犯的客体和权利属性不同。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财物所有权,作为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并未充当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的体现者,始终是物权的体现者;而民事欺诈行为侵犯的则是债权,即作为侵犯对象的公私财物,是已经进入合同设定的生产、流通领域的权利义务的体现者。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同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欺诈的内容与手段不同。民事欺诈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即欺诈方通过商品交换,完成工作或提供劳务等经济劳动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或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合同的民事欺诈一般无需假冒身份,而是以合同条款或内容为主,如隐瞒有瑕疵的合同标的物,或对合同标的物质量作虚假的说明和介绍等;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为了达到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目的,总是千方百计地冒充合法身份,如利用虚假的姓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骗取受欺诈方的信任。 (3)欺诈财物的数额不同。 (4)欺诈侵犯的客体不同。民事欺诈的客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欺诈方骗来的合同定金、预付款等,都是合同之债的表现物;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作为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始终是物权的体现者。 (5)欺诈的法律后果不同。民事欺诈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使之无效。若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引起诉讼,则由民事欺诈方对其欺诈行为的后果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而合同诈骗罪是严重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行为人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后果要负担双重的法律责任,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若给对方造成损失,还要负担民事责任。 (6)欺诈适用法律不同。民事欺诈虽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处在一定的限度内,故仍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触犯刑律,应受到刑罚处罚,故由刑法规范调整。 可见,两者在主观恶性,内容和手段,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均有明显区别。

文章TAG:隐瞒  合同  合同条款  条款  隐瞒合同条款  甲乙双方私下签订的协议书中甲方有隐瞒乙方的内容在法律上是否构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