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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学科分类】合同法 【出处】本网首发 【关键词】买卖合同关系;客体 【写作年份】2012年【正文】记得上大学时,曾有法理学老师在讲到法律关系的客体时,举了这样一个例子:A与B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于是在A与B之间就产生了一种法律关系,即买卖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客体是房屋。然而这种解释与民法课堂上老师的解释并不相同,民法老师的解释是在此案中,客体并非房屋,而是“给付房屋的行为”。这给笔者带来困惑,带着这种困惑,笔者展开了思考。 一、“法律关系”概念的产生与演变 法律关系(英文Jural relations,德文Rechtsverhaltnis)。是用最一般的方式观察法律人格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术语。(牛津法律大辞典第488页。) (一)法律关系本为民法上的概念法律关系概念出处难以考证,但是首次在理论上系统使用法律关系概念 ……

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2,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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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双方的一份书面协议
 合同具有如下法律性质: 其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且按意思表示的内容赋予法律效果,故为民事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其二, 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以上的当事人(特殊的单方面合同除外),他们相互为意思表示,并且意思表示相一致这是合同区别于单方法律行为的重要标志 其三,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任何法律行为均有目的性,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谓设立,是指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在他们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所谓变更,是指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使他们之间原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形成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所谓终止,是指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使既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其四,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在现代法上,为实践合同正义,自愿或自由时常受到限制,如强制缔约、格式合同、劳动合同的社会化等
约束双方利益的字据就是合同。

什么是合同

3,到底如何确定是否是合同法律关系

你好,是c项,保管合同关系。A为不当得利;B为好意施惠,不是合同关系;D为不当得利。
首先有明确的起码两个人在这个合同里面有关系,而这个两个有关系的人必须对他们做的共同的一件事都是很清楚要做什么的,然后在两个人做的这件事情里面会涉及一个物品或者钱财,一般都是有价值的,而且出于两个人都愿意的情况下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应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乃是另一方所负有的义务,反之亦然。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相对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虽然都是特定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可以发生变更和转移,从而使债的主体也会发生变化。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主要是指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合同作 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乃是债权债务的统一体。有关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的问题,详见“合同的内容”部分。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如物权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在大陆法中通常被称为债的相对性,它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和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到底如何确定是否是合同法律关系

4,合同的形成

1、“单方修改合同,形成伪证、违约问题”:尚不构成刑事责任,只是民事违约纠纷。2、单方修改合同:修改的合同条款无效。你方有权要求继续发行原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持合同原件、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该大队队委(村委会?),要求继续发行原合同到2013年。3、如果你方也不想再继续承租:可以对方违约致你方无法经营、无法实现原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4、“像这种情况的单方违约赔偿金应该怎么算?”:(1)单方违约,只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2)违约赔偿: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法》的规定,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合同到期可以得到的预期利益,但预期利益应以合同签定时违约方可以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具体 到你的情况,可以要求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另找房屋搬迁的损失、现在到合同结束预期可以得到的收益(以剩余年限的租金、可以预期或证明的每年的收益X剩余年限)。5、“我方可采取什么措施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收好合同原件,不要轻易给对方,然后协商违约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6、不管你是否该村村民,只要你与该村大队签定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就对双方有约束力。
无论你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均与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收法律保护。如果你不想干了,根据情况分别考虑:1、如果你与单位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关系的期限,那么你可以选择提前预告解除劳动关系,即提前三十天向单位辞职,由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2、如果你与单位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当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有可能收到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如果不签订视为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双方进行协商,达成合同意向,起草合同,签订合同。

5,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什么意思有何区别呢

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合同的成立,以及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什么关系?司法实践中,不少的当事人对这个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  二、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  三、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四、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是回答有没有合同、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的问题,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即一致意见),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至于法律会对该合同做出什么样的评判,与合同的事实存在与否没有关系。  五、合同的生效属于法律的价值判断问题,是对已经存在的合同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衡量,主要是判断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是肯定合同效力还是否定合同效力。  六、区别合同的成及合同的生效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一)合同的成立是确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前提,没有事实存在的合同,合同的生效就无从谈起。  (二)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标志。对于多数合同而言,合同自成立时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  (三)合同的成立是确定不同责任的依据。合同不成立,除可能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外,一般不存在合同责任和法律责任问题。合同成立后,则发生生效合同的法律责任或者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  七、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成立要件是就合同内容达成合意,即完成要约与承诺的过程。生效要件是合同成立并达到生效的条件。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6,合同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关系和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组成。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应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所享有的权利,乃是另一方所负有的义务,反之亦然。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相对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合同债权又称为相对权。主体的特定化是合同关系与物权关系、人身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的重要区别。不过,合同关系的主体虽然都是特定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债可以发生变更和转移,从而使债的主体也会发生变化。   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主要是指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合同作 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乃是债权债务的统一体。有关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的问题,祥见“合同的内容”部分。   合同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因为债权人在债务人尚未交付标的之前,并不能实际占有和支配该标的物,而只能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所以合同债权指向的对象主要是债务人的行为而非物。 合同关系的特征主要是相对性,主要体现在主体、内容及责任的相对性。
关系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民法理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本定义里所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财产关系,不包括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因此《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关系合同的特征:  根据上述合同的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合同的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即合同是一个财产关系。民法通则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仅仅只调整民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而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监护关系等与人身关系有关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其分别适用《收养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的有关规定。  第二,合同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合同法意义上,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合同是一种合意,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合同是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当合同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则合同成立,否则合同不成立。

7,什么叫合同

一、关于合同的成立,以及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什么关系?司法实践中,不少的当事人对这个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  二、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  三、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四、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是回答有没有合同、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的问题,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即一致意见),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至于法律会对该合同做出什么样的评判,与合同的事实存在与否没有关系。  五、合同的生效属于法律的价值判断问题,是对已经存在的合同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衡量,主要是判断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是肯定合同效力还是否定合同效力。  六、区别合同的成及合同的生效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一)合同的成立是确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前提,没有事实存在的合同,合同的生效就无从谈起。  (二)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标志。对于多数合同而言,合同自成立时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  (三)合同的成立是确定不同责任的依据。合同不成立,除可能发生缔约过失责任外,一般不存在合同责任和法律责任问题。合同成立后,则发生生效合同的法律责任或者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  七、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专家杨洋 前期答案 供你参考 祝你顺利百度 百度你的顺利
“合同是平等主体约定相互关系的法律”。《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简而言之,合同是平等主体约定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而法律呢?按通常的说法就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权利义务规范。法律和合同都是要确认权利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合同也是“法律”,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合同就是违法,就可能受到国家强制力制裁。当然,合同与法律有本质上的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约定相互关系的“法律”。合同所确认的法律与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是不同的:①从法律制定看,合同是当事人共同制定的,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②从法律效力看,合同一般只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法律效力则具有普遍性,对一定区域的人都有约束力。——选自《一句话理解法律:学法律就这么简单》。2018年最值得阅读的法律入门读本,用“一句话理解法律”在当当、京东或淘宝”搜索都可以找到。
合同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泛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几乎在各部门法中都有表现,如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中就规定了一些行政合同。 狭义的合同则仅指民法上的合同,又称民事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个人认为,合同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就是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有名字的合同,而无名合同就是除了有名合同外的合同。而合同原本就是当事人对一些事由进行协商,然后将协商结果记录成文字而成。而协议也是双方协商,我认为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要说区别,也就是有无违约责任问题。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从其区别角度来说,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合同与协议是两个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的概念,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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