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很基础的民法问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贷款人不提供借款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不同于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未提供借款的,借款人不能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第210条。
你好!要看乙是否知道甲借款的用途,即乙是否知道自己违约对甲所造成的损失。可以诉讼解决。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一个很基础的民法问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贷款人不提供借款

2,借款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它的调整范围是什么?借款合同与传统民法的借贷合同有无区别?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 目前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 1、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这部分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达成借款的意思表示后合同就成立。 2、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这类合同是实践合同,以借款人实际交付借款时合同生效。 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以调整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对于非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合同法未作调整。 借款合同和传统民法借贷合同的概念有所区别。根据传统民法理论,借贷合同一般分为使用借贷和消费借贷,其中使用借贷是指无偿的将物品或者金钱借给一方使用的合同,又可称为借用合同。消费借贷是指有偿地将物品或者金钱交给一方使用的合同。借款合同是沿用了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概念,仅指消费借贷中的借钱的内容,但又和经济合同法中借款合同的概念不一样,它扩大了经济合同法中借款合同的调整范围,不仅包括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还包括了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3,借款合同期限

具体问题要合同借款合同约定。
1、单位还能使用这一笔借款,仍占用这笔资金。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因此,2008年1月1日贷款,贷款的开始时间应该是2008年1月2日,还款日期为2009年1月1日。所以2008年12月31日这一天,单位还能使用这一笔借款,仍占用这笔资金,若单位在2008年12月31日未归还,次日才不算作逾期。 2、不能主动扣收单位存款偿还该笔贷款,因为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强制执行权。 单位存款在银行的存款属于单位的合法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犯,如果你单位不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你单位也只是存在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任何单位也不能非法侵占你单位的财产,银行也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你单位承担违约责任,通过法院的裁决才能扣收单位存款偿还该笔贷款。
时间的起算点虽说是凌晨零点为新的一天的起点,但单位需要在31号那天还款,且是在银行营业时间内,拖到第二天银行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款项!
依照民法是从次日起算,但是如果国务院有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支持的,那么银行的行为也是合法的。
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合同期限

4,借款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第一,借款合同是转让标的物处分权的合同。借款合同所转移的是标的物的处分权,而不是所有权。若认为借款合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则新所有人就不能有“返还”的义务;而借款合同的借用人按约定负有“返还”的义务,约定有利息的,还须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的标的既不是被卖出,也不是被租出,而是被贷出,到期还要收回。借用人借贷的目的,主要不在拥有所有权,而在于为了自己的需要而处分。 第二,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借款合同的标的或客体为可消耗物。可消耗物又称为消费。借贷合同,以金钱为标的物。 第三,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在传统民法,消费贷款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在双方当人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后,还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要件。我国《统一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并不以标的物交付为要件。因此,我国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第四、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均负有义务。贷款人所负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数额、期限及时拨付款项给借款人、借款人所负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期限归还相同数额款项,并支付利息。借款人所支付的利息,是合同的对价。 第五、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依传统民法,消费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不以书面形式为要件。但依我国《统一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以银行为一方的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必须使用书面形式。

5,问民间借贷合同 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字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用于企

出借人应当要求借款企业承担责任。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58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出借人有以下权利:1、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有要求借用人归还的权利。2、如果约定了借贷利息,有要求借用人给付利息的权利。3、当借用人不履行合同约定时, 有督促还款的权利,当督促无效时,有请求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出借人有以下责任:我国民法学界认为:民间借贷合同是单务合同,出借人将标的物交付给借用人以后,不再承担义务。但其仍应承担以下责任:(1)告知瑕疵的责任。由于出借人的过失或故意,没有把借用物本身的瑕疵告知借用人,致使借用人遭受损失的,出借人要承担责任。如出借人明知自己的出借款中有伪币或残币,而没告诉借用人,致使借用人在使用借款时被没收或拒收,对此,出借人应负责任。(2)迁址告知义务。如在借贷期间,出借人地址迁移,应即时告知借用人,如发生紧急情况而又无法通知出借人,借用人为保存借用物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应由出借人负责。

6,借条怎么写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其实借条又叫做个人借款合同,最正规的写法是借款合同书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四、还款日期和方式: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7,民间借款合同怎么写

民间借款合同范本借款人:担保人:出借人: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利率%的四倍。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第二部分担保条款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借款人(签字、手印或盖章)出借人(签字、手印或盖章)担保人(签字、手印或盖章)签约时间:年月日以上就是民间借款合同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其实借款合同的范本都是大同小异的,在签订民间借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些事项,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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