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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交印花税的合同有哪些

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有: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要交印花税的合同有哪些

2,印花税合同分类

1、购销合同: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三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的收入×万分之五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的金额×千分之一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的费用×万分之五7、仓储、保管合同:按保管、仓储的费用×千分之一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额×万分之零点五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金额×千分之一10、技术、服务等合同:按合同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三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合同分类

3,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直接看上面的标题就可以了吗? 满意答案Sarah.Winner14级2010-06-10 一般来讲是看合同的名称,但如果合同名不副实,应按实际确定合同的类型。 凡是印花税目上列明的合同就要按找相应税率缴纳印花税或者直接贴花;除此之外的合同产生印花税纳税义务。简单的说,不是所有合同都要缴纳印花税。模棱两可的合同,由税局税政决定是否缴纳印花税。 比如说,银行借款合同和银行承兑综合授信合同,都是融资,后者就不用缴纳印花税。

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4,印花税的11种合同

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合同都有哪些?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 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 ‰ 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 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 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 费用1‰ 贴花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包括融资租赁合同但不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1‰贴花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记载金额‰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按所记载金额‰贴花 12、营业账簿:纳入会计核算的生产、经营用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 【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合同都有哪些】

5,建筑施工业在地税所交的印花税是哪类合同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如果签订的合同已注明金额,之后又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即使最终的金额比原先签订的金额多,这部分也是不需要补缴印花税的。如所签订的合同是因特殊情况无法注明金额的,则需对实际发生金额补缴印花税。
建筑业营业税3%,城建税3%*7%,教育费附加3%*(2%+3%),还有印花税0.03%,所得税8%*25%,合计税率为5.39%

6,印花税 购销合同

如果你公司印花税为查账征收,那么应按合同缴纳印花税,不仅收入要缴,采购的货物和接受劳务或银行借款也要交印花税。具体各合同对应的印花税率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万分之三税率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万分之五税率财产租赁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千分之一税率借款合同 万分之零点五税率如果你公司的印花税属于核定征收,你可以咨询你公司税收专管员,你公司印花税是否属于核定征收,如果是,那么每个城市的核定的扣减率都是不同的,具体多少你也可以问他,那么就是按照你的销售收入和成本的一定的比例按照购销合同的税率缴纳印花税,比如你公司销售收入和成本合计500万,当地扣减标准是20%,那么你当年需缴纳的印花税就是500*80%*万分之三
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即3.6万元

7,哪些合同要贴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为1‰;2、仓储保管合同为1‰;3、加工承揽合同为0.5‰;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为0.5‰; 5、货物运输合同为0.5‰; 6、产权转移书据为0.5‰; 7、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为0.5‰; 8、购销合同为0.3‰; 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0.3‰; 10、技术合同为0.3‰; 11、借款合同为0.05‰; 12、财产保险合同为0.1‰另外 1、权利许可证照 五元 2、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五元
一、下列这些合同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等)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6、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2、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13、其他帐簿1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 土地使用证)二、非上述范围的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例如非技术开发、非技术转让、非技术服务等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税目税率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不足一元的按一元 立合同人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 立合同人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 立合同人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合同金额万分之零点五 立合同人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千分之一 立合同人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 立合同人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 立据人 股权转让书据 上市股票、企业内部发行的股票等转让书据 按股权转让金额千分之一 立据人 资金账簿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按账簿记录金额万分之五 立账簿人 其他账簿 营业账簿(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账簿) 每件5元 立账簿人 权利许可证照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到证照 每件5元 领受人

8,何种借款合同应交印花税

一、不需要交印花税的借款合同  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  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  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7、与金融机构的贴现协议  企业办理汇票贴现,提前获得资金,将票据转移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曾经山东地税的鲁地税函[2005]30号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缴纳印花税,但该法规已废止。根据理道的分析,贴现协议不属于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8、信用证押汇  信用证买方押汇,是指企业进口货物付汇时,因资金周转、投资成本等原因,要求银行代企业垫付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企业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利息,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需贴花。  9、保理合同  国内保理业务是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保理商(如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借款,不需贴花。  10、小微企业的优惠  根据财税[2014]78号文规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除了上述的类型以外,其他类型的借款合同都需要印花税。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和 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即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同 单位或个人 签订的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银行之间同业拆借不缴纳印花税。除此之外的单位同单位、单位同个人、个人同个人之间的借款不缴纳印花税。这是印花税法载有明文的。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即书立或者领受应税凭证时)一次性缴纳。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印花税税目税率表8.税目 借款合同 范围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税率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纳税义务人 立合同人 说明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哪些类型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常见的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类型归纳整理如下——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3.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根据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三条,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纳印花税。4. 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5. 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6.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7. 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8.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 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9.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10.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11. 会计、审计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12. 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13.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14.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15.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1991]155号、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16.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17. 培训合同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18. 企业改制根据财税[2003]183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19. 资金账簿(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3)企业改制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03]183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4)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20. 土地租赁合同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21. 个人住房销售或买合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22. 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23. 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大概如下,看实际: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3.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5.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9.会计、审计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10.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已失效规定)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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