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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而税法是税收据以征收的依据,也是税收法定性的根本体现。

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2,什么是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实质,既是税收征纳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侧重于国家依法强制征税和纳税人依法无偿纳税的内容;又是税收分配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侧重于国民收入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和再分配以及国家由此形成自身财政收入的全过程。

什么是税收法律关系

3,税收和税收法的关系

税收是行为,税法是规定。 税收的一切行为都在税法中规定,税法是规定税收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用工夫
不能说税法包括了税收,税法是调节在税收活动之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显然他还有其他调节税收的工具,如政策。 同理,也不是税收包含税法,税收也只是税法规范的一个方面,税法还规范纳税人义务、罚则等等。
税法是调整税收方面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只是税法的一个方面!还包括一系列的制度。
是税法包括了税收,税收是税法的一项内容

税收和税收法的关系

4,税收与国家经济财政法律之间的关系

税收是国家政权机关依据有关税法用经济手段强制征收企业公民部分经济收入的政府行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是经济调节的杠杆,有强制性。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例如,所得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财产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是财产,流转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货物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税收法律关系客体也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调整和控制的目标,国家在一定时期根据客观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扩大或缩小征税范围调整征税对象,以达到限制或鼓励国民经济中某些产业、行业发展的目的 从财政收入的构成来看,税收在财政收入中居于主导地位。随着国家机器的不断强化、国家之间战争的发生、生产社会化所带来的国家职能扩大以及其他原因,使各国政府开支迅速增加,亟需开辟多种财源以资弥补,从而公债、专卖收入、公有财产收入、行政规费收入以及其他名目繁多的杂项收入等各种财政收入形式,也就应运而生了。但是,亘古通今,在历代各国的财政收入中,税收却一直保持着它的主导地位不变。税收来源的充沛与否,至今仍然是衡量各国财政基础是否稳固的一个重要标志。 从财政对经济的作用来看,由于税收与社会再生产中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环节息息相关,联系密切,并且直接调节着各种经济成分的收入,影响到各个经济主体的切身利益,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它还是国家财政反作用于经济的一个重要杠杆。财政的经济杠杆作用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税收体现的。 从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的刚性看,税收是以法律的形式存在,并且有其自身运行和发展变化的规律,不是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所可比拟的。 税收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税收与经济的关系是一个老话题。如今,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快,知识经济发展迅速,这些无疑都预示着税制将随经济的发展而面临新的创新和发展。大家都知道,经济是税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决定税收,税收依赖于经济,然而,税收还对经济具有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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