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赔偿,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8-04 12: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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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2,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1、你应该以单位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辞职,这样既能得到经济补偿还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2、你不能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经济补偿。因为单位并没有要求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1、从以前的劳动合同到期开始每月支付双倍工资。2、3个月的经济补偿。
3,公司不签无固定期合同怎么赔偿
已经在公司工作多年、合同期已满足签定无固定期合同的;而公司不愿意签无固定期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4,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该怎样赔偿
两种情况:一、《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一旦出现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就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该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此时用人单位仍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不补偿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98条之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82条2款没有确定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笔者认为,从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个期限,应从双方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直至双方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时止。
5,无固定期限合同补偿
如果是对方将你辞退,你有权不同意,或许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协商解除的,是单倍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你自己走的,没有补偿金。希望采纳。不存在终止哦,因为是无固定期限的。 除非你们协商解除,或者一方提出解除。 协商的话可以谈条件,如果用工单位没有法定原因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 经济补偿并不会太多,一年一个月工资而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41条中,如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否是双倍工资?是否有法律依据按照第87条执行?04126620683 | 浏览 170044 次发布于2013-09-25 12:59最佳答案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赔偿
1、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或赔偿问题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待遇是一样的。2、如果所谓的经济性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的规定,则公司应根据员工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时,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如果没有履行上述规定的必经程序,则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由于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提前通知问题,也就没有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既没有续签,又没有提出解约,仍然在单位上班,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楼上的朋友正解。你你能要求他违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单位无过错你自己主动辞职就没有其他额外补偿了。 如果实行的是8小时标准工时制,周末上班应支付平日的双倍工资,当然你要有你的考勤记录支持。 只要自劳动关系建立起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那就是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09年1月1号上班,那么在2月1号之前就要签订合同,如果不签,从2月1号-12月31号这期间都要支付双倍工资,10年1月1日以后那就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首先你要取得入职时间等相关证明文件,如同事的证言,工资发放的相关记录,考勤记录等,然后到当地劳动大队请求处理。 领料记录也可以用,找两个工友给你作证,写个书面证言,工资发放要是现金的话你想办法弄到工资发放表,要是银行代发,银行记录也可以. 那你找工友帮你作证吧,也可以你和你们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段对话,你把他录下来,对话内容把一些东西包含进去,让他承认上述实事。
7,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和补偿问题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你可要求原单位与新单位协商妥当,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原工资待遇不变。否则,你可不服从原单位的安排,而要求原单位继续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无必要时,你可要求单位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4、解决问题的途径:你先与单位协商,若不成,你收集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劳动合同法第98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你的劳动合同如果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显然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终止以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合同到期时,如用人单位无续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则无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在2007年12月31日前要求用人单位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批复,可以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是2008年1月5日到期,公司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你也不要求继续履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计算方法如下:2008年1月1日之前,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你2007年度月平均工资×12个月计算;2008年1月1日后,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按照你的月工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0.5个月×2倍计算。目前的用工实践中,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最终导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在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三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由于用人单位工作疏漏,在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经实际履行。 对第一种情形, 《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这一规定,一旦出现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就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该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此时用人单位仍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不补偿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 《劳动法》第98条之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第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82条2款没有确定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笔者认为,从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个期限,应从双方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直至双方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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